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各級獨裁政府經常會拿這條理由來刁難人)污染重的企業一般也能產生較高的經濟效益,增加本地的財政收入,如果我們地區只適合建立這樣的企業,因為你們說污染有害健康,我們就不上了,可是,本地的財政收入就會大大減少,工資根本發不到位,就業率也會大大降低,我們地區的經濟建設無從談起,所以還是要上。
駁:誠然,污染企業的盈利,的確可以增加本地的財政收入並提高就業率,但是,環境質量和百姓身心健康密切相關,關係百姓切身利益的如此大事,你們各級政府卻從未讓百姓參與決定。請問大陸所有百姓,你所在的市縣的每上一家企業前,政府徵求過你們的意見嗎?企業徵求過你們的意見嗎?如果每上一家企業前,老百姓都能充分瞭解該企業會給自身帶來的好處和害處,並投票肯定或否定之,污染十分嚴重的企業根本不可能上。每個月雖然可能會多收入幾十元或幾百元,卻要付出喝污水、呼吸惡臭空氣的代價,為幾個小錢丟掉性命嗎?除了腦筋有問題的人,都會毫不猶豫的拒絕這樣的企業光臨本地。
二,你們老百姓可以通過人大代表、基層幹部、信訪部門反映環境污染問題。
駁:在當今之政治體制下,這些機構究竟能發揮多大的作用,究竟能解決多少關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問題,你們比我們更清楚。你們既然決定不顧老百姓的死活,點頭批准了重污染企業,而今還要我們通過你們的無足輕重的機構向你們反映問題,真是笑話。你們演戲演多了,演上癮了,只管去演好了,我們沒工夫相陪。
三,對於比較複雜的環境事件,認定起來特別困難。
時間因素:一些環境事故的發生有一個積累過程,如太湖藍藻的爆發,是長期以來污水排放積累的結果,很難將責任劃歸到哪一任的領導身上。另一方面,環境污染效應的發生有一定的滯後性,如環境污染導致的一系列疾病,從環境污染到疾病發生可能需要很長時間,在此期間領導都可能更換了幾任。
空間因素:環境污染的空間變化也令環境污染的責任界限模糊,如上游逐步污染,在下游引發大的污染事故,污染的空氣經過漂移導致其他地區發生環境污染等。由於責任界限難以有效地認定,環境保護問責就難以落實。
駁: "冤有頭,債有主",該誰承擔的責任,他距離遠點,或者離任了,就可不承擔了?這是自欺欺人的近於變態的邏輯。中共集團的作惡者,欺負善弱的百姓和民間正義團體,從未受限於任何時間空間因素,對待法輪功學員,可以絞盡腦汁編造理由延長非法勞教非法判刑的期限,對待民運志士,可以不辭辛苦的跨越國境進行迫害,你們對人民的迫害從都是努力克服時間空間的障礙奮力進行,而今面對自己要承擔的這一點責任,膽顫之餘,竟以"時間""空間"等如此荒誕不經的理由來搪塞,足見其心虛至極,可以告訴這些人,對人民欠債的,將來總有一天,人民同樣會努力克服時間空間的障礙奮力將其捕捉,逃到天涯海角也逃不掉人民的追捕和正義的審判。
四,處於國際產業鏈低端的中國,不得不以國際貿易的形式,大量"出口"自己稀缺的自然資源和有限的環境容量,將環境污染留給自己。因此,與其說中國的環境問題正在造成全球影響,不如說全球化加劇了中國的環境問題。公平地說,這個責任應該由產品消費者(轉移方,進口方)和生產者(被轉移方,出口方)共同承擔。
駁:中國的環境污染已成為世界性問題,可是,誰造成的中國環境污染?是外國企業嗎?在這一點上,我知道中共很希望我這麼說。一些外國企業的確存在污染問題,可是,誰把這些必生污染問題的外企引進來的?"不得不以國際貿易的形式,大量‘出口 '自己稀缺的自然資源和有限的環境容量,將環境污染留給自己",是誰在"不得不"胡作非為?是誰出賣了老百姓共有的資源?是誰將環境污染留給中華大地?那個在很多事上都樂而不疲的代表人民的角色,這會把自己隱身了,戴上一個"中國"的面具,並企圖借什麼"全球化"的空洞概念,將責任進一步推向其它國家,可謂居心險惡。
