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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工程坑了百姓多少錢?

作者:劉植榮  2014-03-30 12:3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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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4年03月30日訊】人民網2014年3月26日刊發了一篇題為《三峽董事長總經理齊遭免職,電力系統迎反腐風暴》的文章稱,24日下午,中央組織部副部長王京清蒞臨三峽集團,公布免去曹廣晶、陳飛的董事長、總經理職務,由國務院三峽辦公室副主任盧純擔任董事長,大唐集團副總經理王琳擔任三峽集團總經理。三峽集團高層」「地震」,三峽工程再次成為輿論熱點,人們不僅要問:「三峽工程究竟是福還是禍?」

政府項目必有腐敗

24日下午,中組部副部長王京清在幹部大會也不諱言指出,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的上述決定,是「結合中央巡視組和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央督導組掌握的情況。」並且要求新領導層,對巡視中發現的問題要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時間要求,一件一件抓落實,切實落實反腐敗工作的主體責任。

2013年年底,中央第九巡視組對三峽集團公司進行了巡視,明確指出一些領導人員親友插手工程建設,招標暗箱操作等,其中選人用人腐敗頻遭點名、工程建設招標專案暗箱操作令人驚心。一名多次參與三峽工程招標的匿名人士2月25日告訴《時代週報》記者:「三峽集團每年招標的工程總規模至少在100個億以上。2014年以前,絕大部分都沒有經過正規招標,說暗箱操作是客氣了,實際上全是‘明箱操作’。」

其實,政府投資的工程招標腐敗早已是公開的秘密,這也是政府工程造價要比私營部門投資的工程造價高出很多的一個主要原因,因為裡面除了市場價格外,還有腐敗價格。

中國有不少專門替建築工程公司「拿項目」的「投標中介」,或曰「投標代理人」,充當建築工程公司與政府或政府企業的掮客,介紹建築工程公司向政府官員或政府企業高管賄賂,保證讓工程公司中標,而這些掮客則坐收中介費。

在原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一案中,丁書苗就與投標鐵路工程項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償方式幫助中標。隨後,丁書苗通過鐵道部官員干預招標,先後為23家投標公司中標了50多個鐵路工程項目,非法經營數額1788億余元。具體操作方式是,劉志軍幫助丁書苗指定的相關企業中標,丁書苗再按照工程額1.5-3.8%的比例收取介紹費,丁書苗共得「好處費」逾20億元。

劉志軍利用職權接受丁羽心請託,內定多家企業中標8個鐵路建設項目。丁羽心等人向中標企業收取項目標的額2.5-4%的中介費,共計8.22億元人民幣。丁羽心個人從中獲利4.22億元。

中國工程院院士王夢恕一次對記者說,中介費已成為招標領域最大的腐敗,而且某些中介擁有複雜的關係網,甚至部分央企也要通過他們的關係才能拿到項目。他說,中介費根據工程大小收取,100億元以上的工程往往收取1-2%的中介費,稍小的工程是3-4%,還有些工程收取6%的中介費。

也就是說,政府投資的項目,項目拿到手還沒開工6%的工程款就沒了,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承建單位還要不斷地「打點」業主和監理,這一系列的腐敗支出大得驚人。建築企業要生存下去,就必須獲得利潤,這樣,腐敗也逼迫企業施工中偷工減料,造出了大量豆腐渣工程。

這也是一些官員熱衷GDP的原因,因為只有上項目,才有機會收取建築工程公司的高額賄賂,才能使自己一夜暴富,才有錢把孩子送到歐美讀書,才可以把老婆孩子移民到歐美去走邪路。

只要是政府投資的工程項目,其中必有腐敗,毫無例外,只是腐敗現象輕重的問題。

三峽工程基本上是由百姓集資建設

1994年12月14日,國務院時任總理李鵬在宜昌三斗坪舉行的三峽工程開工典禮上發表了《功在當代利千秋》的講話。李鵬說,三峽工程資金籌集渠道主要有,一是三峽工程建設基金,全國每千瓦時電加價4厘錢,二是葛洲壩電廠的利潤,這兩項可解決資金平衡年前大約50%的資金需求。三峽電廠從2003年開始發電到2005年的發電利潤可解決7.5%左右,向國家開發銀行貸款大體解決17%,重大設備有可能爭取出口信貸約6億美元,佔4.5%左右。

但是,三峽工程在建設中的資金來源,遠遠背離了中央的規劃。根據國家審計署2013年6月7日公告的《長江三峽工程竣工財務決算草案審計結果》,截至2011年12月底,三峽工程建設資金投入2078.73億元。其中:三峽工程建設基金1615.87億元,佔投資總額的78%;向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出售發電機組收入350.31億元,佔投資總額的17%;電網收益再投入110.69億元,佔投資總額的5%;基建基金等專項撥款1.86億元。在建設過程中,通過國家開發銀行貸款和發行企業債券等籌措的資金,目前已全部償還。此外,在移民搬遷安置中,國家還通過相關政策給予了資金支持。

