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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災害時的政府責任 ──關於非典型肺炎的幾點感想

作者:楊光  2003-04-17 21:1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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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美國倒薩,中國也「倒薩」(SARS──非典型肺炎的英文名縮寫);薩達姆數十行宮、藏頭露尾,SARS首尾萬端、莫辨蹤跡;薩達姆沒逮住,SARS也沒逮住;那邊先發制人、主動出擊,這邊猝不用防、被動應戰;那邊戰聲漸息,這邊戰陣猶酣;那邊薩氏政權已經人散政息,這邊SARS病魔還在瘋狂肆虐;那邊的主角美國已經走出單邊主義的外交孤立,這邊的主角中國正在成為人人自危的國際孤島。

   人們的同情和關切是那樣的偏心眼,因SARS而死者,人數已不亞於因伊拉克戰爭而亡者,然而,眼淚和哀樂、捷報和喜悅都只屬於他們 ──美國人和伊拉克人!美國人不必說,死去和被俘都是新聞,有名有姓,網站上能查到他們的照片。戰爭之中的伊拉克軍人和平民,他們的死傷也無不牽動著全球的人心。中國因SARS而死亡者,有誰知道他們姓甚名誰、住址身份?有誰給過他們電視上的追祭、報紙上的哀思?當那場人與人之間的戰爭吸引全世界的目光之際,這場人與病毒之間的戰爭,就連我們自己,都不當回事了。

   上天何以對中國人如此不公?SARS這位聰明的蒙面怪魔選擇中國作為它的試驗場,它憑什麼?13億之眾的人口,命就賤麼?
  
   二
  
   歲末年初,是中國傳統的辭舊迎新之季,又正好趕上換屆黨代、換屆兩會的政治豐收,新老交替、繼往開來。大事頻仍,主旋律強勁,傳統佳節和政治節日的喜慶氣氛加在一起,意料之中的是,肺炎被忽略了。但願這不是有意的。

   早在去年十一月十六日,廣東佛山即發現非典型肺炎病例。至春節後的二月上中旬,廣州「非典」流行引發板蘭根、白醋和大米、食鹽搶購風潮。情人節的首選禮品是抗菌素,元宵宴的熱門菜式是醋溜湯。政府和傳媒很「沉著」,市民陷入大恐慌,藥商和醋商趁機發了一筆國難財。隨後廣州市府與傳媒聯手向謠言和恐慌進攻,終於「謠言止於智者」、「恐慌止於公開」。其時筆者正在廣州,很為人民政府和媒體遲到的闢謠安民之舉而欣慰。似乎是虛驚一場,似乎是小題大做,政府眼裡的小事似乎確實不再是什麼大事。

   然而,一個多月後,大中華區發現越來越多的SARS,港臺新馬恐慌,白種的洋人也不小心染病致死。樂隊、球隊和外交團隊視中國為禁地,不比賽了,不握手了,不旅遊了。中國的形象、中國的外匯收入受到損失,WHO插手SARS疫情。不知道是不是托香港人和洋人的福,中國內地人民的生命和健康再次受到本地和本國政府的關注。有些可悲,受關注或許不是因為我們中國人的生命價值看漲,而是因為單價比較高的洋人怕被黃種人傳染。

   四個月後,從2003年4月起中國官方開始公布疫情,非典型肺炎也終於被列入衛生部的傳染病黑名單。可以告慰死者的是,我們雖還在科技攻關尋找病原體,同時也勝利宣告疫情「已經基本得到有效控制」。
  
   三
  
   這幾年,瘋牛病、口蹄疫、禽流感在別人的國土和我們的特別行政區土地上沒有消停過,中國大陸卻據稱是一片「淨土」。九九年筆者在青島過春節,紛傳山東某地的豬得了「X號病」,也聽當地農民親口說起,過年都不敢吃豬肉,但政府和傳媒並無一語提及。因為怕是謠言,多年來我不敢提此事。前些年,河南貧民因賣血導致艾滋橫行,政府和輿論不僅反應遲緩,而且試圖阻止外面的人們對艾滋村「內政」的關心。不過如今地球人都知道了,河南的愛滋病肯定不是謠言。我的經驗是,政府和傳媒不提的可怕之事不一定就沒有,說「已經基本解決……」云云,也許只是表明問題尚未真正解決,要是政府謙虛起來,說「還需要做很多更艱苦細緻的工作」或「離黨和人民的要求還差得很遠」的時候,倒反而是問題解決得差不多了。

