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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隱藏的人類歷史(連載9)

作者:袁緣 譯  2006-01-14 04:1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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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列維城--法庭介入?

※ 為進化論,寧可不遵事實

1958年,在德克薩斯州列維(Lewisville)附近的一處考古遺址,挖出了石器、燒烤過的獸骨和幾個爐坑。對爐中碳的同位素定代顯示,該遺址至少距今3.8萬年。後來又挖出了一個克羅維斯槍頭。

亞歷山大(H. Alexander),當時是剛畢業的考古專業的學生,他說:「在好幾次公開場合,學者們都說爐坑是人造的,石器等是原位埋存的。可是,一旦同位素定代結果出來了,一些人立即倒戈。克羅維斯槍頭出土後,有人開始熱切地找岔兒,有人想法忘掉它。而那些起初認為爐坑是原位埋存的人,也開始懷疑自己的記憶了。」

真倒霉!竟然發現了一個子3.8萬年前的石槍頭--正統的進化論,標定人類進入北美的時間是距今1. 2萬年。所以一些科學家對此的反映不是「造假」,就是「年代搞錯了。」

亞歷山大提起那裡一系列被遺忘或被嘲笑的發現後,想起了當時一個提議:「為瞭解決是否是早期人類遺蹟的問題,我們最好請律師來解決。」在考古學這個領域,這也許不是個壞主意,因為這一領域,觀念決定著「事實的地位」,而「事實」又得穿上解釋的外衣後,才能扮演角色。所以律師和法庭也許能幫助這一領域這一領域的學者達成共識。但亞歷山大提出:法庭還得有陪審團。陪審官第一個問題可能就是:「這人案件你拿定主意了嗎?」幾乎沒有考古學家不認可人類首次進入北美的時間--傳統認定的1. 2萬年,那在這偏見下,如何公證陪審呢?

但是,硬把那個克羅維斯槍頭劃給新大陸近代早期文化的想法,又遭到了另一處考古發現的打擊--又一組為進化論所不容的石器。

※ 北美又一個例證

20世紀70年代中期,在紐約州卡茨基爾(Catskill)山脈的提林,挖出了一些石器,很像歐洲阿舍利(Acheulean)後期文化的工具。歐洲的阿舍利石器以往是劃給了直立人,但這並不肯定,因為直立人化石所在地沒有發現石器。提林遺址的石器,冰川學方法測定的年齡是7萬年。

第七節 霍亞萊克--相煎何激?

※ 軒然大波--25萬歲的北美石器



20世紀60年代,在墨西哥城東南75英里,靠近瓦西奎樓(Vasequillo),卡馬科(C. A. Camacho)和厄文威廉斯(C. Irwin-Williams)挖出了精製的石器,可以和歐洲克羅馬農(Cro-magnon)文化最好的工具媲美。(圖5.8)附近的伊霍諾(EI Houno)也出土了一些粗製的石器。

這兩處遺址的地層垂直定位都確定無誤,但出土的石器的年齡卻極具爭議--距今25萬年!這是美國地質兩派出的一個考察團的鑑定結果,該團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贊助,由美國地質局的茅迪(H. Malde)和史丁麥金泰爾(V. Steen-McIntyre)博士和華盛頓州立大學的福萊克賽(R. Fryxell)組成。

這些地質學家用四種獨立的方法:

(1)鈾系列定代法

(2)同位素裂變示蹤法

(3)火山灰水合法(tephra hydration dating)

(4)礦物侵蝕法

都一致地得出了一個出乎意料的巨大年齡--25萬年!從而掀起了軒然大波。如果接受了這個數字不只是新大陸人類史要改寫,整個進化論都要革命了。進化論最多能接受--距今10萬年,智人才在非洲進化出來,而進入美洲絕對不到3萬年!

