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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驚 實拍1955年越南土改殺地主活埋地主(組圖)

作者:程映虹  2021-04-15 19:3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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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氏南是越南照搬中國模式開展土改中第一個被處死的地主。
阮氏南是越南照搬中國模式開展土改中第一個被處死的地主。

按:阮氏南越南照搬中國模式開展土改中第一個被處死的地主,在她之後,北越從1954年到1956年,成千上萬的「地主」被槍決和殺害,更多的被關押和迫害。實拍1955年越南土改殺地主、活埋地主,令人震驚!

1953年底的一天,越南北部太原省的大慈縣,一個名叫阮氏南(Nguyễn ThịNăm)的婦女以地主的罪名被槍決,時年四十七歲。

阮氏南是越南照搬中國模式開展土改中第一個被處死的地主,她特殊的政治身份使得她的死具有極大的象徵性意義。在她之後,北越從1954年到1956年中經歷了「暴風驟雨」般的土改,成千上萬的「地主」被槍決和殺害,更多的被關押和迫害。越共後來承認土改對地主的鬥爭和清算中出現了擴大化,這些受害者中大部分其實是參加了抗日和反法民族主義革命的越盟幹部、戰士和他們的家屬。

愛國地主阮氏南

阮氏南是大地主家庭的主婦,現有的資料對她的丈夫沒有什麼記載,人們所知道的是她主持家族事務。她深受越南愛國主義運動的影響,在二次大戰後越南的抗法戰爭中以其家產對越盟(越南獨立同盟,即後來的越南勞動黨和越共,本文中一般簡稱越共)的秘密組織和武裝鬥爭給予了大力支援,捐獻出金錢,衣物和食品。在越盟號召人民捐獻黃金支持抗法戰爭時,她拿出了數百兩黃金。

她的家當時成為越共領導人和幹部戰士的庇護所。曾經受過她庇護或者幫助的越共領導人有長征(1942—1956年擔任越共總書記或越盟領導人,80年代中期又短暫擔任過總書記),范文同(1955—1987年越共政府總理),武元甲(北越抗法和抗美戰爭最重要的軍事領導人,長期擔任國防部長),阮志清(北越軍事領導人之一,軍隊總政治部主任),黎德壽(越戰後期美越談判越方代表)以及擔任越共政治局委員和中央委員的黃國越和黎文良等人。

在抗法戰爭中,阮氏南成為越北婦女愛國人士的代表,是越盟領導下的太原省(越共主要根據地之一)婦女組織的領導人之一。她的兩個兒子也參加了抗法鬥爭,其中一個是越盟軍隊中著名的351師的團級幹部,另一個被送往中國學習。

土改的第一個祭品

然而,1953年越共決定在北越開始土改後,阮氏南被拋出來成為必須被清算的「地主」的代表。她對革命和民族獨立的貢獻被用陰謀論來解釋,說成是「用虛偽的表現使得她能夠混入革命隊伍,對革命從內部進行破壞」。

至今為止,阮氏南一案當年究竟是怎麼被定性的,由誰來定性,整個過程外人仍然不是很清楚,因為越共本身對此事也還很忌諱,有限的披露都是語焉不詳。越南方面的材料都把事件的主要責任推到中國土改顧問團的身上。中國駐越大使羅貴波當時擔任中共的政治顧問,後來長期擔任廣西黨政領導人的喬曉光負責土改顧問團。

關於當時中國方面對越南土改的指導,羅貴波曾經這樣簡明地說「後來,越南搞土改,要求中共派土改方面的顧問,我們黨中央又應邀派出了喬曉光同志為首的土改顧問團,人數比較多。不久兩個顧問團合併,喬曉光就改任政治顧問團的副團長。那是1952年的事了。」(見羅貴波,《劉少奇和中國駐越南顧問團》刊於人民日報網站。羅貴波已去世,他出版過一本革命回憶錄,但專門關於在越南工作十年的另一本從未獲准出版)。

