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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漣:中國工人「世襲制」引發的縱火悲劇(圖)

作者:何清漣  2012-09-22 00:4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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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之子恆為工」還被社會視為「特權」,中國這個國家怎樣看,也不是個正常國家。(Getty Images)

在諸多影響中國社會安定的問題當中,最大的問題是失業。中國媒體有個特點,凡討論也解決不了的就不再多談,因此「失業」這個天字第一號的難題近幾年反而從媒體上消失了。最近湖南邵陽自來水公司發生了一起震驚全國的縱火案,其起因就是該公司「內部退休」職工石燕飛為女兒謀求一個工人職位未果。於是中國嚴重的失業問題再次成為話題。

自來水公司為何會成為就業優選?

8月27日上午10時多,湖南省邵陽市自來水公司清泉大廈6樓會議室發生縱火案,縱火者是公司「內退」職工石燕飛。石因不滿公司未同意招收其第二名女兒,走入會議室,對正在召開例會的公司黨委成員潑灑汽油並點火,導致3人死亡,4人燒傷。石燕飛縱火後跳樓自殺未遂,送往醫院後死亡。

為一個工作,而且只是一個普通工人的職位,值得嗎?我估計臺灣人、香港人等看了這則消息後會非常不理解,當然更不會理解此事引發的討論誕生了一個新名詞——「國二代」,即國營企業職工的第二代,與「官二代」、「富二代」並稱,其意涵是指石燕飛要求其所在公司安排其女兒當工人是國企職工的「世襲特權」。且先將網友談的所謂「特權」由來簡述如下:

自來水公司、供電公司、煤氣公司等在中國,屬於公共事業,在一個城市或一地區,一般是由國有企業獨家壟斷經營,營業收入穩定,職工通常無失業之虞。早些年在經濟發達的珠三角、長三角地區,在這類公司工作倒也算不上優選。但在經濟欠發達地區,90年代以來競爭性行業的國企先後破產,這類經營公用事業的企業,其職工卻因收入穩定且有福利而成為工作優選,吸引力僅次於黨政部門的政府公務員,因此也往往會成為當地官員安排親屬及關係戶的重要企業。

湖南省邵陽市在1978年經濟改革前是個工業布局完整的中等城市,有不少大中型國有企業,自來水公司在其中不算優質企業。自改革以來,原有的製造業、製藥、印刷等各種國企在80、90年代紛紛破產,業績平平的自來水公司因其本地市場穩定(人們不管貧富都得喝水用水),反而成為邵陽市的優質企業。

邵陽及其他中小城市失業現象相當嚴重

一個不起眼的自來水公司,在邵陽市竟然成為就業優選,這當然是邵陽市的經濟結構與人力資源狀況所決定的。據《邵陽人口與社會經濟發展研究》提供的資料,目前邵陽市下轄八個縣、市,人口共為792.76萬人,其中15歲到59週歲的勞動力年齡人口共計454.7萬人,除農林牧漁業有39萬人口就業之外,在製造業中就業的只有61,332人;在第三產業中就業的人口只有62,613人。也就是說,在454.7萬勞動力年齡人口中,只有51.43萬就業,再扣除15到20萬公務員及黨政事業機關工作者,以及20來萬外出打工者,邵陽市的勞動力年齡人口中,至少有70%(約為380多萬)失業。

邵陽市的經濟狀況與就業狀況,是今天中國中小城市的普遍狀態,這些中小城市的青年人,即使大學畢業後,回到本地仍然一職難求。

瞭解以上情況,就明白一個自來水公司的鐵飯碗,對於邵陽人來說是何等珍貴。也因如此,邵陽市自來水公司基本不公開招聘員工,而是實行「單位自包」,即每個職工內部退休後,單位可以安排一個子女工作。為空出更多的工作崗位,該公司職工「內退」成為習慣,男職工「內退」年齡為50歲,女性為45歲。石燕飛47歲,兩年前內退,每月領取內退費1,000餘元。其丈夫為原邵陽市煤炭機械廠職工,該廠倒閉後下崗,至今沒有工作。夫妻兩人育有一對雙胞胎女兒,今年22歲,都是中專畢業。

