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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能陷害自己的公民

作者:张文中  2009-10-29 22:4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钓鱼"这个词,最近以来突然成为中国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一个名叫孙中界的司机,在上海遭遇"钓鱼执法",落入官方精心设置的陷阱,被诬为非法经营的"黑车"而受到粗暴惩罚,他愤然不服,切断手指以示清白,引起全社会的同情和愤慨。今天的中国观察,要向大家介绍有关"钓鱼执法"事件的分析评论。

北京《新华网》署名曹景行的评论称:"随便在街上截停一辆车,对没有任何嫌疑的普通公民,用这种陷人于罪的方式来进行查处,它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在西方国家,用这样的手段采集的证据是非法证据,是不可能上法庭的。尤其严重的是,一个政府不能陷害自己的公民,政府陷自己的公民于罪,可以说这是一个不道德的政府。执法者用违法的手段执法,这种公众无法监督的执法,一定会走向滥权营私。"

深圳《晶报》的社论称:"公众之所以对这一事件格外关注,不但因为这种行为突破了法律和道德底线,让人愤慨,更是出于对自身权利的关切--每一个普通人都可能被‘钓鱼'的‘倒钩'所伤害。""本应是维护正常秩序和保护人民利益的公务行为,为何变成了损害市场公平、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甚至变成了对公民赤裸裸的掠夺和陷害?‘钓鱼执法'知法违法,践踏了社会诚信和良知,这种严重损害政府形象的行为为何长期存在却得不到及时的制止?"

广东《南方日报》署名安志杰的评论称: "一个普通中国公民在基本权利遭受侵害之际,面对强大的公权力,竟然叫天不应、呼地不灵,只能采取‘断指'、‘ 开胸'这类毁灭自己身体的方式,才能唤起媒体的关注、世人的垂怜。而这时,作为公民权利‘守护者'的政府在哪里?" "浦东新区的‘钓鱼执法'事件,恰恰说明一些政府机构的功能已经发生异化。他们手中的公权力不仅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政府机构本身也已异化为唯利是图、参与分赃的股份公司。他们之所以产生‘钓鱼执法'的积极性,正是由于这种低成本的非法收入所致。于是,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之下,政府失去了维护社会公平、保护公民权利的功能,反之,却以罔顾社会公平,践踏公民权利为能事。"

香港《新报》署名杨星的评论称:"这件看似并不起眼的事件,却同时让人见微知著,对近年发展神速的内地社会,能够从另一角度加以了解。就算是进步和繁荣如上海,堪称全国经济的龙头城市,但从上至陈良宇事件,所反映的贪腐问题盘根错节,下至杀害六名公安的杨佳,以暴力控诉基层执法部门的不公义,皆反映当地执法和司法体制仍不完善,执法犯法,借法律之名,行敛财之实,孙中界事件只是冰山之一角而已。"

香港《商报》署名西蒙周的评论称:"类似于孙中界事件的事件,并不独为浦东所有,也不独为上海所有。孙中界事件,就像当年的孙志刚事件和云南的躲猫猫事件,其揭开的只是一层面纱,在潜规则掩盖下,类似的丑恶何止百件千件?""《人民日报》前副总编辑周瑞金近日发表文章,痛陈中国存在以公权力为背景的‘特殊利益集团',且在不断坐大。透过孙中界事件,能看到‘特殊利益集团'的影子(当然只是集团的下层)。权力、资本和资源一旦结合,就不仅会滋生腐败,更会导致特殊利益集团粗暴地垄断经济增长成果,放肆地侵占平民百姓的利益。他们对社会公平和普通民众的伤害,对执政宗旨的践踏,对政府公信力的玷污,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极容易成为社会矛盾的爆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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