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寫了《北京女子孫美華失聯26年後在山東被找到,村民:「老頭糟蹋她、利用她掙錢」》。
在那篇文章裡,我梳理了她從北京走失到山東被發現的公開時間線,指出了幾個對不上的細節,並列了8個還沒有人回答的問題。當時我的理解是,人既然已經回到了原籍,見到了親人,後續的法定程序與調查總會依法啟動。
不到24小時過去,到今天9月19日,是她回北京的第11天。
官方通報依然是零。
不僅通報是零,關於孫美華的所有公開聲音,都在急速平息:
協助尋親的博主,賬號上的相關記錄已無法再行檢索;
志願者的探訪記錄,陸續停止展示;
在各大平台上,原本熱烈的討論正悄然歸於沉寂。
更令外界難以預料的是,回到北京後的孫美華,並沒有迎來預想中的陽光與團圓。
就在昨天,孫美華的姐夫劉安軍在一場面向關心者的私下交流中,發出了27條語音陳述。結合獨立關注機構「紫油娜拉」與「段傳媒」此前刊發的深度調查,姐姐和姐夫目前被徹底隔絕在門外,劉安軍的通訊賬號被限制到年底,而定居美國的親姐姐甚至連視頻通話都被切斷。
家屬在公開聲明與私下陳述中,向外界傳遞出同一個極其沈重、迫切的呼告:
「姐姐和姐夫……擔心她再次失聯。」
回家,本該是長達26年苦難的終點;但在緊閉的防盜門背後,至親最深重的恐懼,是她正在陷入新一輪的隔絕與無聲。
01賬號受限到12月31日,連一張生活近照都發不出來
劉安軍在交流中發出的第一批語音,交代的是他自己的處境。
他說,他的兩個即時通訊賬號、兩個短視頻平臺賬號,目前均已陷入不可用狀態。
其中一個主要通訊賬號明確顯示:限制狀態一直持續到今年的12月31日;\
他的新賬號甚至被系統限制了添加聯繫人的功能。
有一直關注此事的關心者提出,能否發一張孫美華回到北京後的生活近照,看一看她現在的身體狀態。
劉安軍在語音裡回絕了。他的原話是:
「不能發啊。如果一旦發了呢,咱們這個組可能又要沒了,所以這個照片暫時先不發了。」
失聯26年的當事人嚴重精神殘疾,無法為自己說話;而在北京持續為她奔走、要求徹查的姐夫,對外聯絡渠道已被全面收緊。
在僅有幾百名關心者的交流空間裡,連一張受害人的生活近照,都成了無法承擔的顧慮。
02緊閉的大門,與被掐斷的越洋視頻
回到北京後的孫美華,目前住在親哥哥孫寶華家中。
但劉安軍在語音中披露,回到北京,並不意味著親情的團聚。相反,大門被死死反鎖上了。
當年孫美華從北京二環邊走失,其父母與定居美國的姐姐苦尋多年。
據「紫油娜拉」披露,早在今年5月,孫美華的DNA比對成功之後,哥哥孫寶華就已經獲知了妹妹的下落,但他並未向遠在美國的親妹妹一家透露分毫。
9月4日,西城警方通知認親。9月8日,哥哥和兒子坐火車趕赴曹縣接人。當天的行程極其倉促,孫美華從當地養老院被接出後,直接被帶上了回京的高速公路,甚至沒有與一路提供救助的民間志願者打一聲招呼。
劉安軍在語音中直言,哥哥此前向家庭做出的所有承諾:
「全是謊言和欺騙。」
回京當天,遠在美國的親姐姐主動撥通哥哥的電話,在視頻中見到了失散26年的妹妹。通話僅僅持續了幾分鐘,鏡頭裡的孫美華眼神依然充滿畏懼。
那是姐妹倆26年來的第一次見面,也是到目前為止的最後一次。
此後,哥哥態度突變,迅速將妹妹、妹夫拉入黑名單,徹底鎖死了房門:
拒絕在京的姐夫上門探視;
直接掐斷了孫美華與大洋彼岸親姐姐的一切視頻與通話;
反稱姐姐一家*「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我國《民法典》第二十八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第一順位是配偶,第二順位是父母、子女,第三順位是其他近親屬。
父母早已去世,婚姻名存實亡。在同屬近親屬順位的前提下,當哥哥反鎖房門、將孫美華與其他至親徹底隔絕時,劉安軍稱,有關方面給他們的答覆僅僅是一句:
「應循法律程序處理。」
