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3月9日,西藏抗暴66週年大遊行在臺北舉行,與會者高舉雪山獅子旗,為西藏發聲。(圖片來源:中央社)
【看中国2026年7月1日讯】(看中國記者李德言綜合報導)中共審議通過的所謂《民族團結法》,在7月1日正式實施。該法案不但擠壓少數民族學習語言的空間,還涉及用法律形式包裝跨國鎮壓,引發外界的詬病。分析認爲,習近平其實把中共的畫皮扯了下來,蘇共煽動外蒙古獨立,侵吞中國國土的黑歷史也結結實實地對其打臉。習「爛尾帝」的稱號給該法案的實施蒙上陰影。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七一上路
2026年3月,中共全國人大會議審議通過所謂《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民族團結法),在今年7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
據悉,該法案包含前言及7章總共65條,規定宗教團體、宗教學校、宗教場所須「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並禁止「以民族身份、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等為由干涉婚姻自由」,理由是說爲促進中國各民族通婚。民族事務被納入中國社會治理體系,相關條款也包括反分裂、邊境安全、風險防範和社會穩定等內容。
據悉,這項法案有三個核心關鍵,首先是把教育、行政和公共場所「推行中文標準語」的政策進行制度化,這直接導致維吾爾語、藏語和蒙古語的教學在制度上逐漸被排除;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第15條規定說,「全面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實際上,近年來該政策在西藏、新疆和內蒙古遭到學生、教師和家長的強烈反對和抗議,即使這樣,中共當局仍大幅削減少數民族的學生接受其母語教育的機會。
其次,是把保護少數民族文化的行動看作是「犯罪」,甚至可能隨時扣上所謂「分裂主義」的帽子。
第三,該法第63條規定所謂「中國境外的組織或個人從事破壞民族團結、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這也引發外界對中共或將實行跨國鎮壓的擔憂。幾名中共官員則在公開場合積極為這一點「背書」。
2026年6月24日,中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關於該法規的新聞記者會,中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陳瑞峰宣稱,《民族團結法》是把中共黨魁習近平的所謂「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轉化成「國家意志」。
中共全國人大民委主任委員巴音朝魯在記者會上「跳腳」說,外界「對中國內政的粗暴干涉,我們對此強烈不滿、堅決反對」。
中共司法部副部長胡衛列則聲稱,該法關於針對境外組織及個人的規定「契合法理、符合國際通例,是正當合法、必要可行的法律規定」。
《民族團結法》為跨國鎮壓包裝法律外衣
對此,藏人行政中央駐臺灣代表格桑堅參向自由亞洲電臺表示,中共在西藏、新疆和內蒙古長期實施「同化政策」,從前主要是依靠行政命令來執行,現在是通過法律形式加以固定下來。以後就可以在少數民族地區更加肆無忌憚地推行所謂的「同化政策」。
格桑堅參表示:「境外人士批評中共民族政策,日後回中國或回西藏探親都可能出問題。第63條沒有清楚界限,可被用作恐嚇工具,讓人在境外也不敢發聲。」
2026年6月21日,日本自民黨東京都議會黨團副幹事長白川司,向日本知名商業雜誌《PRESIDENT》投書表示,中共的《民族團結法》打著「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旗號,實際上是把教育、語言、出版、網路、企業活動、宗教、對外發聲、香港、澳門、臺灣和海外華僑全都納入統一的管制架構。
白川司發出警告,《民族團結法》形同向全球發放跨國抓人的「合法許可證」。將來即使外國人在自己的國家喊一句「支持臺灣」,都可能被中共以「分裂國家」等罪名跨國法辦。
蘇共煽動外蒙古等獨立 侵吞中國國土
《看中國》專欄作家簡易對《民族團結法》的第63條規定做出點評說,中共當局好像忘記了共產黨的歷史。從蘇共到中共,它們所說的話,白紙黑字在那裡記著,它們所幹的事,人們並沒有忘記。
先從列寧開始說起。列寧1914年寫了一個文章,標題就叫「論民族自決權」。裡面白紙黑字寫著:「所謂民族自決,就是民族脫離異族集合體的國家分離,就是成立獨立的民族國家」。列寧還將「民族自決權」稱之為「分離的權利」,或「國家分裂權」。在全世界進行煽動。
除了列寧還有斯大林,他一手策劃並實施了外蒙古的獨立。到1950年2月,中共與斯大林政府簽訂《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正式承認外蒙古獨立。
1921年,在蘇俄的操控下,唐努烏梁海宣布獨立,定國名為「唐努圖瓦共和國」。1944年又更名為「圖瓦蘇維埃社會主義自治共和國」,並入蘇聯。1948年5月7日,中華民國駐蘇大使傅秉常向蘇聯提出嚴重抗議,聲明「唐努烏梁海是永遠屬於中國的神聖的領土」。2001年7月,時任中共黨魁江澤民政府與俄羅斯簽訂《睦鄰友好合作條約》,正式承認唐努烏梁海為俄國領土(條約第六條)。
中共曾承認臺灣是「國家」
二戰即將結束前,中共於1945年4月23日至6月12日召開第7次全國代表大會,1945年5月1日中共《解放日報》曾刊載一份有臺灣名號的文件《臺灣等國留延黨員致中共七大大會祝賀詞》,簽發賀詞的「臺灣等國」包括臺灣、菲律賓、越南、泰國、馬來亞、荷印、緬甸;賀詞中明確提到中共長期支持「東方各民族」(包括臺灣)的獨立運動。
以上僅僅是舉了少數幾個例子。習近平當局首先應該回答的就是這些問題。
簡易指出,實際上,中共的這些做法除了能讓國際社會更加看清共產黨的真面目之外,根本不可能有什麼作用。
試想,習近平連中國國內網友對他的嘲笑、譏諷都阻止不了,老百姓給他起的外號也不知道有多少了,他能嚇唬住自由世界的聲音嗎?根本就不可能,只能是適得其反。
有網友指出,習近平有個外號「爛尾帝」,雖然《民族團結法》看似來勢洶洶,但在國際社會普遍對中共產生反感甚至是不同程度的排斥、抵抗的大環境下,中共當局再怎麽用法律形式把跨國鎮壓包裝得貌似具有合法性,仍不被看好。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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