越南大規模土改是在1954年春天奠邊府戰役之後,而羅貴波的回憶表明,中國土改顧問1952年就到了北越開始準備工作。越共領導層中的親華派——主要是主持土改委員會的總書記長征。長征受中國影響很深,他本名不叫長征,就是因崇拜中共長征而改名,他完全服從中國顧問團的指導。這兩方面的意見對整個越共領導層形成強大的壓力。

「母老虎和公老虎一樣吃人」

那麼越共主要領袖胡志明對阮氏南案是什麼態度呢?胡志明在得到要判處阮氏南死刑的上報後說:「那不行。我們不能以槍斃一個婦女來發起這場運動。她過去幫助過我們的幹部。她的一個兒子是我們的團級指揮員。」當黨內高層最終決定處決阮時,胡志明說「我服從多數,但我仍然認為殺她是不對的」。

但到了將要對阮氏南執行死刑時,胡志明又一次介入,說「我們為什麼不能以槍斃一個男的地主來開始土改呢?為什麼我們非要殺一個女的地主?」胡還說,殺女人不符合越南傳統道德。對胡的這些話,越南方面的材料說中國顧問團的回答是「母老虎和公老虎一樣吃人。」於是阮氏南被送上了刑場。

根據原越共黨報副主編並參加過土改的裴信的回憶(Following Ho Chi Minh),多年後他就阮的問題問過當時在太原省負責土改的黃國越。黃說當得知阮氏南要被處決時,他去河內請示胡志明,胡志明確實說過上述的話,並答應要介入這個案件,但胡後來什麼都沒有做。黃國越認為胡志明對中國人非常謹慎小心,他應該為阮氏南的死負責任。

越共不願為阮氏南公開平反

1956年夏,在蘇共二十大和中共雙百方針的影響下,越共開始檢討前幾年在土改和幹部整風問題上的重大錯誤。同年9月,越共召開十中全會,由於爭論激烈,會議開了兩個月。會議承認越共在土改中犯了嚴重錯誤,主持土改的總書記長征辭職,中央土改委員會的黃國越和黎文良等人被解職。但他們是代黨受過,後來都重返政治舞臺。長征始終是越共主要領導人之一。具體「糾錯」的措施是為大量被殺的人平反,被關押的大部釋放,對受害者和家屬做一定的經濟賠償。

當時越共內部從胡志明和長征到其他領導人都認為阮氏南是被錯殺的,很多地位和影響比她低的受害者都被平反或者恢復名譽,而阮氏南的名字始終不在名單上。一直到1987年,越共有關方面才找阮氏南的家屬,對他們宣布為阮平反,但未在報刊上公布。

2001年,越共元老武元甲在一份內部文件上寫道:「阮氏南是一個愛國地主。她在戰爭期間幫助過我們的軍隊。阮志清將軍和我都在她家中住過。胡伯伯,長征和黎範龍(黎也是當時土改委員會的領導人之一)都認為殺阮氏南是一個錯誤。」武元甲的意思是早在1956年越共最高層內部就有共識:阮氏南是冤枉的。但這個共識從來沒有公布過。

但在越南民間,尤其是阮氏南的老家太原省,她的鄉譽很好,按照中國話來說她是一個仗義疏財急公好義的富人,不但資助獨立鬥爭,對鄉里也很照顧。我2011年在越南採訪時聽一些越南知識份子說,阮氏南老家的農民在她死後偷偷替她建了一座廟,廟中有她的畫像,把她當作本地的女神來供奉。

越南獨立記錄片製作人阮氏清告訴我說,在為阮氏南恢復名譽後,她的墳被掘開,遺骸被重新安葬。在墳墓中人們發現除了她的骸骨外還有兩件東西:一粒沒有完全腐蝕的子彈頭和一個完好的玉手鐲。

