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封读来揪人心痛的遗书是这样写的:
"妈妈、爸爸:我走了,这次并不是无原因的。是因为我在学校淘气,把钢笔水甩在了语文老师的身上。我很屈,她还说如果我不承认,就和我没完没了。还说我是人渣,是没人性。我实在受不了了。我夜里一闭眼就看见她来骂我。如果她不相信我,我就只有拿死来证明。虽然我知道,你们一定觉得这不值,这不算什么,只不过甩了老师的钢笔水,但我觉得很值。我大了,有自尊了。她让我失去了自尊,失去了人格,失去了我内心最宝贵的东西。你们不用伤心。但我想现在你们不可能不伤心。你们放心,我就是变成鬼,我也一定会缠她一辈子。你们好好对姥爷和大娘。大娘和姥爷和你们对我最好。还有我曾经交往的同学与老师。我以后会在未知世界中看着你们,保佑你们。可以和姥爷说我去外地念书了。我的存款全部归你们。好好生活吧!但妈妈,我知道你的脾气,如果你再想不开的话,我会死不足惜的。一定要坚强。我爱你们!永远、永远!再见!庆儿 2001年10月30日夜。"
孩子走了,把追问留给了我们。在这篇报道的最后,我读到了对某些"心理学家和教育学家"的访谈。他们以不痛不痒、不咸不淡的口吻说道: "这个悲剧固然反映了目前我国学校教育存在一些问题,但它也是包括家庭教育、孩子自身心理素质差在内的多种消极因素互动的一个偶然结果。 "废话说了一大堆还是等于什么也没有说,因为这段话里没有基本的是非观念。我最讨厌这类没有心肝的"专家学者"--他们已经丧失了人类最起码的慈悲心和同情心。他们不去谴责那个造成悲剧的、性情暴戾的教师,却反过来指责死去的孩子"心理素质差"。他们不向一个逝去的生命表示尊重和惋惜,而是调动自身固有的"学识"和"理论",大而化之、居高临下地发表评论,并显示自己的"聪明"和"渊博"。
孩子是无辜的,孩子选择死亡,是因为孩子被冰冷的成人世界伤害了。甘地说过:"当我有了孩子,我发现,小孩能够最好地理解并且学会爱的法则。我们的孩子是完全无辜的。我内心里相信,孩子生来不是放浪的(在坏这个字的意义上)。"孩子对爱最为敏感,当孩子感觉到爱的丧失时,孩子对整个世界的看法就会发生改变。这不是孩子的脆弱,而是孩子的纯洁。
因此,我想反问这些专家学者们,你们为什么不去谴责那个粗暴野蛮的教师呢?为什么不去挖掘悲剧背后的根源--在我们今天的教育中,"爱" 的教育是最缺乏的。我们的教师挣扎在困苦和暴虐的生活之中,本来就丧失了爱的愿望和能力,他们又怎能培养出身心健全的学生来呢?专家学者们没有勇气和良知面对现实中的"真问题",而只会熟练地绕弯子、说空话。我想说:你们的评论除了显示你们的浅薄和虚伪之外,还能显示什么呢?
在我看来,小凯欣的自杀固然不值得他人效仿和赞美,但是,对他捍卫尊严的决绝,我们理应给予相当的同情和尊重。他在绝笔中多次提到"自尊 "--这是一个孩子的作文中罕见的、让我感到震动的词语。在这个自尊已经变得十分稀缺的时代里,由一个孩子喊出了"自尊",这又让我想起了安徒生那个著名的童话《皇帝的新装》。为什么在某些关键时刻,总是那些看上去没有任何力量的孩子勇敢地说出世界的真相?那些早已经变得世故和成熟的"学者专家"大人们,他们的心灵像石头一样僵硬、像白纸一样单薄、像冰块一样冷漠。他们有什么资格高高在上地发表那些不着边际的议论呢?他们与鲁迅先生笔下那些像鸭子一样探着脖子看行刑场面的看客有什么区别呢?
在今天的中小学里,侮辱和体罚学生已经成为司空见惯的事情。"小孩子不是人"这样一种极其荒唐的观点居然大有市场。小凯欣的遭遇显然不是孤立的个案。就在相近的时间段里,在辽宁省法库县也发生了一起相似的事件--
"妈妈:你好!很奇怪吧!我会给你写信。妈,我想告诉你一件事情:我被老师打了,是教我们英语的王敏老师,打了我十七个嘴巴子。我昨天没敢和你说,希望你不要生气……"
这是法库县三中十五岁的初二女生张娇写给妈妈的一封信,信中流露出一个受到伤害的小女孩儿的孤独与无助。
张娇是一个文静的小女孩儿。一提起这件事,她就委屈地哭了。她说: "当时,我趴在桌子上听课,没有睡觉。后来,老师让我去走廊,我就去了。我往二年四班那边走,但老师把我叫住了,就打我嘴巴,还揪着我衣服往墙上撞。老师还把我叫到办公室,叫我承认上课睡觉了,还问我打得对不对,直到我承认她是对的,才让我回去。我一直哭到放学。"话还没说完,张娇已泣不成声,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
张娇的班上共有五十名学生,其中有四十余名学生为她摁下手印作证: "那天张娇因为值日回来晚了,所以没听见老师说的话。老师把张娇带到走廊问话,我们没听见张娇骂老师,只听见走廊里传出的打嘴巴子的声音。张娇回到教室,我们看到她嘴唇流血,脸部红肿,我们又害怕又气愤。"有一位同学偷偷告诉记者,老师打张娇时他数了一下,一共是十七个嘴巴子。
事后张娇被医院确诊为:"被人打伤头部及右肩部,受伤部位肿胀,唇部有裂伤。"
事情被媒体曝光之后,当事人王敏依然毫无忏悔之心,她振振有词地说: "六月十九日下午第一节课的课前,我特意强调上课时不许睡觉,而张娇一上课就趴在桌子上。我就让她到走廊的西边去罚站,她偏往东走。当我问她话时,她跟我犟嘴,骂我还推我,我气急了才打她的。她觉得不公平,我还想要个说法呢!"我不知道这个流氓"老师"(她配称作"老师" 吗?)究竟想要什么说法?她残忍地将小女孩打伤,却诬蔑学生骂她、推她,其内心的阴暗和邪恶让人不寒而栗。面对小女孩的伤势,她居然还能够强词夺理,真是禽兽不如!我相信,假如让王敏女士参与管理纳粹的死亡集中营,她对那些犹太小女孩一定不会有丝毫的怜悯之心,她会心安理得地执行上级吩咐的屠杀任务。我真是替王敏女士惋惜啊,她为什么生错了时代和国家、以至于无法充分发挥自己的天赋才干呢?
