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受賄400萬英鎊細節曝光 罷免梁振英在所難免(圖)

作者:雲天慧  2014-10-10 03:0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9
    小字


香港現任特首梁振英被涉嫌收取澳洲公司400萬英鎊款項,檢控專員已受理此案。(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4年10月10日訊】(看中國記者雲天慧綜合報導)據多家海外中文媒體報導,現任香港特首梁振英當年在參選特首、辭任戴德梁行亞太區主席時,收取澳洲公司400萬英鎊款項。香港新民主同盟已向廉政公署正式舉報,要求調查梁振英是否涉嫌觸犯《防賄條例》。

中共官方媒體對這條不利於香港特首梁振英的負面新聞全體保持緘默。新浪、搜狐、網易、騰訊等四大中國門戶網站,對這條在國際上引發廣泛反響的重大新聞沒有進行任何報導。截止到截稿的時間為止,搜索結果沒有發現一條簡訊。北京媒體分析人士認為,這顯然是接到了中共宣傳部門的封口令,大陸民眾對梁振英受賄一事無從獲知。

受賄400萬英鎊證據確鑿 新民主同盟提出舉報

新民主同盟一批成員10月9日中午已向廉政公署舉報,指梁振英於2011年11月月24日已經辭去 DTZ 董事,但有關協議在當年的12月簽署,懷疑協議是私下達成,用以支持 UGL 收購,也有可能當事人隱瞞公司的股東及董事會,收取UGL的款項,要求廉署正式立案調查梁振英是否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

另外, 曾經出任廉署調查人員的香港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向媒體記者表示,從已經公開的數據顯示,梁振英的做法已經可能觸犯防賄條例第九條,令債權人及股東利益受損。他也正在草擬投訴信給廉政專員舉報,要求署方必須不偏不倚調查事件,又要求梁振英盡快公開解釋。

林卓廷認為,梁振英上任特首後,理應終止有關合約,因為作為特首不可能繼續收取巨款協助推廣UGL或DTZ,因此有理由相信,梁振英貪圖UGL未付的數百萬英磅酬勞,沒有中止有關協議。再者,梁振英既然履行有關協議及收取巨款必須向行政會議申報,此舉涉嫌違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如果有證據顯示梁振英利用特首權力,收取巨額利益,協助推廣UGL或DTZ,有關行為更可能違反《防賄條例》第4條。

香港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對於梁振英受賄一事表示,將會嘗試在立法會提出運用權力及特權法要調查事件,他指立法會建制派議員必定阻撓,但希望議員不要考慮政治因素,因為特首如果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將對整個社會帶來很大的影響。

梁振英發言人辯解無力 刑事檢控專員將處理此案

香港南華早報發表了題為《梁振英被曝曾收澳公司近五千萬 發言人「無需申報」》的文章,梁振英通過特首辦的發言人回應《南華早報》查詢稱,梁振英簽署的有關協議是在梁振英當選特首之前立定,因此無須申報。不過《南華早報》的報導說,根據相關文件,梁振英2011年11月24日宣布從戴德梁行辭職,27日宣布參選特首,而12月2日,他與澳洲UGL公司簽訂了合同。因此,梁振英發言人的說法與UGL的相關文件互相矛盾。

香港政府律政司發言人隨後發表聲明表示,律政司司長已授權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處理此案,包括在日後若有需要時考慮及決定應否向任何涉案人士作出檢控。

香港特首梁振英在和平佔中期間成為焦點人物。佔中學生和香港民眾提出的主要訴求之一就是要求梁振英下臺。有關梁振英收取巨額資金的醜聞在目前這個時刻爆出,顯然讓佔中以來一直對香港特首梁振英撐腰打氣的中共中央政府及其尷尬。外界分析家認為,盡快罷免梁振英的特首職務,是解決香港一連串問題的最佳途徑。


来源:看中國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