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鑫濤」傾心打造「瓊瑤牌」
上海大同大學畢業的平鑫濤,早年任職於臺灣肥料公司。他愛好文藝,利用公余創辦《皇冠》雜誌,不僅成為臺灣歷史最悠久的民營文藝雜誌,而且因為發掘瓊瑤這位深刻影響中國普羅大眾的現代愛情小說作家,奠定了皇冠文化集團的根基。平鑫濤與瓊瑤在保守年代突破傳統禮教與道德的愛情故事,也成為華語圈讀者與觀眾的共同話題。如今的「皇冠」,在平鑫濤與瓊瑤的努力下,已成為集出版、戲劇製作、劇場表演於一身的多媒體文化集團。
近30年,「瓊瑤+平鑫濤」 已成為華人圈唯美愛情故事的代名詞,從小說、電影到電視劇,透過瓊瑤的筆與平鑫濤的精心打造,每部作品都堪為話題,他們也被稱為全亞洲最佳的「以製造愛情為主業」的夫妻公司,其所營造的「瓊瑤牌」產品更是在兩岸與全球華語圈每每引起轟動,並被稱為「瓊瑤經濟」,令經濟界嘆為奇蹟。
從1954年成立《皇冠》雜誌至今,皇冠文化集團已經發展成包含文字出版、有聲出版、電影、電視、畫廊、小劇場、舞蹈教室、現代舞團的多元化經營實體。有外界估算,僅憑瓊瑤劇與皇冠的多元經營,皇冠品牌至少市值約1億美金,另有媒介認為,皇冠近年來經營贏面至少在百億新台幣之間。但平鑫濤對此笑而不答,只表示,估算太高。
寫完《還珠格格Ⅲ》,瓊瑤又構思出新劇《雪與火》的架構,講三兄弟與二名女孩的感情故事,這部劇作擬以音樂與舞蹈作為主要成份的構想,打破了瓊瑤劇的傳統架構,試圖成為出新的一個招數。
20年來,大陸「盜版」使其損失近千萬
瓊瑤真正的時代其實在於其書籍與影視作品批量進入大陸之始。1963年,瓊瑤的第一部長篇小說《窗外》出版,使她一夜成名,其後大量的「風花雪月」作品成為正在由農業社會到工業社會的轉型期的臺灣人的心靈鴉片。從那時到80年代初,瓊瑤與平鑫濤聯手完成了瓊瑤牌情愛作品走紅、改編影視劇,將瓊瑤牌作品商品化的全過程、並使其形成了產業化的形態。80年代初,瓊瑤的小說在臺灣開始式微,卻為她進入大陸打下基礎。
瓊瑤作品其實早在70年代初就已流入大陸,但僅限於在廣東、福建的民間作為禁書流傳,其時瓊瑤的影響力已波及香港與澳門,並引起轟動。到了80年代初,廣東等沿海開始有批量盜版書出版。而最初盜印的書以瓊瑤的《窗外》《幾度夕陽紅》等為主。據傳,僅廣東一位陳姓書商,所盜作品就達到了十幾種,而且每本印量均在10萬本以上,據說所賺利潤達千萬,成為當地首富。而當時內地尚不完備的法律無法控制書商的非法盜印。
為遏止這種現象,瓊瑤開始授權給大陸的出版社:「作家出版社就是在此時和我簽約的。但即使我授權後,這些盜版書仍然猖獗,假冒書也依舊到處可見。有權的作家出版社也拿這種情形無可奈何。所以,當我和作家出版社的約滿以後,我實在不願意繼續簽約。兩年以來,我的書就在『無授權』的狀態下,出版得亂七八糟。我每次看到假冒書的時候,難過的程度已非筆墨所能形容。」
最後,大陸的花城出版社取得了出版《瓊瑤全集》的獨家授權。據稱,這套瓊瑤全集至少售出了10多萬套,加上盜版,瓊瑤的作品印量總數不下於800萬本。她在大陸的版稅據估算,約在300萬元人民幣左右,這還僅是正版的初步估算,如果加上盜版的總數在內,最多應在800萬元人民幣。僅此一項,瓊瑤至少在大陸損失了近千萬人民幣的收入。不過,瓊瑤品牌卻在這場轟轟烈烈的盜版運動中,得到型塑,成為中國最具市場價值的通俗文學作家之一。
《還珠》系列成為印鈔機
瓊瑤小說最早被改編成的是電影。早在1966年,由今天已被稱作老將的甄珍等擔綱的《幾度夕陽紅》、1975年由林鳳嬌、秦漢主演的《在水一方》及同樣取得佳績的《燃燒吧火鳥》等,完全秉承瓊瑤小說的風格。上世紀80年代開始,內地掀起了瓊瑤熱,隨著她的小說在內地的走紅,由她的作品所拍攝的影視作品,很快又成為瓊瑤言情產業新的增長點。而她的影視作品在內地的飛紅,也使她在書籍方面所受到的損失,降到了最低點。
在一個時期內,瓊瑤一直領導著言情片的走勢和潮流,但這樣的熱潮到《在水一方》後便呈現出了疲態,於是,瓊瑤決定把她早期反映清末民初的短篇小說《六個夢》搬上螢屏。1990年到1994年,瓊瑤還推出了《新月格格》以及講述民間傳奇的《梅花三弄》。
