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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國際寬容日」說到好人好事(圖)

作者:劉超祺博士  2023-11-23 10:07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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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境(圖片來源: Adobe stock)   

1945年11月16日,正值是聯合國第十五週年大會,聯合國(The United Nations)成員簽署了一個「有關寬容的憲章」,「憲章」的內容是這樣的:《宣言》申明寬容是對我們世界上豐富和多樣化的文化、我們的表達方式和人實踐生命的尊重和欣賞,寬容認可了普世性的人權和他人的基本自由,人天生就是多樣性的,只有寬容才能夠確保多樣化的社會在全球的每一個角落裏並存。

一 、國際寬容日

1993年,聯合國大會宣布1995年為「國際寬容年」(the United Nations Year for Tolerance)。聯合國在1996年12月12日《聯合國大會第51/95號決議》(the 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by resolution 51/95)議決於每年的11月16日為「國際寬容日」,或者譯作「國際容忍日」,官方的正式英文名稱為「the International Day for Tolerance」。今年是在星期四。

Tolerance

英文字「tolerance」可以解做「寬容」、「容忍」、「忍受」、「忍耐」等等。宇宙的基本特徵「真、善、忍」,亦是神賜予給人做人的準則,「tolerance」很明顯,他符合了這個做人的準則,因此,聯合國定立每年的11月16日為「國際寬容日」,也是值得支持的。既然是這樣,本文就試圖找一些發生在我們身邊而符合宇宙的特性「真、善、忍」的「好人好事」,作為做人的心靈雞湯。

二、好人好事

巴士司機助人的精神

第一個「好人好事」發生在香港,當時是2017年12月12日晚上7時,在巴士總站,一名女士和一名小女孩同行,那名小女孩看來只有三、四歲,是那位女士的女兒。媽媽突然跌倒地上,精神不振的坐在地上站不起來,那名小女孩頓時驚惶失措哭起來。一位巴士司機目擊情況,立即上前協助,司機瞭解情況之後,便致電999,在警察和救護車未到之前,他一直看顧和安撫著那位女士和那名小女孩,令他們安心的等待救援。輿論都讚賞那位巴士司機助人的精神,所以說:莫以善小而不為,只要對人有益處的,我們都應該做。

年輕人的善心

第二個「好人好事」亦是發生在香港,當時是2017年12月15日晚上八時,在一間快餐店裏,一位婦人坐在一旁,悄悄地留意食客有沒有吃剩的食物,那時一名食客吃剩小半便離開,那位婦人即時把那些飯菜悄悄的移向自己面前,怎知快餐店清潔職工趨前準備收走那些飯菜,一位坐在旁邊的年輕人立刻友善的向清潔職工說了一句:「她還未吃完呀!」清潔職工抹過檯面之後便走開,那位婦人輕輕的回應了感激的一句:「謝謝你!」然後狼吞虎嚥的把飯餸吃光。之後,那位婦人補充了一句令人心酸的話:「我的親友、兒女也不理我哩!反而是一個三唔識七的人肯幫一下我。」輿論都讚賞那位年輕人的善心和與人為善的態度。

拾遺不昧,物歸原主

第三個「好人好事」發生在臺灣,當時是2017年12月14日下午,一位國小一年級學生放學回家,在路上發現了一個錢包,他打開錢包一看,原來裏邊有一大疊1000元面額的紙幣。

他左思右想:我應該在這裏等候失主,還是交去警局呢?最後他決定在原地先等一會,看看失主有沒有回來找尋失物。

十二月的臺灣還是相當寒冷。在寒冷的天氣下,他苦候了半個小時,還不見失主回來認領,於是他便回家找外公陪同一起到附近的警局報案。經警員點算,錢包共有台幣十六萬五千元,最終物歸原主。

這件事件經傳媒報導之後廣為人知。男童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他從拾到錢包的一刻開始都沒有動過貪念,沒有想過把金錢據為己有,更沒有想過要獲得任何報酬或獎勵,因為他記得老師的教導:誠實是一種美德,做人一定要誠實,見到不是自己的東西就要拾遺不昧,不應該存有貪念。

輿論都一致認為那位男童非常誠實、本性善良、品格非常好;老師在繁重的課程壓力之下,還會抽時間給學生灌輸正確做人的道理,實在難得。所以學校一定要重品德教育。

好心人還是比壞人多

第四個「好人好事」發生在湖南省的一個街市,當時是2018年1月1日中午,當時街市的人流比較多,一位男士向一位小販婆婆買一斤菜。那位男士問小販婆婆:婆婆!給我一斤白菜,多少錢?小販婆婆回答:五元。