而该校教导处一位负责人说的说法也足以让人目瞪口呆:"现在的孩子太难管了,你说他,他根本不往心里去,老师偶尔动手打学生也是出于一种关心。再说,王敏只不过是个身体瘦弱的女老师,就算打了学生也不会有太大伤害。"笑话!医学鉴定明明摆在那里,不是伤害又是什么?难道非得血肉模糊、遍体鳞伤才是伤害吗?如果说王敏是一个"瘦弱的女老师" ,那么这名负责人不妨把自己的脸蛋凑上去,让这个"瘦弱的女老师"打上十七耳光试试,自己亲身体验一下,究竟是不是"不会有太大的伤害 "。
该负责人的思路有一个致命的地方:只要目的是为了学生好,打几下也是可以的。也就是说,为了所谓"良好的愿望",就可以在手段上有所变通。这正是一切邪恶的"主义"泛滥的原因。穷凶极恶的专制统治者总是对臣民们说:"我剥削你们、压迫你们,是为了你们好啊!"于是,老师可以随心所欲地剥夺孩子的尊严,无论给孩子带来怎样的伤害,事后只用说一声"我还不是为你好",就可以心安理得了。
一个没有尊严感的社会必然是罪恶成为"习惯"的社会。我们的家庭和学校都没有把"尊严的培养"作为教育的重要部分。相反,我们的教育者们正在刻意剔除孩子们那一丁点子天生的自尊心。我们告诉孩子,要忍受,要听话,要做驯服工具。因为我们自己就是这样生活的。我们已经丧失了生活的固有的"悲剧感",我们把"活着"作为最高的哲学。
一个孩子有尊严地死去了,更多的孩子还在屈辱地生活着。湖南省江永县松柏瑶族乡中心小学发生了一起更加骇人听闻的事件。两千年上学期,该学校为了给学生"分槽喂养"(他们把学生当作畜生来"喂养"),而给学生分出好生班和差生班。五十八岁的袁愈发是四十一班的班主任,他在班上订下一系列班规,其中有一条,背不出书来就要罚款。然而,学生家境大多贫寒,负担学费已经十分不易,哪里拿得出钱来交罚款呢?于是,从四月份以来,袁愈发多次将背不出书又交不出罚款的八名学生叫到教室旁边的住房内对他们进行辱骂,强令学生按顺序,按他规定的时间口含其阴茎。
事发之后,袁愈发被缉捕归案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然而,学生家长提出对孩子进行精神赔偿的要求却被法庭驳回。袁愈发辩称:"我触犯了法律,受到了制裁,是我不懂法,教育方法不当所造成。但是要我赔偿,一是我没有侮辱原告等人的主观故意,二是我已负刑事责任。"这段欲盖弥彰的辩解跟他的行为一样恶劣。这个恶棍轻描淡写地说自己仅仅是"教育方法不当",还说自己没有侮辱原告等人的"主观故意"--连强迫孩子与他口交都不算"主观故意",怎样才算"主观故意"呢?
从尊严的凌辱到身体的戕害再到生命的剥夺,有时其实只有一步之遥。当某些老师凌辱孩子的尊严、戕害孩子的身体的时候,另一些老师则开始更加直接地剥夺着孩子的生命。
山西省永济市虞乡镇北梯中学初二年级四十二班学生赵超就死在自己班主任的拳头下。
两千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晚九点,正在上晚自习的赵超和同学一起上伙房喝完水,又看了会儿电视才回到教室,被班主任老师李明发现。李非常生气,先是狠狠地给了赵超几耳光,然后抓起赵超的头发,当胸就是一拳。受到重击的赵超马上无力地垂下了头。等到李明发现不对劲,赶紧用摩托车将赵超送到医院时,一切都晚了。当夜,刚满十五岁的赵超离开人间。法医鉴定结果表明:赵超左颅骨凹陷性骨折、右脑疝部变形、心血管爆裂、心包膜内积血两百余毫升。
事件发生后,当地舆论一片哗然。方圆几十里的群众都说,李明打死学生绝不是偶然。记者在当地一个星期的调查采访发现,赵超之死,实际上是教育管理方面问题的突出反映,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是中(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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