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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為什麼同情夏俊峰?

作者:六朝煙水滿金陵  2013-10-01 00:5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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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3年10月01日訊】一個小販,昨天被處決了,用了非常溫柔的方法,據說這方法原來只是用在高級領導人身上,屬於「特供」,他們叫「注射處決」。據說沒有什麼痛苦,我們當然沒有資格享受,倒是希望共朝有更多的官員試試,以便推廣。當然,如此優厚的待遇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的,那些被某些官員恨極了的,槍斃也就罷了,連家屬也不讓見最後一面,也是有的。

一群自稱為人民說話的毛子毛孫們,對這個案子訾議頗多,特別是長得很癟的美女某香更是對伊能靜收養夏俊峰的兒子為義子,覺得不爽。她覺得伊能靜可惡的最重要的原因是,為什麼不收養那被殺掉的兩個城管的孩子呢?是呀,伊能靜很可惡,她竟然收養了刑事犯的兒子做義子。可是,某香等人你們為什麼不收養那兩家所謂受害人的孩子呢?這是多麼好的一個機會,以便實踐你們為人民服務的偉大理想。可惜,這樣的事情,他們譴責別人不做是可以的,讓他們做,那就堅決不可以了!

其實,某香很氣憤的當然不是夏俊峰殺人這件事,對毛子毛孫們而言,他們從來就沒有是非,他們的是非總是針對某些他們早就判定的敵人,所以讓他們稍微具有一點人的某些情感,那簡直比讓豬變美女還難!當然,和伊能靜一比,不僅精神很難高尚起來,就是外在的氣質與容貌,如梅乾菜般有營養的某香,也必然自慚形穢,因妒生恨也並非不能!不然她為什麼總是針對美女進行攻擊呢,而對所謂的帥哥,不論老嫩,總是擺出一副愛戀倍加,彷彿不能自拔的樣子?

某香們的智商「太高」了,以至於無法理解大眾為什麼同情夏俊峰。用人的思維來思考這個問題,其實,很容易。

在一個自稱是無產階級統治著的國家,竟然沒有給無產階級一個最基本的生存機會,這不是個笑話,而是事實!在共朝,原則上是沒有給自古以來中外都存在的流動商販生存的空間的!固然他們提供了一些所謂的安置場所,但是,多數是收費的,而且價格絕對不菲,窮到要擺地攤的人們有錢進去嗎?於是,城管與小販,也就展開了共朝,不,是人類歷史上最持久,最血腥的戰爭。城管不僅要奉命驅趕這些小販,而且也可以利用職權要挾壓榨這些小販,當然,小販不僅要防範這些城管,有的時候也要被迫去賄賂這些城管。他們是一對共生的敵人,他們的戰爭不僅骯髒,而且越來越血腥。

一個奉命下崗的工人,擺個攤位賺點小錢,只是努力讓家庭稍微寬裕一點,讓孩子受到的教育稍微好一點,這足以證明,他們對這個國家,對這個社會並沒有失去最後的信心,他們依舊爭紮著!而城管們呢,他們依照上級的命令,注定要打碎這些小販的最後希望。他們從來就不肯規劃出一個合理的地點,依法制定出合理的管理辦法,讓這些小販們能夠苟延殘喘。甚至我們寄希望於他們用了大筆的公帑去外國學習以後,能將美國和英國的那種比較文明的流動攤販准入制度移植到中國來,以便讓中國的無產階級在無產階級的領導下,過上稍微體面的奴隸生活。但是,他們不肯,他們唯一肯做的,就是用武力驅散,驅散,再驅散,然後還是驅散!

完成了上級的命令,也就斷了別人的生路。世界上還有比這更邪惡的職業嗎?因為從事這樣的職業而被殺掉,而受傷害,怎麼可能得到人們的同情呢?這就是為什麼凡是城管遇害,叫好的聲浪會超過錢塘潮。

而夏俊峰們呢?除了乞丐之外,他們大概是這個社會當中最底層的無產者了!他們得不到無產階級領導的政府的更多的資助,但是他們有更高的人的需求。擺個攤,雖然違反了他們制定的那些法律,但罪不至被打,罪不至於財產被沒收,因為共朝的憲法裡面沒有一條規定允許公權力可以毆傷人命,可以沒收人民的財產,可以在大街至上踐踏人民的尊嚴。可是,共朝「偉大」的城管們,他們管理城市,他們驅逐小販的手段,恰恰是毆打、沒收、踐踏尊嚴!當他們在執行他們無恥的公務的時候受到傷害,怎麼會得到人民的同情呢?

當我們看到有關報導指出,被夏俊峰殺死的某城管,早有打人前科的時候,當我們看到城管在毆打小販時簡直就是不擇手段,甚至有故意謀殺的嫌疑的時候,我們有理由懷疑,夏俊峰確實受到了攻擊然後還擊的!儘管法院並不採納這種意見。

在這種情況下,一個正常人,怎麼會將同情送給被害者呢?一個正常人,怎麼會不將同情送給加害者呢?

當然,我們必須指出,不論是殺人的,還是被殺的,他們都是受害者!他們是一種制度的受害者!這種制度讓城管成為暴力的象徵,這種制度讓小販充滿了仇恨。就這一點而言,不論是殺人者還是被殺者,都值得同情!

但是,我們仍然不應該原諒因為加害而受害的人們!倘若有三分慈悲心,即便是在執行惡法的時候,也應該將那惡降到可以讓人忍受的程度,而不是競相將那惡放大到玉石俱焚。夏俊峰殺人固然不對,但是,那不是城管們將惡肆意放大導致的結果嗎?就這一點而言,他們有什麼好同情的呢?

這幾年,頗有幾次城管殉了他們的職的事情發生,雖然無產階級領導的偉大政府大肆褒揚,但是,在公眾心中竟然蕩不起一點漣漪。這絕不是哪個公知可以做到的,這叫公道自在人心!

更何況,城管傷人甚至殺人,哪有一次得到如夏俊峰一樣地嚴厲懲處呢?而小販傷害了城管,哪一次不是如夏俊峰一樣地嚴懲不貸呢?兩相比較,公平與否,連傻子都看得出來!在這種情況,共朝的人民將同情送給誰,豈不是不判自明嗎?

兩個城管的死亡,給他們的家庭必然帶來巨大的災難。但是,這難道不是他們用暴力執法的必然結果嗎?他們做為有理智的人,應該想到有這樣的結果發生,但是,他們還是故意放縱了這個結果的發生,求仁得仁,又何怨哉!

孟子曰:術不可不慎擇。中國又有一句老話,叫做「公門以內好修行」。如果各位城管無法再選擇你們的職業,那麼請你們把這個職業當成一種修行吧!

好制度讓好人更好,讓壞人難壞。壞制度,讓好人變壞,讓壞人更壞。傷人者與受害者,都不應該是壞人。但是,制度毀了他們和他們的家庭,就這一點而言,每個受害者與加害者一樣,都值得同情。

近年來,瀋陽城管文明多了,為什麼呢?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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