那位男士以一張一百元紙幣付款,婆婆看過鈔票,沒有問題,就準備找回九十五元給那位男士。那位男士突然向小販婆婆說:婆婆!我應該有5元零錢,你先給回那張100元,我再給你5元零錢。小販婆婆就給回他一百元。那位男士找了一找錢包,就對小販婆婆說:我的零錢不足5元,我還是付一百元給你找贖吧!不過請你快一點,我趕時間。小販婆婆就收了他的100元,連忙找回95元給他。那位男士拿了白菜和那95就匆匆離開了。

由於小販婆婆第二次收到100元鈔票時,以為是跟第一張一百元紙幣一樣,加上那位男顧客的催促,所以沒有再看清楚第二次收到的那張100元紙幣,事後點算的時候才發現那張一百元是偽鈔,但是想追究也追究不了。小販婆婆頹喪的坐在攤檔上,差點哭了出來,自言自語道:唉!不見了100元,我要賣多少斤菜才能賺回來,真慘囉!

一位好心人走過,知道了小販婆婆被騙去一百元的事,便拿出一張一百元的真鈔來交換小販婆婆那張100元偽鈔,並且當場把假鈔撕毀掉。第二天,那位好心人將小販婆婆被騙去一百元的事放上網際網路,企圖喚起市民的醒覺,因為在中國大陸假貨、假鈔奇多,大家以後交收金錢要額外小心,以防受騙。意想不到的是,貼文一出,很多好心人都同情小販婆婆的遭遇,都捐出一百元給小販婆婆。

這件事證明即使在世風日下的中國大陸,好心人還是比壞人多。所以說:人之初,性本善。做人一定要做一個好人,充滿善心的好人。

三、生命智慧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天若不降嚴霜,松柏不如蒿草

元朝《硃砂擔》戲曲第二折有這麼幾句:「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天若不降嚴霜,松柏不如蒿(粵音「hoe」)草。」白話意解這段對白就是說:做了好事會得到好的報應,做了壞事就得到壞的報應。若果天氣沒有嚴寒的冬天、沒有降霜下雪,松柏就等於野草一樣,就沒有分別了。

內裏的意思就是說:如果善惡沒有報應,天又怎能將做好事或做壞事的人分開呢?若果沒有報應,人積善就不如做惡了。這些說話都是告誡人「善惡有報」是天理。做人就要做一個好人,做一個與人為善、難忍能忍和做一個真誠的人。

湛湛青天不可欺,舉頭三尺有神知。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

「湛湛青天不可欺,舉頭三尺有神知。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出自清代錢彩所著的《說岳全傳》,《說岳全傳》講述:宋代抗金名將岳飛率領宋軍對抗金人南下入侵的英勇事跡。這個諺語的意思是說:無論做了好事或壞事,不要以為可以隱瞞上天,神明會一一監管著,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只是早來或者遲來。奉勸世人多行善積德!

人做了好人、做了好事就積德,做了壞人、做了壞事、做了對不起人的事就會造業,德大業小就多福,相反,德小業大就多難。這些德和業是生生世世積下來的,所以中國人有些老話說「行善積德」、「祖輩積德」、「德澤後代」,還有「萬般帶不走,惟德業隨身」,這些都不是迷信,我相信前人一定是看到這個世界有這些現象才這樣說的。只要心對得起天地良知,平生多行善事,又不作虧心事,品德高尚,德大自然福德就來。我認為這些都合符天理。大家又認同嗎?

人在做,天在看

「人在做,天在看。」意思就是說:舉頭三尺有神明,人做甚麼事情,神都在看管著。人做了壞事,神一定會將這些「債」算在做了壞事的人的身上,做了壞事的人以後會遭報,今生不報來世報;人做了好事,神又一定會將這些「德」算在做了好事的人的身上,做了好事的人會受福報,今生不報來世報。因此,人要嚴以律己。

命運其實是人前世今生的「德」和「業」交織而成。做了好事就積德,做了壞事就積業;與人為善就積德,與人為惡就積業;幫了人就積德,害了人就積業;這是天理。所以,命運是人前世今生所作所為的結果,遭逢厄運也好、好運也好,是自己過往的前世今生所結下的果,因此「造物」不會「弄人」。人是不應對抗命運的,其實,人也不能與命運對抗的,俗語說得對:「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春種秋收,秋收冬藏。」命運是人以前種下的因而結下的果,怎麼可以不承認呢?人想要改變厄運,想要趨吉避凶,唯有處處與人為善,終身與人為善,與人為善就會積德,德多、德大,命運就順境,就能「衝破厄運」,反之,業多、業大,命運就潦倒。

對人來說,「命運變幻無常」。人若要掌握命運、生死,就要行善積德,不要行惡積業,德大,命就會好,業大,就會遭逢厄運,死後還要到地獄去受苦還業哩!

五、結語

祝各位能夠「做好人,做好事,結緣善緣,結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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