越南土改:按千分之一比例殺人

阮氏南的死是越共政治局1953年關於土改的「五四指示」的直接後果(巧的是1946年中共土地政策由減租減息向土改轉變時第一個重要文件也叫「五四指示」)。這份文件的正式名稱是「政治局1953年5月4日關於動員群眾中幾個特殊問題的指示」。「五四指示」中第一條是「懲辦反動和惡霸地主」,規定「在這個運動中,我們必須處決一定數量的反動和惡霸地主。在目前情況下,處決的地主定在解放區總人口的千分之一。」

根據一些越南經濟史的著作,北越當時人口約一千五百萬,1953年解放區人口約一千萬,次年奠邊府戰役後法國撤軍,越共控制全部越北。平均一下,按照「五四指示」千分之一的比例,北越有大約一萬二、三千「地主」被處決。

越共有關土改的政策性文件規定對三種地主必須區別對待:即本人和家屬參加了獨立戰爭的,擁有土地同時從事工商業的,和捐獻了土地和財產的。阮氏南無疑符合所有這三項條件,但她還是被殺了,而且是第一個被殺的。這很可能是因為就整個越共的土改來說,「千分之一」的比例和「三種受照顧的地主」的政策之間是互不相容的。如果這三種地主不能動,那個「千分之一」的比例就要落空。所以,就連胡志明的反對也無法改變越共內部指導和主持土改的那個權力集團的決心。

真是為了土改嗎?

越共「五四指示」的中心是「動員群眾」。這就是說:殺地主是為了動員群眾。這裡有三個關鍵詞:土改,殺地主和動員群眾。它們之間究竟誰最重要?按理說,如果就是為了耕者有其田,那麼把土地分了就可以了,哪怕使用強制和暴力,但沒有必要殺人,尤其沒有必要按比例殺人。但如果「動員群眾」是最重要的,那麼就必須殺人,尤其是公開殺人,讓每個人都參與其中。

土地改革,實現耕者有其田,是世界近現代史上很多國家都經歷過的社會變遷,研究現代化的人都知道。但很多國家都不需要殺人來完成土改,只有在北越的「動員體制」下的土改才不但需要殺人,而且按比例殺人。而在這些通過殺人完成土改的體制下,農民不久又失去了當年通過參與或者至少旁觀殺人得來的土地。

很多研究土改的人都把北越這樣的「土改」本身作為這場運動的目的,完全是錯置了研究對象。

阮氏南的死揭開了北越土改運動的序幕。從1954年到1956年,整個北越鄉村經歷了一場「暴風驟雨」,各地的土改委員會成了當地政府,其主要工作就是「發動群眾」,即召開鬥爭大會,控訴大會和公審,槍決等等。1956年越共十中全會承認,在土改中被當作地主受迫害的達到約十八萬人,其中十二萬多人是被錯劃成地主的。

這個官方公布的數字顯然離真實情況還有差距。即使這個數字是真的,其中究竟有多少是被正式處決或者迫害致死的,還難以統計,但可以肯定遠不止按照總人口千分之一算出來的一萬多人。問題還不止是處決,更常見的是對「地主」和其家屬的各種酷刑、折磨和羞辱,有的「地主」被處決或關押後,其家屬和孩子被活活餓死。其悲慘景象,使得胡志明在黨內會議上當眾落淚,有照片為證。

為什麼土改會「擴大化」?這是因為反法民族獨立鬥爭席捲了北越各個社會階層,尤其是社會精英,國家獨立的訴求是整個民族的心願。農村相對富裕和有知識的階層中很多人都參與或支持了抗法鬥爭,所以真要按照越共那個照顧三種地主的政策,土改根本無法進行。因此「擴大化」就不是什麼偶然的錯誤,而是土改必然的結果。

為了推行土改,從1951年到1953年,越共先照搬「延安整風」的模式,對幹部和黨員進行「整訓」,統一思想,對組織完全公開自己的私人生活和社會關係,做到完全服從。正是在內部完成了這樣的「規訓」,「土改」才得以完成,這是阮氏南悲劇的另一個重要根源。

