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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被稱為「中國山寨年」

作者:何平  2008-12-28 10:2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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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官方媒體刊文討論中國大陸的山寨文化現象,並將2008年命名為「中國山寨年」。民眾對惡搞仿冒的「山寨文化」「山寨產品」現象有截然不同的評價。

在北京出版的《檢察日報》12月26曰刊登題為《「山寨文化」的內憂外患》的文章,「山寨」一詞指的是與仿冒的改頭換面的有關商品和事物。文章描述了中國社會這一獨特的文化現象:拿著「山寨手機」、看著「山寨明星」、坐著「山寨轎車」、聽著「山寨《百家講壇》」、憧憬著「山寨春晚」......彷彿一夜之間,「山寨」充斥耳間,而且含義也在擴大,從商品到文化,「仿製」的本義被無限擴展,只要稍有雷同或相似,都會被冠以「山寨」之名。

文章以中國大陸流行 的「山寨手機」為例說,中國廠家拼裝的「山寨手機」有四大特點:1「外觀極其新穎,2功能極其豐富,3價格極其低廉,4質量極其不可靠」。假冒名牌的「山寨手機」以裝配大屏幕、高像素攝像頭、多喇叭和低廉的價格正在與大品牌廠商分庭抗爭。

文章還談到了目前中國大陸民間惡搞的「山寨春晚」的火爆,作者認為,面對毫無新意、壟斷性的央視春節晚會,民間的「山寨文化」具有反權威的特點,通過惡搞、模仿和搞笑等手段,進行消解娛樂,極具草根性和民間智慧,契合了當前大眾文化的勃興。這種「山寨春晚」不用理會生硬的條條框框,不用忍受怪異的煽情、虛偽的面具和無奈的裁剪,有人認為,「山寨春晚」具有徹底回歸聯歡晚會的娛樂本質。

北京大學的夏業良教授對於目前中國日趨流行的「山寨文化」進行了分析,他認為,公眾和社會對於傳統與官方文化的認知正在發生變化,「山寨文化」體現出了多元化和個人價值的回歸:

「在中國傳統和非傳統、主流和非主流以及官方與民間這樣的一些概念,過去大家的認知和今天的認知已經不一樣了。我們過去習慣於用一種聲音,用一種正統的思維方式,要求全體人民來服從。最高的領導人喜歡什麼,並不代表老百姓就喜歡什麼。就像當年毛澤東喜歡什麼文學作品,全國人民只好跟著喜歡。如果他不喜歡的東西,大家就沒辦法去欣賞。所以,我覺得『山寨』這個詞並不完全是貶義的。在有些方面用也許是帶有貶義的,比如說是假冒偽劣產品等等。但如果從文化的角度來探討山寨文化的話,就很正統,這是一種多元化和個人價值的一種回歸。」

上海《東方早報》在12月25日也刊登一篇題為《山寨文化是一種範式轉換》的文章。對於「山寨文化」的討論,目前中國大陸輿論有兩種不同的觀點:一是認為,山寨精神是一種平民精神,是帶有顛覆與挑戰性質的草根大眾對正統社會、正統文化的反抗。另一種意見則認為,山寨產品是中國市場體系劣質化的標誌,山寨文化是一種以模仿為核心內涵的文化現象,在一定程度上是對知識產權的侵犯。北京作家凌滄洲認為,「山寨」一詞模糊了假冒偽劣產品的實質,中國社會更多的是需要提倡公民文化、真誠文化:

「這是中國社會一個非常奇怪的現象,過去中國社會講『欺騙』很準確,比如說講『假貨』非常準確,就是指假貨。山寨文化的出現和中國社會整個的虛假是連在一起的。『三鹿』奶粉也可以說我們不是假奶粉,我們叫問題奶粉,是山寨奶粉。大陸的傳媒人就很少用『毒奶粉』這個詞,用的都是『問題奶粉』。山寨文化的出現是一個超壓抑社會的產物。我覺得它可能──並不是一個概念,這並不是一個好的現象。我覺得中國需要提倡的是公民文化、真誠的文化。」

中國大陸山寨文化的火爆覆蓋的範圍很廣,有模仿明星的「山寨明星」,模仿新聞聯播的「山寨新聞聯播」,還有惡搞的「山寨歌曲」等。對此《檢察日報》的文章強調,人們在鼓勵和欣賞「山寨文化」的創新性與批判性的同時,也要遵守不違法、不侵權的「山寨文化」應有的法律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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