※ 壓制十幾年,飽受歧視

為了發表論文,史丁金泰爾博士歷盡了艱辛,承受了太多的社會壓力和職業打擊。她在1976年7月10日給同事的信中寫道:「我正在努力地從謠言蜚語中掙扎出來,我們三人被稱作投機者,在譁眾取寵。提到霍亞萊克,我至今依然感到深深的刺痛。

她們的論文不明不白地擱置了許多年,直到1975年,才被一個古人類會議的一個專題論文集收錄,4年以後,她給洛斯阿拉莫斯科學實驗室的付布萊特(H. J. Fullbnght)的信中寫道:「我們在霍亞萊克的聯合研究論文真是一個炸彈,它揭開的考古事實--人類在美洲生活的時間比許多科學家信仰的早了10倍。更糟的是,那個雙面打磨的石器被認定早期智人的作品,而進化論禁止智人在那麼早出現,也不承認智人會進入美洲。」

「霍亞萊克的發現炸起的怒濤可想而知,科學界對此不予考慮。我從第二手資料中看到了,許多專業人士認為這是『不稱職』,『新怪獸』、『投機者』『不誠實』『傻瓜』。顯然這些帽子毀了我的名譽。我唯一洗白自己的方法就是發表那篇論文,讓公眾自己去評價事實。」這封信和她後來的垂詢石沉大海,不僅論文不予刊登,連手稿也沒退回。

一年後,1980年2月8日,她又寫信給《第四紀研究》的主編波特爾(S. Porter),提出發表論文的要求:「我願意給這位小姐提交地質學證據,簡明扼要,如果文章不意味著現行古人類學教科書要徹底改寫的話,地質學家們接受它是沒有問題的。而如今,哪個學術刊登也不願沾惹是非。」

1980年3月30日,史丁.麥金泰爾寫信給《第四紀研究》的副主編利奧波德(E. Leopild):「我看到的問題比霍亞萊克的問題還大,有一種力量在操縱科學思想,通過壓制這些『謎一樣的數據』--重創流行理論的數據,來達到目的。霍亞萊克的研究正是被壓制的代表如果不是一個古人類學家,我不會看到我們1973年的科研數據有多麼重要--它深深地刺中了進化論,也不會知道進化論在思想中的統治會那麼頑固。這就是我們的論文被不斷拒絕發表的原因。這些進化論者的推理是循環論證,如果我們對;你的觀點就不對;因為你不對,所以我們對。這就是自鳴得意的考古學家的邏輯詭辯。

※ 歧視依舊,不準提及

費盡周折之後,她們的論文終於發表在《第四紀研究》上了,文中堅持了25萬年這個未被修飾的數據,當然要招來反對。厄文威廉斯給三位作者的信中提出了若干反對意見 ,而作者逐條做了答覆,儘管如此,對方也不嘴軟,她和美國考古學會總體上依然反對史丁麥金泰爾等人的研究。

霍亞萊克這處反常事實的發現者,遭受的不僅僅是人身攻擊,科研經費被撤回、失業,相關領域不予錄用、名譽掃地……這個案例猶如一扇窗戶,讓我們看到了古人類學界學術壓制的內幕,看到了大量的鬥爭和傷害。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我們申請複製霍亞萊克石器的照片時,雜誌社說:「如果我們想提及那個近乎『瘋狂』的年齡--25萬年,就不得複印。」

第八節 西瓜洞--欲蓋彌彰

※ 25萬歲石器──再次出現

1975年,史丁麥金泰爾博士得知了北美洲另一處年代反常的石器發現--美國新墨西哥西瓜洞(Sandia Cave),那裡挖出的精良石器,如弗索姆(Folsom)槍頭,也在25萬年的石筍地層之下,圖5.9即是樣品之一。

1976年7月10日,麥金泰爾給那個反常地層定代的加拿大地質學家施瓦茨(H. P. Schwartz)寫道:「1975年在加州獴獁湖的學術會議上,我記不清是你還是你的同事講的,那是排隊打飯的時候,他說在西瓜洞覆蓋石器的石筍地層,用鈾系列法測定的結果是25萬年,他很不安--這個結果徹底打破了人類遷入美洲的學說。當時,我差點把飯盤摔了,不是因為那個年齡讓我震驚,而是25萬年--那個結果和我們在墨西哥中部霍亞萊克的研究結果一致。不用說,我非常想進一步瞭解你們的研究,以及感受。」但她說:信如石沉大海。

