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封讀來揪人心痛的遺書是這樣寫的:
"媽媽、爸爸:我走了,這次並不是無原因的。是因為我在學校淘氣,把鋼筆水甩在了語文老師的身上。我很屈,她還說如果我不承認,就和我沒完沒了。還說我是人渣,是沒人性。我實在受不了了。我夜裡一閉眼就看見她來罵我。如果她不相信我,我就只有拿死來證明。雖然我知道,你們一定覺得這不值,這不算什麼,只不過甩了老師的鋼筆水,但我覺得很值。我大了,有自尊了。她讓我失去了自尊,失去了人格,失去了我內心最寶貴的東西。你們不用傷心。但我想現在你們不可能不傷心。你們放心,我就是變成鬼,我也一定會纏她一輩子。你們好好對姥爺和大娘。大娘和姥爺和你們對我最好。還有我曾經交往的同學與老師。我以後會在未知世界中看著你們,保佑你們。可以和姥爺說我去外地唸書了。我的存款全部歸你們。好好生活吧!但媽媽,我知道你的脾氣,如果你再想不開的話,我會死不足惜的。一定要堅強。我愛你們!永遠、永遠!再見!慶兒 2001年10月30日夜。"
孩子走了,把追問留給了我們。在這篇報導的最後,我讀到了對某些"心理學家和教育學家"的訪談。他們以不痛不痒、不咸不淡的口吻說道: "這個悲劇固然反映了目前我國學校教育存在一些問題,但它也是包括家庭教育、孩子自身心理素質差在內的多種消極因素互動的一個偶然結果。 "廢話說了一大堆還是等於什麼也沒有說,因為這段話裡沒有基本的是非觀念。我最討厭這類沒有心肝的"專家學者"--他們已經喪失了人類最起碼的慈悲心和同情心。他們不去譴責那個造成悲劇的、性情暴戾的教師,卻反過來指責死去的孩子"心理素質差"。他們不向一個逝去的生命表示尊重和惋惜,而是調動自身固有的"學識"和"理論",大而化之、居高臨下地發表評論,並顯示自己的"聰明"和"淵博"。
孩子是無辜的,孩子選擇死亡,是因為孩子被冰冷的成人世界傷害了。甘地說過:"當我有了孩子,我發現,小孩能夠最好地理解並且學會愛的法則。我們的孩子是完全無辜的。我內心裏相信,孩子生來不是放浪的(在壞這個字的意義上)。"孩子對愛最為敏感,當孩子感覺到愛的喪失時,孩子對整個世界的看法就會發生改變。這不是孩子的脆弱,而是孩子的純潔。
因此,我想反問這些專家學者們,你們為什麼不去譴責那個粗暴野蠻的教師呢?為什麼不去挖掘悲劇背後的根源--在我們今天的教育中,"愛" 的教育是最缺乏的。我們的教師掙紮在困苦和暴虐的生活之中,本來就喪失了愛的願望和能力,他們又怎能培養出身心健全的學生來呢?專家學者們沒有勇氣和良知面對現實中的"真問題",而只會熟練地繞彎子、說空話。我想說:你們的評論除了顯示你們的淺薄和虛偽之外,還能顯示什麼呢?
在我看來,小凱欣的自殺固然不值得他人效仿和讚美,但是,對他捍衛尊嚴的決絕,我們理應給予相當的同情和尊重。他在絕筆中多次提到"自尊 "--這是一個孩子的作文中罕見的、讓我感到震動的詞語。在這個自尊已經變得十分稀缺的時代裡,由一個孩子喊出了"自尊",這又讓我想起了安徒生那個著名的童話《皇帝的新裝》。為什麼在某些關鍵時刻,總是那些看上去沒有任何力量的孩子勇敢地說出世界的真相?那些早已經變得世故和成熟的"學者專家"大人們,他們的心靈像石頭一樣僵硬、像白紙一樣單薄、像冰塊一樣冷漠。他們有什麼資格高高在上地發表那些不著邊際的議論呢?他們與魯迅先生筆下那些像鴨子一樣探著脖子看行刑場面的看客有什麼區別呢?
在今天的中小學裡,侮辱和體罰學生已經成為司空見慣的事情。"小孩子不是人"這樣一種極其荒唐的觀點居然大有市場。小凱欣的遭遇顯然不是孤立的個案。就在相近的時間段裡,在遼寧省法庫縣也發生了一起相似的事件--
"媽媽:你好!很奇怪吧!我會給你寫信。媽,我想告訴你一件事情:我被老師打了,是教我們英語的王敏老師,打了我十七個嘴巴子。我昨天沒敢和你說,希望你不要生氣……"
這是法庫縣三中十五歲的初二女生張嬌寫給媽媽的一封信,信中流露出一個受到傷害的小女孩兒的孤獨與無助。
張嬌是一個文靜的小女孩兒。一提起這件事,她就委屈地哭了。她說: "當時,我趴在桌子上聽課,沒有睡覺。後來,老師讓我去走廊,我就去了。我往二年四班那邊走,但老師把我叫住了,就打我嘴巴,還揪著我衣服往牆上撞。老師還把我叫到辦公室,叫我承認上課睡覺了,還問我打得對不對,直到我承認她是對的,才讓我回去。我一直哭到放學。"話還沒說完,張嬌已泣不成聲,眼淚像斷了線的珠子。
張嬌的班上共有五十名學生,其中有四十餘名學生為她摁下手印作證: "那天張嬌因為值日回來晚了,所以沒聽見老師說的話。老師把張嬌帶到走廊問話,我們沒聽見張嬌罵老師,只聽見走廊裡傳出的打嘴巴子的聲音。張嬌回到教室,我們看到她嘴唇流血,臉部紅腫,我們又害怕又氣憤。"有一位同學偷偷告訴記者,老師打張嬌時他數了一下,一共是十七個嘴巴子。
事後張嬌被醫院確診為:"被人打傷頭部及右肩部,受傷部位腫脹,唇部有裂傷。"
事情被媒體曝光之後,當事人王敏依然毫無懺悔之心,她振振有詞地說: "六月十九日下午第一節課的課前,我特意強調上課時不許睡覺,而張嬌一上課就趴在桌子上。我就讓她到走廊的西邊去罰站,她偏往東走。當我問她話時,她跟我犟嘴,罵我還推我,我氣急了才打她的。她覺得不公平,我還想要個說法呢!"我不知道這個流氓"老師"(她配稱作"老師" 嗎?)究竟想要什麼說法?她殘忍地將小女孩打傷,卻誣蔑學生罵她、推她,其內心的陰暗和邪惡讓人不寒而慄。面對小女孩的傷勢,她居然還能夠強詞奪理,真是禽獸不如!我相信,假如讓王敏女士參與管理納粹的死亡集中營,她對那些猶太小女孩一定不會有絲毫的憐憫之心,她會心安理得地執行上級吩咐的屠殺任務。我真是替王敏女士惋惜啊,她為什麼生錯了時代和國家、以至於無法充分發揮自己的天賦才幹呢?
