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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正:前特首被定罪 特首選戰江派又失分(圖)

作者:文正  2017-02-18 04:2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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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正:前特首被定罪特首選戰江派又失分
曾蔭權(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7年2月18日訊】2月17日,香港前特首曾蔭權被香港法庭判定犯下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曾蔭權是香港歷來被控罪成的最高級官員。根據香港《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中的規定,借公職作出不當行為,一旦定罪,最高判刑為入獄7年。

從2012年2月,曾蔭權被港媒指證有犯罪行為,到今年2月被正式定罪,耗時五年。2015年10月5日,香港廉政公署正式起訴曾蔭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同日,曾蔭權到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提訊後獲准取保候審。他在法院外說,「過去的三年半,我全面配合廉政公署的調查,我問心無愧,我相信法庭一定會還我清白。」

當時有媒體批評曾蔭權案的調查花時三年涉及政治考慮,媒體的批評源於香港中聯辦主任張曉明的一個講話。2015年9月,張曉明出席一個基本法研討會,會上致詞指行政長官擁有行政、立法、司法之上的特殊地位,而且香港不實行三權分立。

對此,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說,「我從來沒有聽過特首在三權之上的說法。明顯地,張曉明不瞭解他的工作、不理解香港的制度……我認為他應該回去讀書,學習基本法及一國兩制。」

張曉明的放話不到一個月,香港廉政公署就正式起訴曾蔭權,有人認為,此舉把中聯辦臉都打腫了。這是誰商量好了來欺負中聯辦的。

同理,香港今年的特首選戰已進入高峰期,曾受到中聯辦強力支持的曾蔭權被定罪,對於特首選戰會產生哪些影響呢?

港媒認為,林鄭梁振英中聯辦是命運共同體,梁振英即將成為前特首,他是否也可能會和曾蔭權一樣,下臺數年後,被法庭定罪入獄服刑呢。從梁振英的從政經歷來看,這個可能性很大。梁振英已有數案在媒體傳出,例如:梁振英大宅僭建風波。

2012年6月20日,港媒揭發梁振英位於貝璐道4號裕熙園的居所,僭建了一個面積約110平方呎的玻璃棚,梁振英承認將原來的木花棚改建為金屬及玻璃結構,而沒有向屋宇署申請,是無心之失,並會清拆。屋宇署檢查梁宅時,揭發僭建多達6處,包括雜物房、車位上蓋和一個超過300尺的地庫,身為產業測量師的梁振英解釋僭建物在購入大宅前已存在,並不知道此等是僭建物,堅持自己只是疏忽,並無隱瞞。其後,傳媒透過地政總署拍攝的高空圖片顯示,木花棚於2000年9月,即梁入住後3個月仍未出現,與梁振英稱購入大宅前已有木花棚的說法不符。梁振英得知地政總署的高空圖片後,沒有回應木花棚是否購入前已經存在。梁振英大宅僭建風波惹來各方質疑其誠信,甚至未上任已被泛民要求下臺。

在2013年《陽光時務》專訪中,劉夢熊指梁振英在2012年特首選舉期間曾承諾委任劉夢熊擔任行政會議成員,或推薦他當任政協常委。所以有泛民認為梁振英可能涉及賄選,並向廉政公署投訴。不過廉署守則,不會公布是否立案調查個別案件。

被江派國妖張德江指定的新特首林鄭月娥還未到位,1月25日,就有香港新民主同盟範國威向廉政公署舉報,林鄭月娥早前在一個傳媒高層閉門聚會時,稱參選是要避免選出中央不任命的特首,避免香港出現憲制危機,令外界覺得林鄭才是中央唯一支持的人選。範國威質疑林鄭的言論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廉署僅隔一個工作天即邀範落口供,較其以往舉報後一至兩個星期才落口供為快。

範國威指,林鄭月娥有關言論不單抹黑其他對手,亦明顯向選委施壓。有多次向廉署舉報經驗的他稱,廉政公署如此迅速處理舉報較少見。

廉署回應表示,不評論個別案件,指廉署處理涉嫌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投訴時,會按照既定程序依法跟進,確保選舉廉潔。

兩個被江派看重的香港政客,都有案在身,曾蔭權的被定罪,是對他倆在心理上的重重一擊,也是對那些參與江派攪亂香港的無良政客的一個警示。特首選戰中,江派又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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