和完全被馴服的黨員幹部不同,1956年11月,越北義安省的農民利用政府「認錯」的機會發起暴動。這裡是胡志明的老家,30年代初在這個地區發生的「義安—河靜」暴動造就了越南的「蘇維埃」運動。然而恰恰就在這個「群眾基礎」較好的「老區」,越共推行的「土改」政策令農民積怨甚深。越共被迫調動最精銳的第325師花了幾個星期的時間將農民暴動鎮壓下去。鎮壓過後把這個地區的大量農民強行遷移到其他地區。

當時北越農村中有一首諷刺詩這樣寫道:

胡伯伯說要改正錯誤

有錯就改,改了又錯

我的黨英才層出不窮

錯上加錯,改來改去都是錯

周恩來和黃文歡的問與答

北越駐中國大使黃文歡於1956年9月到11月回國出席了越共承認錯誤的「十中全會」,並在會上當選為政治局委員。當他回到北京後,周恩來專門召見他詢問十中全會「糾錯」和「整風」的內容。周恩來問黃:北越土改擴大化的問題和中國顧問有關嗎?黃文歡說和中國顧問無關,錯誤都是我們自己犯的。

今天來看,周是明知故問,也可能是試探越共在認錯後會不會對中共有積怨,而黃的回答則顯示出了「分寸」。

邏輯與真相之間的矛盾——西方研究共產國家學者常見的毛病

對北越土改的系統研究在國際上最先見於美國學者艾德溫・莫義斯(Edwin Moïse)1983年出版的《中國與北越的土地改革:鄉村革命的鞏固》(Land Reform in China and North Vietnam:Consolidating the Revolution at the Village Level)一書。在這本書的第十一章中,莫義斯認為很多人說的中國對越南土改擴大化的影響是沒有根據的。他的理由是:中共自己在1948年上半年就察覺土改中「左」的錯誤並作了糾正,在後來的土改中沒有犯過大的錯誤,那麼中國顧問怎麼可能在越南重犯這個他們自己已經很警惕的錯誤呢?

今天的中國讀者可能一下就會看出這個美國學者在事實和邏輯兩個方面的問題。隨著更多材料的披露,莫義斯自己也看出了問題。多年後他說:自己當年那個邏輯還是有道理的,但結論是錯的——就是說,人犯了錯誤就會吸取教訓,這是邏輯,而事實不一定如此。他說中國顧問確實在指導北越土改中犯了他們自己已經懂得要避免的錯誤,為何如此,「我仍然搞不清楚。」莫里斯揣測了幾個原因,例如有可能是中國土改文件內容很複雜,但在翻譯過程中被簡化了,等等。

莫里斯在邏輯和事實之間的困惑說明,這個研究中越土改歷史的學者可能並不懂得他所研究的那個土改的目的其實並不是「土改」。不然,發生在阮氏南身上的就僅僅是分土地而已,就像世界上很多地方那樣,而不是按比例取人頭。

2014-8

附註

這是一組1955年越南共產黨主政時,進行土改時的老照片,看得出,那個時候越共受中共及蘇共影響很深,土改大會上還掛著毛澤東頭像。在土改中,與中共一樣對地主和所謂的壞分子採取了極為嚴厲的手段,有的槍斃,有的乾脆進行活埋。

土改時訓斥地主或壞分子。
土改時訓斥地主或壞分子。

農民們參加土改大會。
農民們參加土改大會。

訓斥地主或壞分子被槍決。
訓斥地主或壞分子被槍決。

訓斥地主或壞分子。
訓斥地主或壞分子。

婦女訓斥地主或壞分子。
婦女訓斥地主或壞分子。

被審判的地主夫婦。
被審判的地主夫婦。

地下挖好土坑,驅趕地主夫婦跳進去。
地下挖好土坑,驅趕地主夫婦跳進去。

驅趕地主夫婦跳進土坑。
驅趕地主夫婦跳進土坑。

地主夫婦被活埋。
地主夫婦被活埋。

地主夫婦被活埋,頭還留在地面。
地主夫婦被活埋,頭還留在地面。(以上皆為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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