※ 照例被壓制

她又向西瓜州考察隊的首席指導垂詢年代問題,1972年7月2日,史丁麥金泰爾收到這樣的回音:「讓我們有機會權衡它之後,你再用這些煩人的東西來證明什麼吧。」

史丁麥金泰爾贈給我們一些西瓜洞石器的報告和照片,並附有一個便條:「地質化學家對它們的年代距今25萬年確信無誤,而考古學家卻把它們解釋成:齧齒動物的咬叨的結果,使石器和木炭出現在鈣華地層之下……那麼,緊密凝結在地層中的石器又如何解釋呢?」

第九節 金礦新石器--石證如山

1849年,加州中部內華達山區的古河床裡發現了金子,大批無業遊民去那裡淘金。個體淘金者在古河床中尋找金片和金塊,一直找到了現在的河裡去了。不久,金礦公司壓埋的用高壓水槍沖刷礫石的時候,在被山體壓埋的古河床裡發現了更大的金礦資源。

※ 金礦裡的古人遺蹟--900∼5500萬歲

金礦工們發現了數百件石器和罕見的人類化石(化石見第7章)最重要的石器已被當時加州的地質學家惠特尼(J. D. Whitney)報導。

表面沉積的和水力衝出來的石器,年代難斷,但深層礦架隧道中的石器,可以準確定代。惠特尼認為:地質學證據指示石器,至少是上新世的,但現在的地質學家認為一些沉積帶應屬於始新世地層(3800∼5500萬年)

托倫(Tuolunne)縣的平臺山(Table Mountain)有很多塌陷的礦架,壓在山體厚厚的玄武火山岩層之下,一些地方礦架在火山岩帽下,水平延伸數百英尺(圖5.10),在岩帽下的地層距今3300∼5500萬年,其他沉積層的年齡在900∼5500萬年之間。



※ 專家的考察鑑定

惠特尼鑑定了一些樣品,是加州索諾拉(Sonora)的斯奈爾(P. Snell)博士收集的,其中有槍頭和其他工具,這部分石器沒有太多的原位,地層垂直結構信息,但有一個例外--「一個石杵,明顯研磨用的,」惠特尼這樣說。斯奈爾博士告訴他:「那裡我親手在卸下的石塊中撿出來的,石塊出自平臺山體內部,熔岩帽下的沉積帶。惠特尼還鑑定了一個人類下頜,是礦工給斯奈爾博士的,也出自熔岩帽以下的古河床沉積層。

一個石研缽記錄比較完全,由沃頓(A. G. Walton)先生收藏著。沃頓是情人礦(Valentine mine)的一個礦主。研缽直徑15英吋,出自山體表面180英尺下,也被熔岩所覆蓋。值得注意的是,它沉積在水平走向的古河床的支流上,從情人礦井垂直的主風井下方延伸出去的沉積帶上,這就排除了石缽是從上面掉進來的可能,該礦還挖出了一塊人顱骨化石。

辛克萊(W. J. Sinclair)憑想像提出:情人節礦附近的許多礦道彼此相連,所以石缽可能是從其他礦道衝進去的,但他承認:1902年他考察時連情人節礦時,連風井都沒發現。辛克萊用無根據的假設來開除沃頓的報導用這種猜疑策略,任何考古發現都可以開除掉了。

1871年,卡文(J. Carvin)報導了托倫縣平臺山的另一處發現:「這份我簽名的證明書,證明1858年斯坦尼勞斯公司(Stanislaus)挖出石斧的事……地點在托倫縣平臺山,在斯坦尼斯勞斯的河隧道300英尺(91.4米)深處,山體表面以下60∼75英尺(18∼23米),處於歐白恩渡(O'Bym's Ferry)的對岸,火山熔岩帽以下挖到的,同時還在那兒挖出了幾個研缽。

