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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信辦頒新規 違反《憲法》挨轟(圖)

作者:端木珊  2017-05-03 03:3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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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全面收緊對網際網路新聞信息的管控
中共全面收緊對網際網路新聞信息的管控(圖片來源:Pixabay)

【看中國2017年5月3日訊】(看中國記者端木珊綜合報導)中共當局週二發布《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下簡稱《規定》),全面收緊對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採編、發布、轉載的管控,並禁止中外合資企業進入網際網路新聞領域。評論指出,這一《規定》已經違憲。

這份將於將於6月1日起實施的《規定》指出,有關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社會公共事務的報導、評論,以及有關社會突發事件的報導、評論都屬於「新聞信息」,都受該《規定》的限制。

《規定》還要求,通過網際網路站、應用程序、論壇、博客、微博客、公眾賬號、即時通信工具、網路直播等形式提供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的,必須取得服務許可。而申請網際網路信息服務許可的條件之一是其主要負責人、總編輯是中國公民。

《規定》還對中外合資企業進行限制,禁止他們經營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單位。

而即使能夠提供新聞信息服務者,所轉載的新聞信息,也僅限於官方媒體發布的新聞。

違反《規定》所列條例者,將被處以罰款,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但有評論認為,網信辦的這一《規定》本身就違法。「不合法,違反中國憲法」,北京律師李靜林對《自由亞洲電臺》表示,中國網信辦的新規定不僅侵犯了《憲法》規定的公民的新聞自由權,同時也違反了中國當局加入世貿組織時所作的開放市場的承諾。「中國加入WTO時,曾經承諾要逐步開放中國的新聞媒體市場,允許外國資本進入。但是,(中國當局)對國際貿組織的承諾都可以打破,我們普通百姓如果向政府爭取言論自由?豈不是與虎謀皮?」

不少網民也質疑《規定》的合法性。網友「東市三區馮」說:「這種管理規定,起碼應該提交全國人大討論投票,哪怕做做樣子啊。」還有網友表示,「為什麼一個單位開個會就能下達一個管理全國的規定」,「我就一句話,這是違憲的,而且是公然侵犯民眾的知情權!」

《德國之聲》報導說,對於網信辦如此嚴格的《規定》,很多大陸網民並不以為然。有網民表示「……你越是筑牆,大家越是對未知的事情充滿好奇,人言可畏,對新聞越是管控,就代表它的真實性就越低,人們不相信新聞了,就會更相信口口相傳,口口相傳才是謠言被放大化的重要原因。」「最好把海底光纜關了,不然人們還會翻牆看新聞的」、「哈哈,你以為老百姓不會翻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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