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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14年獲「假」無罪判決 不僅是法官有病(圖)

作者:挑燈看吳鉤  2019-03-22 08:1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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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
黃志發(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9年3月22日訊】現年79歲的黃志發坐了18年牢,刑滿釋放後,又堅持14年申訴,終於被「平反昭雪」,誰能想到,法官當面宣讀的無罪判決,竟是「假」的。近日,新京報報導的一件「奇案」震驚了網路!

1984年,原吉林省渾江市(現改為白山市)建設銀行知青縫紉機裝配廠廠長黃志發因涉嫌「詐騙,貪污,行賄」罪,被一審判處10年徒刑;申訴後二審竟被判無期,黃不服又上訴,法院終審維持無期。2000年,黃志發服刑18年後(獲得減刑),刑滿釋放,從此走上了漫漫地伸冤之路。

多年上訪無人受理,在堅持伸冤14年後的2013年,白山市中院安排張世奇(化名)法官受理。2014年7月,張世奇將一份無罪判決交給黃志發,並當場宣讀。這份判決文書標明(2014)白山刑監字第4號,並蓋有「吉林省白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公章。

既然無罪黃志發便開始申請國家賠償,可張世奇卻以申請國家賠償需要原件為由,將判決書原件收回。2014年9月,雙方商定賠償160萬。2015年12月,張世奇表示80萬已經先匯入。可黃志發始終收不到錢,張給了他一張匯款憑證的複印件,說款當時已經匯了卻被盜取了,已經報案。但公安局根本就沒有這個案子。

2016年初,黃志發已經聯繫不上張世奇了。2016年1月7日,白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給他答覆說,發現張世奇法官患有精神病,他所做的一切司法文書無效,報案後公安機關帶張世奇到醫院進行鑑定確認,後依法撤案……

上訴後10年有期居然加刑到無期,坐了18年牢,14年申訴終獲平反,這些原本已經罕見了,誰能想到獲得的無罪判決書還是假的?更為不可思議的是,辦案的法官還是一名精神病患者!以上都是來自新京報的報導,絕不是我杜撰的天方夜譚故事。相信大多數人和吳鉤一樣,看完這些一定會驚得半天合不上嘴巴吧?

當然了,儘管黃志發不相信法官張世奇患有精神病,今年2月,當黃志發家屬向張世奇詢問有關黃志發案的問題時,張世奇回答清晰。但畢竟有醫院的鑑定報告,吳鉤對此不敢妄議。可是,即使張世奇患有精神病不假,2014年前後張參與辦理的案件不少,又如何證明他在辦理黃志發案時恰恰屬於精神病發作期間呢?

更為不可思議的,根據辦案民警的描述,學習能力很強的39歲法官張世奇是吉大法律系畢業,當時負責整個信訪二庭,所有的上訪案件都在他手裡。據記者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從2013年1月5日到2015年12月22日,張世奇參與辦理的案件有300多件。一個堂堂中級法院,怎麼能讓一個精神病患者擔任法官,而且還辦了這麼多的案子呢?

現實比想像的精彩多了。黃志發案真是太曲折太離奇了,估計小說裡也不會有這樣的情節,其真相到底是什麼,吳鉤不敢妄下結論。我只是覺得,申訴14年獲「假」無罪判決,這絕不僅僅是法官有病。白山市中院出了這麼多匪夷所思的奇事,這豈是一個「法官有精神病」所能解釋得了的?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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