而該校教導處一位負責人說的說法也足以讓人目瞪口呆:"現在的孩子太難管了,你說他,他根本不往心裏去,老師偶爾動手打學生也是出於一種關心。再說,王敏只不過是個身體瘦弱的女老師,就算打了學生也不會有太大傷害。"笑話!醫學鑑定明明擺在那裡,不是傷害又是什麼?難道非得血肉模糊、遍體鱗傷才是傷害嗎?如果說王敏是一個"瘦弱的女老師" ,那麼這名負責人不妨把自己的臉蛋湊上去,讓這個"瘦弱的女老師"打上十七耳光試試,自己親身體驗一下,究竟是不是"不會有太大的傷害 "。
該負責人的思路有一個致命的地方:只要目的是為了學生好,打幾下也是可以的。也就是說,為了所謂"良好的願望",就可以在手段上有所變通。這正是一切邪惡的"主義"氾濫的原因。窮凶極惡的專制統治者總是對臣民們說:"我剝削你們、壓迫你們,是為了你們好啊!"於是,老師可以隨心所欲地剝奪孩子的尊嚴,無論給孩子帶來怎樣的傷害,事後只用說一聲"我還不是為你好",就可以心安理得了。
一個沒有尊嚴感的社會必然是罪惡成為"習慣"的社會。我們的家庭和學校都沒有把"尊嚴的培養"作為教育的重要部分。相反,我們的教育者們正在刻意剔除孩子們那一丁點子天生的自尊心。我們告訴孩子,要忍受,要聽話,要做馴服工具。因為我們自己就是這樣生活的。我們已經喪失了生活的固有的"悲劇感",我們把"活著"作為最高的哲學。
一個孩子有尊嚴地死去了,更多的孩子還在屈辱地生活著。湖南省江永縣松柏瑤族鄉中心小學發生了一起更加駭人聽聞的事件。兩千年上學期,該學校為了給學生"分槽餵養"(他們把學生當作畜生來"餵養"),而給學生分出好生班和差生班。五十八歲的袁愈發是四十一班的班主任,他在班上訂下一系列班規,其中有一條,背不出書來就要罰款。然而,學生家境大多貧寒,負擔學費已經十分不易,哪裡拿得出錢來交罰款呢?於是,從四月份以來,袁愈發多次將背不出書又交不出罰款的八名學生叫到教室旁邊的住房內對他們進行辱罵,強令學生按順序,按他規定的時間口含其陰莖。
事發之後,袁愈發被緝捕歸案並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然而,學生家長提出對孩子進行精神賠償的要求卻被法庭駁回。袁愈發辯稱:"我觸犯了法律,受到了制裁,是我不懂法,教育方法不當所造成。但是要我賠償,一是我沒有侮辱原告等人的主觀故意,二是我已負刑事責任。"這段欲蓋彌彰的辯解跟他的行為一樣惡劣。這個惡棍輕描淡寫地說自己僅僅是"教育方法不當",還說自己沒有侮辱原告等人的"主觀故意"--連強迫孩子與他口交都不算"主觀故意",怎樣才算"主觀故意"呢?
從尊嚴的凌辱到身體的戕害再到生命的剝奪,有時其實只有一步之遙。當某些老師凌辱孩子的尊嚴、戕害孩子的身體的時候,另一些老師則開始更加直接地剝奪著孩子的生命。
山西省永濟市虞鄉鎮北梯中學初二年級四十二班學生趙超就死在自己班主任的拳頭下。
兩千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晚九點,正在上晚自習的趙超和同學一起上伙房喝完水,又看了會兒電視才回到教室,被班主任老師李明發現。李非常生氣,先是狠狠地給了趙超幾耳光,然後抓起趙超的頭髮,當胸就是一拳。受到重擊的趙超馬上無力地垂下了頭。等到李明發現不對勁,趕緊用摩托車將趙超送到醫院時,一切都晚了。當夜,剛滿十五歲的趙超離開人間。法醫鑑定結果表明:趙超左顱骨凹陷性骨折、右腦疝部變形、心血管爆裂、心包膜內積血兩百餘毫升。
事件發生後,當地輿論一片嘩然。方圓幾十里的群眾都說,李明打死學生絕不是偶然。記者在當地一個星期的調查採訪發現,趙超之死,實際上是教育管理方面問題的突出反映,從某種程度上講,也是中(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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