1870年,史蒂文斯(O. W. Stevens)提交了這份證明書:「這份我簽名的證明書,證明1853年考察索納拉隧道時發現一枚乳齒象牙齒和一個大石珠……地點在平臺山隧道200英尺(61米)深處,蕭臺(Shaw's Flat)西北半英里處約125英尺,在玄武岩帽以下。當一車從那裡挖出的距頂部山體表面含金礦石,從隧道裡運出來的時候,我從那些礫石中撿出了一枚乳齒像的牙齒化石,同時發現了一個大石珠,可能是細紋理石磨製的。」該石珠的年齡在900∼5500萬年。

※ 刁難事實

辛克萊說那個石球的發揚環境記述不夠清楚。但是許多已經接受的礫石發現,環境記述的程度也就是這種水平。例如南非博德洞的發現,智人化石是從幾年前開礦挖動過的岩石堆裡發現的,只因為它那開挖過的岩石混在一起,就被定為10萬年。如果用辛克萊的標準去衡量,那些發現都該被拒之門外了。」

1870年,皮爾斯(L. Pierce) 提供了一份證明書:「這份我簽名的說明書,證明把我親手挖到的石缽交給沃伊(C. D. Voy)先生收藏。這個石缽顯然是人工打磨的,位置在平臺山隧道1800英尺深處,山體表面200英尺(71米)以下,被60英尺(18.3米)的玄武岩所覆蓋的沉積溝中,時間大約是1862年。波士頓隧道公司知道這件事」。那處沉積溝的年齡在3300∼5500萬年之間。

石缽是安山岩磨成的,而這種火山岩在平臺山內的沉積層中很少見--辛克萊以此置疑石缽。但現代地質學家報導說:「平臺山北部有四處遺址,是安山岩沉積,年代和含金礫石一樣古老。石缽出自北部有何不可?這個有用的商品不能帶到平臺山來麼?……」據辛克萊介紹,皮爾斯發現石缽時,還發現了一件石器樣品:「一個小片黑色的卵形石板,上面以淺浮雕手法雕著一個甜瓜和一片葉子……這個石板片沒有被礫石磨損的痕跡,劃痕都是近期造成的,彫刻顯然是鋼刀所為,而且藝術水平相當高。」

但是,辛克萊並沒說清楚他怎麼知道那是鋼刀刻的……不管怎麼說,石板片和石缽同時出土,是在火山熔岩下原位埋存的,所以,即使那個石板片上的浮雕是鋼刀所刻,也不能說明是近代藝術品。我們可以以公正地得出這樣的結論:那是3300∼5500萬年前一個較高水平文明的遺蹟。至於辛克萊說石板片沒有在礫石中磨損的痕跡,也好解釋,如果在流水中沉積下來(到石縫裡),就留下礫石的磨痕,掉進干石縫裡也是一樣。



1890年8月2日,尼立(J. D. Neale)在他的石器發現說明書上寫道:「1877年,尼爾先生在監管索特祖馬隧道公司在托倫縣平臺山的隧道掘進工作,在隧道1400∼1500英尺(427∼457米)深處,在山體表面200∼300英尺的下方,在熔岩帽以下,尼爾發現了一些黑岩石磨製的一些石槍頭,近一英尺長。進一步發掘,發現了一個直徑3.4英吋的小石缽,形狀不規則。距那些機頭1.2 英尺遠。隨後又發掘一個精細打磨的大石杵,以及一個大個圓形石缽,如今由佈雷(R. I. Bronley)博士收藏。」發現的第二個石缽和石杵(見圖5.11)。

尼立的證明書繼續寫道:「所有這些石器,在離岩床1英尺的範圍內。尼立先生聲明:石器只能在火山熔岩形成前,沉積在河床中礫石中的,沒有別的可能。那裡沒有於地層翻動過的跡象,上部處四周也沒有任何自然裂縫,所以排除了石器掉入的可能。」那一位點地指示的石器層的年齡為3300∼5500萬年。

※ 不實的刁難自相矛盾

1898年,福爾福爾摩斯(W. Holmes)走訪了尼立,並於1899年發表了他總結的證詞:「一個礦工出來吃午飯時給總監帶去一個石杵和一個破石缽,說是在隧道最深處,距洞口1500英尺處發現的,尼立提議他回去再在原地發掘一下。正如他所料,又發現了兩件石器,一個直徑5.6英吋的卵圓形石缽,還有一個扁平的缽或稱石碟,直徑7.8英吋,這些如今已不知去向了。還有一回拿來了11個黑曜石槍頭,約10英吋長,也是隧道裡的,由工人發掘出來的。」

