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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再撥50億維護國安 6年耗180億(圖)

 2026-05-20 20:3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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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2019年6月9日,香港抗爭者舉著「反對引渡到中國」的橫幅和傳單。(圖片來源:Marcio Machado/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6年5月20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淨瑤綜合報導)香港政府近日刊憲的政府季度帳目顯示,今年再撥出50億港元非經常性開支,用作維護國家安全。這是港版國安法自2020年實施以來的第3次撥款,總共累積撥款180億元。前議員單仲偕痛批國安撥款「不透明」,而且立法會議員也不敢問。

港府再撥50億元作「國安開支

港府在新一期的憲報公布了去年4月至今年3月底政府帳目開支,其中列明今年再撥出50億元作為國安開支。據《明報》報導,這是自2020年《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第三次撥款,6年來共累積撥款180億元,平均兩年撥款一次。

根據港府的季度帳目,《香港國安法》規定,經行政長官批准後,財政司司長應當從政府一般收入中撥出專門款項,以支付關於維護國家安全的開支,並核准所涉及的人員編制,有關安排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有關法律規定的限制。帳目列明,這次的50億元屬於非經常性開支,以作為增加款項維護國安開銷。

《星島日報》報導,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曾於2020年12月及2023年3月,從政府一般收入中分別撥出80億元及50億元作為國安開支。此次撥備時間點與上次相近,在政府截至今年3月底止的政府帳目入帳。

據報導,此次與2023年的撥款均無在預算案中預告,而且也沒有提及「未來數年開支」提述。而首次撥款(2020年)在2021年2月憲報刊出,提及用以支付「未來數年的開支」,而且當時也有在預算案開支摘要提及。

此外,憲報中的撥款文句也有輕微改動。2023年中文版提及50億元屬「用以增加專門款項」的非經常撥款,用以支付國安開支;今年則將引號內容調後,變成「50億元屬非經常性撥款,用以增加專門款項支付關於維護國家安全的開支」;英文版將非經常撥款(the non-recurrent appropriation)中的「the」改為「a」。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自由黨邵家輝表示,「為避免2019年情况重演,有必要加強國安開支」,「甚至評估風險有增加的話,要加大款項也可」。委員會委員、選委界別蘇紹聰說,50億元撥款金額「不多也不少」,強調不會因為近期無什麼事而不投放國安開支。

前議員批港府不透明

對於港府此次沒交代款項能用多少年,前立法會議員單仲偕痛批道「毫無透明度」,不但公眾不敢問,連立法會議員也不敢質問。他指出,以往公帑有審計署審計,但對於國安撥款卻不敢去審計,直言「喜歡怎麼花就怎麼花」。

單仲偕坦言,現今香港社會已沒有社會運動,最近敢發聲的人都先後被國安用各種方式提告。他舉例,中文大學學生關靖豐因為宏福苑火災發聲並提出四大訴求而被逮捕,證明了「國安已經沒有東西好做,連這種事都要做,才得以證明自己的存在價值。」

單仲偕形容港府的國安開支有如「一條水管被人開著來用」,並直言50億元意味著「無孔不入」,比如進行網絡監控,被針對的對象非常廣闊,應該不僅是本港人,亦包括境外人士,「若海外社運人士多說幾句,其在香港的親屬就會被抓」,「水銀瀉地」式維護國安,實際上更是「製造白色恐怖」。

近年來港府透過《香港國安法》 第38條的域外效力(Extraterritorial Jurisdiction),將執法範圍擴展至境外,並透過懸紅通緝及海外滋擾等方式影響海外港人社群。

根據《香港國安法》 第37條及第38條,該法擁有「域外管轄權」,適用於香港永久性居民,以及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境外的犯罪行為。此外,港府也懸紅百萬港元通緝多位流亡於海外的社運人士與前立法會議員,指控他們涉嫌違反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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