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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志抗議 遭「愛國男」吐口水 警卻放人

作者:鐘靈  2017-10-02 15:4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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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7年10月2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昨日香港政府在金紫荊廣場舉行十一升旗禮,重新開放七一升旗禮關閉的公眾席。香港眾志6人進入公眾觀禮區向特首林鄭月娥抗議,高舉「反對政府政治打壓」橫幅,被現場保安強行帶走。眾志成員被帶走時高叫口號,期間公眾席中一名身穿紅衣的「愛國男子」突然衝出吐口水,眾志成員要求警方處理,但「口水男」僅被記資料後就獲准離開。

《蘋果日報》報導,昨日是林鄭月娥上任後第一個十一升旗禮,並重設在七一關閉的公眾區,吸引部分市民及內地旅客前往觀禮。林鄭月娥及丈夫林兆波、中聯辦主任王志民、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前特首梁振英及妻子唐青儀、及政府各主要官員均有出席。

眾志6名成員亦進入了公眾區,並舉起寫有「反對政治檢控」、「反對威權」等橫幅抗議,被10多名保安人員強行帶走,雙方一度發生推撞。期間一名身穿紅衣、手持五星旗的中年男子,突然衝向示威者吐口水,更特意蹲下,再向被保安強行抬走的女成員吐口水,眾志成員要求警員拘捕「口水男」,但警員僅記下資料後就讓他離開現場。

眾志成員當中多人受傷,當中鄒敏聰手指及手臂擦傷、廖偉濂頭部著地受傷,而女成員尹欣怡的裙子亦被撕壞。「口水男」事前曾接受無線電視訪問時報稱自己是海外華僑,他指自己當時「心情激動」,覺得「香港青年好愛國愛港」,懷疑當他看到眾志成員抗議時,感到憤怒並施襲。

眾志成員事後報警,案件暫列「求警調查」。按照香港法律,向人吐口水可構成「公然侮辱」及「普通襲擊」罪,視乎襲擊程度,最高可處監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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