這個記錄不真實!福爾摩斯這樣評述尼立:「他和我談話時,發掘那些石器時,他不在礦井。」這可能暗示尼立在原始記錄上說了謊。但這只是福爾摩斯自己在本子上記的,他還說:「與尼立交談後,我立即做了記錄。」這就更讓人懷疑了,是以他間接總結尼立的話為準,還是尼立本人家的石器發掘證明為準?而且,福爾摩斯的記述也沒經過尼立的認可,怎能生效呢?

福爾摩斯記述的錯誤,在1902年,辛克萊與尼爾的會談記錄中得到證實,辛克萊總結會談記錄說:「一個礦工(喬),在蒙特馬蒙特馬祖隧道上白班,他帶來一個兩英吋厚的石碟,尼爾建議他再搜尋一下。尼爾繼續留下上夜班,在開挖的隧道裡釘一個板子時,鉤出來一個黑曜石槍頭,除了喬發現的那個石器外,其餘都是尼爾在靠近岩床的沉積溝中,和一種像木炭一樣的基質混埋在一起。」這份證詞份量很重,足以證明尼爾本人深入現場親自發掘到的石器。

※ 猜疑不成──莫須有

福爾摩斯對尼立發現的黑曜石槍頭做了毫無根據的臆測:「這一地區經常能挖出印第安人的遺蹟,其中就有黑曜石槍頭,這些槍頭可能是從地裂掉入下面的地層,正好被礦工發現了,交給了尼爾。」但他找不到任何證據,也找不出誰從那裡的地表層挖出過印第安人槍頭。

他只好說:「那11個槍頭如何進入礦山深處的,我也無法想像。」

用這種猜疑戰術,人們可以輕易否定任何古人類學發現--只要簡單拒絕相信某個報導,提出一些含糊其詞的藉口來解釋就行了,不用回答合實際的問題。

福爾摩斯進一步斷言那些黑曜石槍頭:「太不可能出自第三紀的河流沉積層了。這組11個長葉形薄槍頭怎能在那種環境中保存下來?脆弱的黑曜石槍頭怎能禁得起河床的沖刷和研磨?怎能在礦工的鎬下完好無損呢?」但,我們可以想到許多條件下都會能實現:比如用過河時如用獸皮包的石槍頭掉進了河裡,在河床一個石縫裡被砂石蓋住……至於如何在發現時保持不壞,也沒什麼神秘的,可能福爾摩斯並不知道,有些已破損了,再說尼爾發現後,保存得也很小心。

※ 爭議服從了事實

1891年地質學會的大會上,地質學家貝克(G. F. Becker)宣讀了一篇論文,其中說;「如果我親自發現那些石器,我會很滿意。我看了尼立先生的挖掘說明書,實在找不出哪兒比我記錄的差。他像我一樣,精於發現頂部工作面上任何一處古代裂隙,那些可能造成大事故的小裂縫會使礦工們頓生恐怖,因此可以排除人上面掉入的可能。有人可能懷疑是否是工人把石器埋在那兒的?誰也不會以此取樂……含金的礦石刨起來困難,很多情況需要爆破,最不稱職的監工也不會那麼設騙局……簡言之,我認為尼立先生的陳述告訴了我們唯一的結論--石器是原位埋存的。」

儘管人們對礦工發揚的石器爭論很大,1869年,一個科學家在那兒挖出的石器中心說明問題了。1891年,貝克向美國地質學會報告說:1869年春天,地質學家金(C. King)在平臺山指導考察時,在火山玄武岩帽下的金礦溝中發現了一個石杵,緊緊埋在沉積的礫石中。這個沉積層是近期由於侵蝕作用才暴露出來的。貝克說:「金先生十分肯定,那裡原位沉積的石器,沒別的解釋。」根據這裡的地層描述:顯然那個石器的年齡在900萬歲以上。