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就目前完成的工程看,三峽工程建設基金佔到投資總額的78%。

三峽工程建設基金就是在居民購電時附加在電價上的三峽工程建設的「份子錢」,也就相當於強制集資或捐助,該基金從1992年開始徵收,三峽工程建設基金從1996年2月1日起,在三峽工程直接受益地區和經濟發達地區的十六個省、直轄市每千瓦時提高到7厘。2009年12月31日財政部印發《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徵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從2010年1月1日起,三峽工程建設基金停止徵收,但為其籌資的電價附加不取消,繼續以新設立的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以下簡稱重大水利基金)的名義徵收。

根據經濟觀察網2013年3月12日的報導,繼「三峽工程建設基金」後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仍為三峽工程後續工作提供資金。3013年3月11日下午,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市委移民工委書記譚棲偉說,三峽後續工作,說到底就是一個資金的問題。那天張高麗常委講了2400億元,實際上是把三峽建設基金再徵收10年,這樣全口徑能夠收到2400億元,用於南水北調工程和三峽後續工作,而三峽後續工作的資金是1238億元。譚棲偉強調:「這1238億元,張高麗常委講了既不增加也不減少。」

如果三峽後續工程繼續使用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裡的1238億元,則三峽工程要使用基金2853.87億元,相當於全國人民平均每人為三峽工程捐款220元。與此同時,也讓三峽工程的總投資增加到3316.73億元其中來自百姓的基金佔86%。

三峽工程需92年收回投資

2013年12月20日,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環境保護委員會顧問王儒述向媒體透露,截至2013年11月30日,三峽電廠累計發電7045億千瓦時,售電收入達1831億元人民幣,三峽工程已經收回投資成本。

王儒述的這種說法缺乏財務常識,王儒述得出的這個結論好比是說:一個運輸企業用100萬元購買汽車,每年運費收入20萬元,5年就能收回100萬元的投資成本。王儒述沒有考慮運輸企業的經營成本,如人員工資、燃油費、過路費、車輛維修費、納稅等。

收回投資成本的錢來自企業利潤,也就是企業分配給投資人的淨利潤,而不是營業收入。王儒述講的收回成本,是假定三峽電站發電沒有一分錢的運營成本,即沒有一個職工,也沒有設備、器材的維護和更新添置,同時還假定三峽電站發的電要100%賣掉。

三峽集團的控股子公司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長江電力)是三峽電站和葛洲壩電站的運營企業,母公司三峽集團就代表國家成了長江電力的投資方。我們可以從長江電力正式發布的信息估算出需要多少年才能收回三峽工程前後3316.73億元總投資。

根據長江電力2012年年報,三峽和葛洲壩全年共發電1147.49億千瓦時,營業收入249.14億元。這249.14億元的營業收入不是公司的利潤,因為公司運營由很多費用支出和攤銷。固定資產的壽命如下:水壩是40-60年,房屋及建築物是8-50年;機器設備是8-32年;運輸設備是8-10年;電子及其他設備是5-7年。2012年,長江電力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為61.37億元。另外每年還有工程改造費用支出及各種管理系統等無形資產購置支出,例如,2012年就新購軟體3270萬元。2012年度,職工工資和福利就8.77億元,再加上社會保險費用、住房公積金、辭退福利等費用12.52億元,雇工成本就是21.29億元。2012年支出的各種稅費為14.08億元,利息支出45.89億元。

根據年報,長江電力2012年的稅後利潤為105.21億元,利潤率為42%,平均每發電1千瓦時的電獲得稅後利潤0.091687元。

長江電力2014年1月2日發布的《2013年發電量完成情況公告》,2013年全年三峽電站完成發電量828.27億千瓦時,我們可以推算出三峽電站2013年的稅後利潤為75.94億元。

據長江電力2012年利潤分配方案,向股東分派股利佔利潤的65%,而長江電力2012年末股東數為363461戶,第一大股東三峽集團持有73.33%的股份,這樣,我們就計算出三峽集團每年能從三峽電站收回投資回報為36.2億元,三峽工程3316.73億元的總投資需要92年才能收回。而大壩的壽命最長才60年!