   各地方政府在災害來臨時,其思路、其表現往往有驚人的一致。首先想到的是災害是否影響到為官一任的官聲政績,畢竟坐穩官位第一,其次考慮的是災害會否造成社會動盪和經濟滑坡,畢竟政策路線第二。雖說人命關天,但死人的事是經常發生的,輕於鴻毛者眾,重於泰山者寡,況且中國最大的問題不就是人口太多嗎?權衡之下,最好的處置方式莫過於視災害如無物、視死如歸的先瞞後騙之法了。於是有了上告被抓、記者被逐,也有了封口費、安定團結獎金。有歌謠為證,歌謠一:封鎖消息、瞞上欺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歌謠二:死人不要緊、只要主義真、死的是老百姓、保的是豪與紳;歌謠三:縣騙市、市騙省、騙了中央騙全國、一直騙到聯合國;歌謠四:好事雖假傳千里、惡事雖真不出門、只要領導發了話、神州處處假新聞。廣西南丹、山西繁峙,連毀屍滅跡的事都幹得心安理得,還有什麼假數字、假消息、假報告做不出來的。近日又爆出遼寧海城的學生牛奶中毒案,地方政府照例千遮萬掩。有什麼貓膩不能見光?三個XX都學習領會到哪去了?

   空難、海難、礦難,爆炸、起火、中毒、傳染,哪個國家都會有的,多多少少而已。災害不是政治敏感問題,也不是外交敏感問題,更不是任何意義上的國家機密。只有有計畫、有組織地進行錯誤的災害處理才會成為政治問題和人權問題。防止災害、應對災變、處理災情,是每一個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是憲法和法律賦予政府的權力,是憲法和法律加予政府的義務。中國人民並未苛刻到不允許國土上有天災人禍,也並未脆弱到經不起任何風吹雨打。政府處置得當,人民會表揚政府,政府處置失當,人民會幫助政府。中國人民難道就比別國人更無理取鬧,非得讓他們不得而知或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不可嗎?人民對關乎自己生命和健康的切身利益尚且沒有知情權,更休要侈談什麼對政府的監督權!

   許多可以避免的災害一再重演,許多可以減緩的災情無端擴大,為什麼?僅僅是認識問題、僅僅是經驗問題?僅僅是工作作風、僅僅是官僚主義?
  
   四
  
   對這次非典型肺炎的傳播和流行,各級政府及有關官員是否有責任,這是應該嚴肅討論的。如果有責任,是政治責任、行政責任、還是刑事責任?這也是不可含糊的。是否採取了行之有效的應對措施來防止疫病流行、把人民的生命財產損失減到最低限度?是否履行了政府對人民應盡的義務,是否有知情不報、大事小報、虛報瞞報的行為?是否有應該作為而不作為、應該積極作為而消極作為的情形?有不有人為了不幸的病人而引咎辭職、撤職或坐牢?須知,當官員面對人民的生死而不作為或不當作為導致嚴重後果,《刑法》第397條可是寫著玩忽職守罪的,衛生行政部門的官員如確因疏忽大意或者過於自信而一直等到SARS傳到國外才發現它原來是「傳染病」,難道就沒有人觸犯《刑法》第409條的傳染病防治失職罪?

   螻蟻尚且偷生。生命可貴,生命無價,生命屬於我們每個人只有一次,生命對於每個個人來說意味著一切,而健康是這一切的基礎,而生命又是那樣脆弱、那樣不堪一擊。天災人禍襲來時,誰來呵護生命?與輿論導向和社會穩定相比,生命有多重?與GDP增長和旅遊航空外貿業景氣相比,生命值多少?與國際形象和投資環境相比,生命在哪裡?與官員政績和政府聲譽相比,生命排第幾?國家是宏大的、宏偉的、宏觀的,在宏大敘事的對面,偉人之外的個人皆微不足道。中國人習慣的思維和說法是,即使犧牲個人的生命也要維護社會的穩定、或經濟的增長、或國家的形象、或政府的聲譽,我質疑這種思維、這種說法。

   因非典型肺炎而死亡的中國人和外國人,安息吧!
 
  (來源:燕園評論首發,本刊略作修改 )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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