03逼簽協議的前夫,與自身難保的女兒
在這起事件中,還有一個長期處於隱身狀態的關鍵人物:孫美華當年的丈夫方某某。
2000年8月,正是方某某聲稱送患病的孫美華回娘家,卻在距離娘家一公里不到的十字路口將她放下,導致孫美華失蹤26年。
劉安軍在語音中,首次透露了一段此前未被外界知曉的內幕:
「老公現在呢已經正式被,從我們瞭解啊,他們自己就剝奪了他的監護權。他們自己組建了一個由她女兒找的律師,還有有關方面,逼著他父親簽了一個關於保障他母親安全的那樣一個東西。可是這種東西毫無意義,在法律上也並沒有什麼約束力……」
當年涉嫌遺棄妻子的丈夫,在妻子被找回後,被女兒及其代理人要求籤署了一份保障孫美華安全的協議,試圖在家族內部剝奪其監護權。
但在法定的監護順位面前,這種私下簽署的協議,根本沒有排除法定權利的法律效力。
而那個當年只有幾歲、如今已經成年的女兒,生活狀態同樣令人窒息。
劉安軍透露,女兒目前靠在網上從事美術畫畫工作謀生,她早已自行聘請了個人代理人介入維權。
但女兒在那個沒有母親的原生家庭裡,自身經歷過長期的重創與家庭暴力。劉安軍在語音中陳述:
在父親重組家庭的環境下,女兒曾多次遭到嚴重傷害,甚至曾被逼迫在飲酒後自殺,飯碗裡也曾數次出現過有毒物質。
一個在暴力陰影下長大、自身帶著嚴重創傷的年輕女孩,連自保都竭盡全力,根本沒有能力在複雜的家庭矛盾中站出來庇護神志失常的母親。
04 26年的退休養老金,與二環邊的房產「細產」
為什麼一個被拐26年的女人被尋回之後,家庭內部會爆發如此決絕的排他性控制與敵意?
劉安軍在語音中點出了兩個極其關鍵、此前從未被輿論注意到的詞:
「把這個孫美華帶這個她的退休金,就養老金……還有她家裡那個老人的,就她父母給她留下來沒留下來的遺產、怎麼細產,還有其它的一切事情……」
這兩個詞切開了家庭溫情脈脈背後的利益死結:
1.26年的退休養老金去向
孫美華失蹤前是北京糧食局下屬國營旅館的正式職工,確診精神分裂後,辦理了內退並申領了殘疾證,依法享有退休金待遇。
在失蹤的這26年裡,直到原籍戶口被註銷之前與之後:
屬於孫美華的這筆退休養老金到底去了哪裡?有沒有人代領?
2.父母遺產與房產的「細產」分割
孫美華生於二環邊,父母生前在寸土寸金的北京核心區留有房產。孫美華的母親於2023年6月去世,父親於同年12月去世。
在父母相繼離世分割遺產(細產)時,被視為「失蹤甚至可能已不在人世」的孫美華:
她法定的繼承份額是如何被處理的?是否已被全部處置?
當一個在法律上幾乎被推定死亡的人突然活著回到了北京,隨之而來的不僅是一個喪失自理能力的重度殘疾人,更是一筆26年未結清的養老待遇,以及一份需要重新核算的房產繼承賬目。
為此,劉安軍在語音中明確通報了他們這一方的訴求:
他們主張將孫美華從哥哥家接出來,安置在一個公開透明的獨立住所;\
由靠網路畫畫為生的女兒陪同生活,並在外界資助下雇佣專職保姆進行看護,日常開銷與醫療費用全包,徹底擺脫現有的被控制狀態。
但這個方案,連同那扇緊閉的大門一樣,被死死擋在了外面。
05絕育手術免於多育,但沒能免除26年的摧殘
劉安軍在交流中所表達的焦慮,與此前相關調查披露的信息高度吻合。
據「段傳媒」報導,孫美華在曹縣農村生活了26年,與被稱為「龍叔」的78歲男子同居,但她沒有像其他被拐女性那樣生育數個孩子。原因在於:
孫美華在走失前生下女兒後,在北京就已經接受了絕育手術。
正是這道早年的手術創痕,讓她免於淪為連續生育的工具。
但她沒有逃過被摧殘的厄運。
據機構「紫油娜拉」引述尋親志願者杜小華的記錄:當地多位村民反映,孫美華早年曾遭到控制並被迫從事性交易,年長男子在外面收錢;直到她年老失常,才維持畸形同居。
8月23日,杜小華前往曹縣邢莊村交涉。面對質問,曹縣刑警大隊當時的答覆是:走訪了村支書和村民,「未發現龍叔有虐待或強迫賣淫行為」。
杜小華當場發出質問:
2020年曹縣當地是如何給一個北京失常婦女,辦出一張化名為「張麗」、年齡被改大近3歲的身份證的?