水電並非一些專家忽悠得那樣美好

不可否認,水電是解決能源問題的一個選項,它有煤電不具備的優勢,但同時也有煤電不具備的劣勢。而一些專家掛在嘴邊的口頭禪就是「水電是可持續的綠色能源,沒污染、沒排放」。下面我們就分析水電真的像專家宣傳得那麼好嗎。

首先,水電需要建大壩,而建大壩就要澆筑巨量的混凝土,如三峽工程混凝土澆筑總量高達2800萬立方米,而混凝土需要鋼筋和水泥,鋼筋和水泥的生產屬於高耗能、重污染產業。水電在發電階段污染小不錯,但在建設電站時其實就釋放了大量污染。

其次,建設水電站,就要修大壩,大壩把江河攔腰截斷,就會阻斷自然水流的流淌,由此帶來各種生態環境問題,隨著時間的推移,建築水壩的外溢成本逐漸彰顯。

美國胡佛水壩1936年竣工,當時是世界上體積最大的鋼筋混凝土建築。水壩建成6年後,科羅拉多河三角洲流域的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使三角洲集水區海水和淡水的混合水域向內陸延伸64公里。由於水壩下游水量不足,海水倒流,集水區水的鹽度接近河口的濃度。

由於水壩把上游集水成一個庫區,為了發電,庫區的水位要保持一定的高度,不能隨時泄洪沖刷水壩下游河床,造成下游河床被茂密的植物覆蓋,改變了河流的生態環境。1996年、2004年和2008年,美國格倫峽谷水壩曾三次打開所有泄水孔閘人造洪水,試圖衝擊水壩下游河道,把蔓延到河道裡的植物沖掉,讓河道恢復到建壩前的生態環境。儘管人造洪水使發電損失慘重,但效果並不明顯,人造洪水過後不久,河道重新被植物覆蓋。可見,水壩對生態環境的破壞是不可逆轉的。

其三,水壩破壞了生態環境,必然使許多本地的一些動植物逐步消亡。

對那些洄游淡水河產卵的魚類來說,水壩阻擋了它們來往繁衍地的通道,使它們無法完成產卵孵化過程,一些魚類瀕臨滅絕。例如,弓背鮭在科羅拉多河生活了200萬年,胡佛水壩建成後,改變了的生態環境讓弓背鮭數量銳減,已瀕臨滅絕。

美國格倫峽谷被譽為是科羅拉多河的「生物心臟」,因為這一帶很適合生物生長,大約有79類植物、187種鳥和34種哺乳動物在此繁衍生息。格倫峽谷水壩建成後,圍起的水庫具有溫度調節功能,現在一年大多數時間水溫保持在8℃左右,而在建壩前,河水的溫度夏天可達到27℃,冬天接近0℃。建壩後,許多生物因無法適應溫度的改變而死亡,水壩下游成了魚類的「死亡地帶」。

美國奧羅維爾水壩徹底阻斷了羽毛河鮭和其他洄游魚類的通道,為了防止某些魚類滅絕,1962年和1967年不得不專門建造了阻魚壩和魚類孵化場,阻魚壩建在奧羅維爾水壩下游,防止魚游向奧羅威爾水壩,迫使它們通過階梯水道,游向羽毛河北岸的孵化場。

其四,水壩對下游居民生命的最大威脅就是垮壩,世界垮壩事故並不少見,美國歷史上就發生過數次垮壩事故。

1976年6月5日,耗資1億美元的愛德華州泰頓水壩垮壩,造成11人和13000頭牲畜死亡,聯邦政府對7563個事故受害人賠償了3.22億美元,全部損失超過20億美元。1928年3月12日,加利福尼亞州聖弗朗西斯水壩垮壩,引發了美國20世紀最大洪災,450人遇難。1889年5月31日,始建於1838年的賓西法尼亞州南福克水壩垮壩,洪水淹死了2209人。

世界水壩史上最大的垮壩災難,當屬1975年8月5日和8日中國河南省板橋水壩和石漫灘水壩相繼垮壩,1100萬畝農田被淹沒,1100萬人失去家園,死亡人數超過23萬,洪水引起的疫情導致至少113萬人發病,經濟損失難以估量。

其五,水電溫室氣體排放不亞於火電。根據世界水壩委員會2000年11月16日發布的《水壩與發展報告》,水電排放的溫室氣體甚至高於同等規模的火電,因為水壩圍起的庫區會淹沒大量生物,庫區周圍也有大量腐爛植物流入庫區,這些生物的腐敗過程會讓庫區排放出大量甲烷等溫室氣體。該報告還認為,大型水壩對生態系統特別是物種的影響負面多於正面,有些影響是重大的、不可逆轉的。

《水壩與發展報告》通過分析大量調研事實得出一個結論:有人打著「造福人民」的幌子上水壩項目,但由於水壩建設投資巨大,在招標、採購和建築中的腐敗其實只讓利益集團更加富有,那些因建水壩失去土地的移民和利益受損的百姓,不但沒有富起來,反而更加貧窮。

在環保組織和環保專家的多年努力下,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了水壩的危害。美國在半個世紀前就頒布了《野生景觀河流保護法案》,規劃出一些河流禁止建壩,並拆除已建成的水壩。

中國是水壩大國,我們必須重新認識水電的利與弊。對現有的水電項目做好環境保護工作;對年久失修危險係數較大的水壩要及早拆除;對新上水電項目,一定要充分論證,廣泛徵求意見,尤其是要徵求庫區居民的意見。在建築新水壩的同時,必須對各種可預見到的危害做好預防補救工作,把水電對生態環境的破壞降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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