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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言抓人並舉 意在嚴控網路輿論(圖)

作者:庚元  2013-09-18 00:5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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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的網路監控已經延伸至每個普通家庭

【看中國2013年09月18日訊】網際網路的興起使中共過去幾十年對社會輿論與媒體的掌控與壟斷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機。因為網際網路,中共的貪腐、中共的內鬥、中共殘害中國人的真相,中共的層層黑幕……都在以過去幾十年所沒有的深度與廣度為普通中國人所瞭解。

由於中國所有傳統媒體都被中共各級宣傳部門所掌控,中國的傳統媒體不具有監督政府與中共的作用,中共的各級官員也不擔心傳統媒體的監督,但網際網路的特殊性卻讓越來越多的中共官員感到不安。中共官方人民網在2010年的一次問卷調查表明,超過7成的受訪者認為中共官員對網路感到「恐懼」,害怕網路監督。現任中共常委,時任中宣部長的劉雲山在2011年9月7日的 「中日韓媒體圓桌論壇」上也不得不承認:「中國面臨網路管理的危機」。日本銷量最大的報紙《讀賣新聞》當時刊文說,中國傳媒被中宣部禁止批評中共政權的言論不時能在網路上看到,劉雲山的發言顯示中國將以新的法律措施來限制網路自由。

壟斷話語權遭遇網際網路挑戰

自網際網路進入中國,由於網際網路上的言論與信息發布的即時快捷,不像傳統媒體那樣易於掌控,中共對網際網路也是愛恨交加,一直擔心網路上出現它們不願看到的言論。回顧過去中共對網際網路的監控,大致可分為兩個階段。前些年,中共的監控主要是關注網路上對中共意識形態的不利言論,封堵境外揭露中共、傳播真相的自由網站。近些年,中共的貪腐、強拆房屋、強征土地愈演愈烈,以及對普世價值的反對,加之自然環境與社會風氣惡化,越來越多的普通網民敢於在網路上對中共說不,在此情況下,又推出了微博實名制,但此舉並未阻止網民繼續發出中共不願看到的言論與信息。尤其中共18大新領導人上臺以來,網路上更是形成了呼籲公布官員財產、曝光官員貪腐劣跡、渴求普世價值的巨大民意,中共無法在網路上對這種民意進行公開的打壓,只能以「打擊網路謠言」為名對敢言的網民進行抓捕打壓,本質還是嚴控網路輿論的主導權。這就是日前中共展開的針對網路名人、網路敢言人士的新一輪運動式打擊所謂的「網路謠言」的原因所在。中共深知,一旦網路失控,就意味著過去幾十年形成的管控媒體的鐵幕被撕開,中共的黑幕與本質就將徹底暴露在中國人面前,這是中共萬萬不敢面對的。

中共新領導班子在18大上臺後,高調誓言「反腐」,聲稱要「老虎蒼蠅一起打」,隨後引發民間實名舉報各級貪腐官員的事件在網際網路上頻頻出現,被舉報官員的級別也是不斷攀升。18大剛剛結束不久,新晉政治局委員的李建國即遭網民韓寵光網路實名舉報並引發廣泛關注。

為了避免國內民眾瞭解真相,中共曾投入了巨額的資金開髮網路防火牆封鎖真相,但因為海外有志於打破網路封鎖的義工們的不懈的努力,中共始終沒能徹底的封鎖住網際網路上的真實資訊。

兩高違法釋法表明中共對嚴控網路失去信心

這兩年國內越來越多的民眾敢於利用各種形式在網路上曝光中共的貪腐,聚合民意,使得中共認識到僅僅依靠封堵網際網路已經不能再像以往那樣肆無忌憚的繼續欺騙國內民眾,繼續對民眾散佈官方的謊言,由於講話的體制也不能及時應對突發事件網民發布的即時資訊。正是在這種僅僅依靠封鎖網路,甚至實行網路實名制都不能完全掌控網際網路話語權的情況下,中共才不顧涉嫌違法,9月9日匆匆出臺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試圖通過加大對網路上敢言人士的打壓,恐嚇網民,達到像過去壟斷傳統媒體那樣掌控網路話語權。

此次兩高釋法,將官方不願看到的網路信息的發布,歸入《刑法》明列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以及「尋釁滋事罪定罪」予以處罰。一方面,《刑法》對尋釁滋事罪的的四類行為有明確的界定:(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2)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顯然這四類情況並不包括此次兩高釋法所涉情況。另一方面,根據《立法法》第42條第2款規定:「法律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解釋:(1)法律的規定需要進一步明確具體含義的;(2)法律制定後出現新的情況,需要明確適用法律依據的。」 1997年制定的《刑法》對尋釁滋事罪中有關「公共場所」的規定,顯然不包括現在的網路世界,現在兩高釋法把網路納入到該罪所規制的「公共場所」,也屬於「法律制定後出現新的情況,需要明確適用法律依據的」,只能由立法機關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法律解釋,兩高此次釋法明顯涉嫌越權違法。

實際上,在兩高釋法之前,各地警方已經能夠開始抓捕網路敢言人士,8月23日,網路名人,擁有1200萬粉絲的美籍華人「薛蠻子」被北京警方抓捕,隨後警方向外通報指薛蠻子「嫖娼」及「聚眾淫亂」。同一天,曾在7月29日實名舉報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的《新快報》記者劉虎也在重慶市渝北區家裡被北京警方以涉嫌製造、傳播謠言帶走。

此次兩高釋法,為此前已經展開的打擊網路名人尋求法律依據的意味十分明顯,但匆忙中卻執法犯法,繞過了本應由立法機關釋法這個環節,如此匆忙之舉表明,網民利用網路隨機、適時地曝光中共官員的貪腐,揭露中共的層層黑幕,已經引起中共的嚴重不安。過去監控媒體與網路的方式已不足以阻止網民發聲,短時間又想不出更有效的辦法,才冒著被國際社會指責打壓言論自由與被國內民眾質疑違反自己法律的風險出此下策。

此次兩高釋法,在網路上引起了前所未有的反對聲浪。眾多法律界人士從專業角度佐證該司法解釋違法違憲,併發起征簽活動要求廢除,以及追究立釋者的法律責任。北京律師程海、王全璋、黎雄兵等推出了公民監督建議書,「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審議廢止兩高網路犯罪司法解釋」。該建議書9月15號下午在網路公開徵集簽名,隨後正式寄出。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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