今年5月DNA就已經比對成功,為何還放任她滯留在老人家裡三個多月?
曹縣警方的口頭回答只有冰冷的一句:
「這(安置)不是我們的事。」
直到杜小華公開發布視頻呼籲,8月31日,孫美華才被當地官方臨時送入養老院。而在9月8日哥哥接人回京後,相關尋親與探訪記錄陸續停止展示。
06司法鑑定,不能替代刑事立案
在語音中,劉安軍透露,有關部門準備對孫美華做司法鑑定,具體是傷殘鑑定還是醫學鑑定尚不清楚。
此外,據「紫油娜拉」披露,9月12日,劉安軍曾前往北京西城區廣內派出所,正式舉報丈夫方某某當年涉嫌遺棄及拐賣的線索。
但派出所以「案子還在進行中」、「對非直系親屬保密」為由,未予受理。
這裡有兩個基本的法律常識需要釐清:
第一,《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明文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公訴案件的報案線索,從來沒有必須由「直系親屬」提供的法定限制。
第二,傷情檢查或司法鑑定,只是收集和固定證據的技術環節,它絕不能替代《立案決定書》。
村民陳述的被強迫發生性關係,對應的是強姦罪與強迫賣淫罪;
流落山東並被控制26年,對應的是拐賣婦女罪與收買被拐賣婦女罪;
2020年以虛假身份辦理戶籍,對應的是偽造國家公文證件罪與公職人員瀆職犯罪;
將患病妻子丟棄在路口,對應的是故意遺棄罪。
這些在刑法上全部屬於嚴重的公訴罪名。偵查這些罪名是公安機關的法定職責,而不是可做可不做的選擇。
11天過去了,公權力機關做不做司法鑑定,都不影響依法先行立案。
07「擔心她再次失聯」
孫美華的人生,被切割成了兩個半場。
前26年,她失聯在蘇魯豫皖交界處的破舊院落裡。村裡人叫她「龍嬸」,有人問起名字,她說自己叫「苦菜花」。那時候,因為偏遠、貧窮、基層管理的荒唐與違法犯罪,她與文明社會徹底失聯。
後11天,她終於被帶回了北京。
但正如家屬在公開聲明與私下語音中所反覆表達的那樣,回到故鄉,竟然正在演變成一場令人窒息的**「再次失聯」**:
姐姐和姐夫的賬號被限制使用至年底,私下交流中連一張近照都無法發出;
親哥哥反鎖了家門,將大洋彼岸苦尋26年的親姐姐拉黑,掐斷了越洋視頻;
屬於她的26年養老金與二環邊房產細產,成了一筆被隔絕在門內的糊塗賬;
面對強姦、拐賣和非法落戶的嚴重罪名指控,辦案機關整整11天沒有發出一份立案通報,卻以「非直系親屬」為由將舉報線索擋在門外。
當年把她留在十字路口的丈夫早已住進了新房;當年收留她的老頭至今未見刑事強制措施通報;當年給她辦下虛假戶籍的人依然隱身。
而她今年58歲,神志混亂,坐在一扇反鎖的家門背後,依然無法向這個世界發出一點聲音。
如果所謂的「解救」,只是把一個喪失自理能力的女人從一間破屋移到了另一間鎖著的大門後;\
如果回到故鄉的結局,最終是以討論平息、至親噤聲、不立案、不追查為終點,
那麼家屬這句沉痛的「擔心她再次失聯」,就不再是一句預警,而正在變成殘酷的現實。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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