就是福爾摩斯也不得不承認會發現的石杵,他說「誰也無法狐疑了。」現在它就靜靜地躺在史密森森學會的陳列室中。福爾摩斯仔細審察了遺址,並記下當地地表的印第安人的石器。他說:「我努力思考,是否那件石器是近代的產品?曾埋在地表?但想不出任何確切的結果。」如果他發現了一絲最弱小的二次沉積的可能,他早就抓住機會對石杵展開「猜疑攻勢了」。

※ 相繼發現的印證

除了托倫縣平臺山溶岩帽下的石器以外,惠特尼還報導了其他地區火山地層下原位發現的石器,其中有金石縣(Calaveras)聖安第列斯山脈的金礦沉積層,金園縣(Ell Calaveras)的西班牙溪(Spanish Creek),平原縣(Butte)的切羅基(Cherokee)。這些遺址與石器同層出土的現代型人類化石,將在第7章中討論。

第十節 進化偏見

從本章所述的事實證據和深入分析,我們可以看出福爾摩斯和辛克萊等人的憑空猜疑很難成立。他們挑不出任何毛病,憑設想認為印第安人把數件石杵石缽和一包槍尖埋進山體裡邊,也不可信。加州大學的現代史學家傑克遜(W. T. Jackson)指出:「在淘金的年代,印第安人被趕出了金礦區,極少再進入那49個礦區了。」

也許有人會問:為什麼他們那麼敵視第三紀人類的證據呢?福爾摩斯本人的話道出了關鍵所在:「如果惠特尼和現代人一樣理解進化論的設定,就算遠古人類的證據再深刻,他也會對自己的研究結果滿腹狐疑的。」他是在說,如果事實不合乎現在的理論學說,再嚴謹深入的科學事實也得丟棄。

不難看出為什麼一些進化論的支持者會不遺餘力地攻擊那些遠古人類的證據。

福爾摩斯為什麼有信心那麼做?原因之一是1891年杜布瓦發現了爪哇猿人化石,這是進化論渴望已久的,被進化論者認定為人類進化的中間環節。福爾摩斯說:「惠特尼的證據明顯是獨立的[1],它顯示的人類歷史比爪哇猿人至少早一半,而後者才是早期人類的唯一樣本」。爪哇猿人的化石本身爭議性很大,連發現者杜布瓦本人也收回了自己的觀點,(見第8章)但對於接受它的人來說,任何早於它的人類證據都得被刪除。

福爾摩斯就是一個被這種觀念哺育成長的學者。他對加州的發現評述道:「不正面引用來強化這些證據,它們就可能被漸漸淡忘甚至消失了。但科學等不起這個漫長的選擇過程,需要努力加緊確立一個選定的學說。」他和辛克萊等人,用憑空猜疑的手段,來攻擊一系列深入確鑿的科學發現,給後人產生有爭議的感覺,從而達到了掩蓋科學事實的目的。

與達爾文一起創立「自然選擇進化論」時說的華萊士(A. R. Wallace)說--第三紀存在代型人類的事實證據:「遭到了所有武器的進攻-猜疑,非難嘲諷應有盡有,我深感憂慮。」

他詳細考察了北美第三紀人類的證據後,對惠特尼在加州發掘的石器和化石給與了極高的評價。對那些想把金礦中的遠古文明證據棄之一隅的做法,華萊士說:「正確的做法應該把它們詳細記錄下來,承認它(證據確實,研究深入,無法不承認),萬一將來能找到足夠的證據證明某種生命和它們有關呢?而現在,猜疑、歧視、忽視、扣上『騙子』或『被騙』的帽子,這類不擇手段的攻擊不可取。」

20世紀早期,學術氣候傾向於福爾摩斯和辛克萊信奉的進化論。現代型的第三紀石器?這類報導很快被就變得尷尬了,維持它們太不時髦,淡忘處之卻很便利很成功,這種時尚持續至今,餘韻不衰,以致稍微影響主流觀念的考古發現,都被有效地過濾掉了。


註:

[1] 福爾摩斯在這裡犯了個邏輯錯誤,對於進化論這個想要闡述整個生命界普遍規律的學說,一例即否。就像說了大話一捅即破一樣。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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