拍了太多的古代愛情故事之後,瓊瑤1995年順勢推出了時裝連續劇《一帘幽夢》。這一時期,僅靠出售各種錄像帶版權與各種電視廣播權,皇冠公司就拿走了至少億元新台幣的收入,但這還僅是一個初步的估算,據本港一家媒體測算,平氏夫婦至少從大陸獲益兩個億以上,但皇冠公司卻認為並不可信。平鑫濤先生在回應記者詢問時,也對此不置可否。
經過內地多年的市場營銷,真正為平氏夫婦帶來巨大利益與新的聲望的卻是一部清代宮廷劇《還珠格格》。這部夾雜著大量搞笑情節的宮廷劇,為瓊瑤開闢了一個新的時代,也使她的知名度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峰。
出人意料的是,這次瓊瑤的合作夥伴竟然是內地一家名不見經傳的湖南經濟電視臺。而這部劇集除了受到追捧外,也讓湖南經視這個小台名利雙收,據稱,僅《還珠格格》一部片子內地播映版權收入就不下一個億,而東南亞與香港臺灣兩地的版權收入,就更超出此數。而據業內人士估算,僅兩部《還珠格格》,就已讓瓊瑤夫婦可以賺得盆滿缽滿,而第3部作品,幾乎肯定不會少於前兩部劇集,更有好事者已估算出此劇將會再賺得近億元新台幣。
瓊瑤與鄧麗君的靡靡之音齊名
瓊瑤作品從一引進到大陸就成為眾矢之的。不論是她的小說,還是影視作品,幾乎都引起過多次「負面影響」,但善於市場運作,與圓熟處理此種風波的瓊瑤夫婦,每次均成功避過。
上世紀80年代初,瓊瑤作品泥沙俱下式的引進之初,曾在大陸文學界與思想界引起過強烈反彈。瓊瑤作品幾乎橫掃當時大陸的正統文學理念,被作為「低俗與媚俗」之風而大興撻伐,嚴重的更以要治理「瓊瑤公害」為旨,認為「時下文壇一股低俗和媚俗的濁流中,與其它庸俗文化相比,瓊瑤的作品的確屬於重量級層次,堪稱文化毒品中的『大姐大』。」
臺灣執導瓊瑤片最多的導演李行,在第4屆上海國際電影節期間坦言:「拍瓊瑤片,並不是說我喜歡瓊瑤小說,而是投資人、製片人認為她的小說有讀者群,拍好了就會賺大錢。」拍多了瓊瑤片,李行「自有被污染的感覺」,在瓊瑤拒賣給他們小說後,李行等便自組人馬,編寫與瓊瑤小說同類型的劇本開拍。
一度,更有人把瓊瑤作品與當時號稱「靡靡之音」的鄧麗君等同,被大陸官方予以「沉默封殺」。而最受抨擊的就是瓊瑤戲說歷史的態度,在大陸也遭到了連串的攻擊,尤其是《還珠格格》播出後,杭州一位名叫金正明的觀眾,在浙江一紙訴狀將瓊瑤、湖南經濟電視臺、湖南電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有線娛樂臺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令四被告連帶賠償原告全家因收看《還珠格格》而造成的精神損害費8000萬元,並判令被告停止在全國播出《還珠格格》的所有音像製品,並加以銷毀。
瓊瑤對成為被告一事並被索賠8000萬人民幣,表示不敢置信。對金正明提出的控告理由,瓊瑤懷疑事情的可信度,她說:「前一陣子大陸新聞說有女孩為了找『小燕子』而失蹤,結果發現是媒體做出來的『新聞』。《還》劇紅了之後,大陸假書、假影帶一大堆,大家都在發『格格』財。我問大陸友人怎麼會這樣?他們回答說:『這個林子太大了,什麼鳥都有!』」
緊接著,批判瓊瑤在大陸成為風潮,一位陳姓作家撰寫一本叫作《毒品.藝術---瓊瑤作品批判》的書,其理由是「瓊瑤的作品承襲了舊時代鴛鴦蝴蝶派的衣缽……將讀者引入到朦朧的夢幻世界之中,就像毒品一樣麻醉著人們的精神、污染著人們的心靈,這對涉世不深的青少年讀者危害尤深。」
令人奇怪的是,一邊是聲勢浩大的批判,一邊是津津有味的觀看,電視臺在批判聲中,照放不誤;而她的各種版本的書籍,也不斷攀上各地暢銷榜,這成為瓊瑤的一個奇特現象。
不過,瓊瑤作品也基本形成這樣的模式:每播出一出電視劇均會招來大量的批評與媒介的過熱追捧。這也使瓊瑤多年來養成了自己低調示人的形象,新聞媒介很少可以找到與她相關的一些話題,如果不是她主動向外發放的話,瓊瑤基本上就是一個不食人間煙火的「天女」,神秘與傳奇,幾乎都是賣點之一。而現在媒介則基本上放棄了對她作品本身的批判,只是把她作為一個娛樂熱點跟蹤叫賣。
這正是瓊瑤本身的價值與地位。
文章來源: 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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