五,發達國家都是走的"先污染,後治理"的路子,中國也別無選擇。
駁:不是"中國"別無選擇,而是"中國大陸人民"別無選擇。中共素來不讓人民選擇,中共就喜歡強加於人。科技成果與日俱增,這使得不同區域的人們,在選擇最優經濟發展模式方面,都有廣闊的餘地。無污染、低污染的能源循環利用方式比比皆是,綠色農業的發展前景廣闊,許多國家和地區都走出了發展了經濟也最大限度的保護了生態環境的路子,為什麼偏要走別人走過的錯路?原因只有一個:既得利益集團嫌獲利少;這一點,背後的原因有些複雜,我以後會以專門的文章說明之。現在只想告訴那些對中共尚存一點幻想的善良人們:千萬不要幻想中共能從人民大眾的角度去考慮問題,中共時時處處都把關乎自身利益的算盤打的叭叭響。
六,儘管有關部門出臺了《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但其適用對象侷限於國家工作人員或機關,一些非國家工作人員不受此規定的約束。即便如此,環境問責規定也缺乏比較細化的可操作性標準,在執行過程中必定會遇到困難。如該規定有一條"在組織環境影響評價時弄虛作假或者有失職行為,造成環境影響評價嚴重失實", "弄虛作假""失職行為""嚴重失實" 如何來衡量?
析:這是環保工作者的見證。中共連表面文章都懶得作了,由此足以說明中共獨裁高層從未把人民的死活放在心上。偶爾對環境問題的惺惺作態,是維護其面子和權力的需要。
七,缺少環保問責監督機制,長效的環保問責機制尚不健全,環保有責不問,大責小問現象十分普遍,讓人感覺環保問責流於形式,使環保問責失去權威性和震懾性,從另一個角度助長了環保違法的氾濫。
析:建立了環保問責監督機制,賦予這個部門絕對的權力,期望用絕對的權力去約束絕對的權力,只是痴人說夢,絕對權力之間(尤其是平級的)幾乎沒有正面制約關係,有的是交互利用的織纏,官官相護的默契。
八,地方政府需對地方環境負責,造成環境污染者應被問責理所當然,但在有些地區,地方政府維護環境污染者的權益,成了環境污染者的代言人,被問責者的保護傘, 讓環境問責成為空話。一些地方政府為了實現經濟快速增長,將一些環境污染企業引入境內,並給予不同程度的保護,環保部門對於地方政府引進的污染企業"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任自流,有的地方政府甚至暗中鼓動企業"未批先建",讓項目"生米煮成熟飯",然後給其補辦相關手續,部分地方政府給污染企業"挂保護牌",環保部門不能去"騷擾",有了"保護牌"的污染企業更加肆無忌憚。地方政府和污染企業成為朋友,政府與企業成為利益共同體,一旦出現環境問題,地方政府千方百計為其開脫,環境問責當然落實不下去了。
析:話能說到這份上,我也無言了。這樣的無奈之語,怨屈之詞,唯真正關心中國環境問題的有良知的人們才可道出。但你們為什麼無力面對污染企業背後的縱容者?因為他們有絕對的權力。他們為什麼有絕對的權力?因為中共專制集團的存在。
九,部分"紅頂商人"令我們環保問責處境尷尬,他們依靠自己的權勢,為所欲為,即使對環境造成嚴重破壞,對其進行問責難度也很大。
析:這是真話,實言。"紅頂商人",是指那些官商合一者,他們有一定的政治地位,同時從事商業活動,包括開辦工廠獲取豐厚的利潤等。環保工作者懼其淫威,多敢怒不敢言,不敢動真格的。這些"紅頂商人"是地方政府的錢袋子,商人與政府利益糾葛在一起,難以對其進行問責。
惟中共一黨專制敗亡,環保工作者才不會有這些無法逾越的障礙。
2008年5月上旬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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