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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被称为「中国山寨年」

作者:何平  2008-12-28 10:2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中国官方媒体刊文讨论中国大陆的山寨文化现象,并将2008年命名为「中国山寨年」。民众对恶搞仿冒的「山寨文化」「山寨产品」现象有截然不同的评价。

在北京出版的《检察日报》12月26曰刊登题为《「山寨文化」的内忧外患》的文章,「山寨」一词指的是与仿冒的改头换面的有关商品和事物。文章描述了中国社会这一独特的文化现象:拿着「山寨手机」、看着「山寨明星」、坐着「山寨轿车」、听着「山寨《百家讲坛》」、憧憬着「山寨春晚」......彷佛一夜之间,「山寨」充斥耳间,而且含义也在扩大,从商品到文化,「仿制」的本义被无限扩展,只要稍有雷同或相似,都会被冠以「山寨」之名。

文章以中国大陆流行 的「山寨手机」为例说,中国厂家拼装的「山寨手机」有四大特点:1「外观极其新颖,2功能极其丰富,3价格极其低廉,4质量极其不可靠」。假冒名牌的「山寨手机」以装配大屏幕、高像素摄像头、多喇叭和低廉的价格正在与大品牌厂商分庭抗争。

文章还谈到了目前中国大陆民间恶搞的「山寨春晚」的火爆,作者认为,面对毫无新意、垄断性的央视春节晚会,民间的「山寨文化」具有反权威的特点,通过恶搞、模仿和搞笑等手段,進行消解娱乐,极具草根性和民间智慧,契合了当前大众文化的勃兴。这种「山寨春晚」不用理会生硬的条条框框,不用忍受怪异的煽情、虚伪的面具和无奈的裁剪,有人认为,「山寨春晚」具有彻底回归联欢晚会的娱乐本质。

北京大学的夏业良教授对于目前中国日趋流行的「山寨文化」進行了分析,他认为,公众和社会对于传统与官方文化的认知正在发生变化,「山寨文化」体现出了多元化和个人价值的回归:

「在中国传统和非传统、主流和非主流以及官方与民间这样的一些概念,过去大家的认知和今天的认知已经不一样了。我们过去习惯于用一种声音,用一种正统的思维方式,要求全体人民来服从。最高的领导人喜欢什么,并不代表老百姓就喜欢什么。就像当年毛泽东喜欢什么文学作品,全国人民只好跟着喜欢。如果他不喜欢的东西,大家就没办法去欣赏。所以,我觉得『山寨』这个词并不完全是贬义的。在有些方面用也许是带有贬义的,比如说是假冒伪劣产品等等。但如果从文化的角度来探讨山寨文化的话,就很正统,这是一种多元化和个人价值的一种回归。」

上海《东方早报》在12月25日也刊登一篇题为《山寨文化是一种范式转换》的文章。对于「山寨文化」的讨论,目前中国大陆舆论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是认为,山寨精神是一种平民精神,是带有颠覆与挑战性质的草根大众对正统社会、正统文化的反抗。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山寨产品是中国市场体系劣质化的标志,山寨文化是一种以模仿为核心内涵的文化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知识产权的侵犯。北京作家凌沧洲认为,「山寨」一词模糊了假冒伪劣产品的实质,中国社会更多的是需要提倡公民文化、真诚文化:

「这是中国社会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过去中国社会讲『欺骗』很准确,比如说讲『假货』非常准确,就是指假货。山寨文化的出现和中国社会整个的虚假是连在一起的。『三鹿』奶粉也可以说我们不是假奶粉,我们叫问题奶粉,是山寨奶粉。大陆的传媒人就很少用『毒奶粉』这个词,用的都是『问题奶粉』。山寨文化的出现是一个超压抑社会的产物。我觉得它可能──并不是一个概念,这并不是一个好的现象。我觉得中国需要提倡的是公民文化、真诚的文化。」

中国大陆山寨文化的火爆覆盖的范围很广,有模仿明星的「山寨明星」,模仿新闻联播的「山寨新闻联播」,还有恶搞的「山寨歌曲」等。对此《检察日报》的文章强调,人们在鼓励和欣赏「山寨文化」的创新性与批判性的同时,也要遵守不违法、不侵权的「山寨文化」应有的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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