石燕飛縱火事件發生後,據該廠職工反映,此次事件中死亡的公司總經理任職該廠後,未再履行當年公司有關「內退」職工子女頂替父母職位的規定,反倒安排了大量關係戶。本廠崗位被外來關係戶擠佔,引發了該廠職工不滿,經過多方抗議協商之後,自來水公司於今年5、6月間安排了近百位內退職工子弟進廠,石燕飛的一個女兒獲得安排。但石認為她的女兒是雙胞胎,符合計畫生育政策(因為是一胎),公司應該再安排。公司未曾答應,雙方產生矛盾,導致縱火事件。

工作崗位世襲本是身份型社會的特點

到了21世紀初,由於中國經濟成長是「無就業成長」,即GDP每年的成長速度高達8%到10%,但就業成長率卻徘徊在1%左右。大學生畢業就陷入失業,全國就業形勢日漸艱困。所有社會成員為了就業,不得不憑藉家世背景等社會關係競爭。「官二代」可以依靠父母關係進黨政事業機關(許多地方政府下文件規定,黨政事業機關只招收父母在這類單位供職者),富二代可以子承父業。一些壟斷型國企在做大、做強之後,當然也效法政府機關,開始實行本企業職工子弟優先招工的方針,這一方針被中國輿論稱之為「世襲制」。這種「世襲制」下,農村及城市非國企職工子弟就業更加困難。

中國目前這種「工之子恆為工」的現象,是中共建政以來,為瞭解決就業問題屢屢採用的一種方式。「文革」時期,中國的就業異常困難,將城市16歲以上青年趕到農村,謂之為「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引發很多社會問題。當時的企業就採取這種「頂替」政策,即讓父母提前退休,將其下鄉的子女招進單位工作,既算是對本單位職工的一種照顧,也以此來緩解社會矛盾。政府部門及文化、教育、衛生醫療部門也實行同樣政策,只是子女不能頂替專業職位,而是安排當工人。上世紀80年代,中國啟動經濟改革,就業較為寬鬆,人們有機會向上流動,這種「頂替」現象也就暫時消失了。但到了90年代末期,就業市場一職難求,這一制度很快又在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恢復。只不過,國企這種「世襲」在中國不是潛規則,而是政府事實承認、社會普遍接受的明規則。

這樣一來,父母的工作單位無法「世襲」的城市平民及農家子弟求職更困難。

網友對石燕飛縱火事件的複雜態度

工作崗位世襲,實際上導致了社會階層固化,是階層向上流動發生嚴重梗阻的病態現象。在一個正常的社會,處於低階社會地位的人,並不願意讓子女繼續從事自己那份低階工作,大多希望子女接受教育,找到能夠提升自己社會地位的工作。現代中國出現這種前現代的身份型社會現象,其實是中國的不幸。

石燕飛縱火案發之後,自來水公司這種「世襲」制為外界所瞭解,因此人們對石縱火的評價分為兩極。同情者認為石是反抗社會不公的英雄。但還有不少人則認為石燕飛不值得同情,認為她有「特權」思想,「對世襲瘋狂迷戀」。更有一位網友公開宣稱,他不同情石燕飛,因為石「自己的背景不夠硬,還想打破既有規則,還產生不公平感,這就是不值得同情的原因」。

其實,對石的這兩種評價,都是在對石燕飛生存狀態缺乏瞭解(或者說不想瞭解)的情況下發出的誅心之論。石燕飛只是一個朝不保夕的社會底層成員,她沒有能力為社會制定規則,她只不過是按照她所在的工作單位制訂的規則,希望為女兒謀求一個工人職位,談不上迷戀「世襲」,更談不上有什麼「特權」思想。她在送禮給公司領導之後也未能解決其女兒的工作,被迫縱火,逼迫經理與自己同歸於盡,這一社會悲劇其實反映了中國就業極為艱難的絕望現實。

梅因在1861年發表的《古代法》一書中有一段著名的論斷:「所有進步社會的運動,到此處為止,是一個‘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中國的官二代、富二代、國二代都說明,中國至今為止還具有嚴重的身份型社會的等級特點。一個國家的國民,尋找工作機會需要走後門,拼爹,拚命,「工之子恆為工」還被社會視為「特權」,這個國家怎樣看,也不是個正常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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