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餘張轉賬支票,5億元非法套取的現金,京城首起特大地下錢莊案令人唏噓。
據辦案人員分析,實際涉案金額遠不止5億元——這個數字是有完整證據鏈確認的賬目,「實際交易額至少幾十億元」。
由於「套現」的收益一勞永逸,馬甸郵幣卡市場成為京城最大的地下錢莊。從導遊拿回扣到包工頭逃避勞務費用稅收,原來似乎與普通百姓距離遙遠的地下錢莊,已經悄然來到了你我身旁。
作為《刑法修正案(七)》實施以來發生的第一起地下錢莊案件,涉案各方將會承擔什麼法律責任?地下錢莊的前世今生、業務範圍以及危害性有哪些?法律專業人士給出了答案。
1.他們的「串支票」生意
——京城首起特大地下錢莊案紀實
2012年7月30日,經營金額高達5億元的地下錢莊案在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在涉案的38名被告人中,有經營電話卡業務的個體商戶,有企業高管,甚至連銀行行長也被牽扯其中。在此之前,公眾對被告人所涉嫌的非法經營罪並不熟知。此案的審理,為公眾上了一堂「鮮活」的普法課。
地下錢莊的「莊主」
馬甸郵幣卡市場位於北京繁華的福麗特商業街上,是亞洲最大的郵幣卡市場,主要經營郵票、錢幣、電話卡以及古玩。一年以前,它的另一個隱蔽身份是——京城特大地下錢莊集散地。
黃凱生於1974年,是江西人。1992年,黃凱高中畢業後在家鄉江西省南昌市做郵票生意。1998年至2001年期間,黃凱去上海做起了IC卡買賣。2002年,黃凱轉戰到了北京,在馬甸郵幣卡市場租下了攤位,做電話充值卡生意。而後,黃凱生意越做越大,他有了自己的房和車,並把家安在北京。
黃凱介紹說,經營電話充值卡業務,需要根據地區差價找到相對便宜的代理商進貨。之後,再將這些卡銷售給全國的下一級經銷商,從中賺取差價。黃凱的攤位銷售移動、聯通、電信充值卡,卡的面值從10元至500元不等。黃凱透露,通常一張卡只能賺到3分錢到1元錢的利潤。
由於電話充值卡批發利潤薄,黃凱只能依靠走量獲取更多的收入,他每天的進貨量在700萬元到1000萬元之間。因而,黃凱每天會有幾百萬元甚至上千萬元的現金流。但最讓他頭疼的是,他的上一級電話卡充值代理商不收取現金,貨款只能以支票或銀行轉賬的方式交付,這就意味著他每天早上必須把前一天賣出的巨額現金存入銀行,才能確保第二天順利進貨。
為此,黃凱天天都要跑銀行存款轉賬。通常情況下,黃凱在早上銀行開門前就要去排隊存款。由於銀行清點、入賬時間很長,每天幾百萬元的現金,銀行為此要單開窗口接待他。因為黃凱存款當天存、當天轉賬,並不給銀行創造業績,銀行職員對黃凱很反感。為此,黃凱沒少受銀行的「氣」。這種處境,也讓黃凱的同行們叫苦不迭。
2005年,一個偶然的機會,有人拿著轉賬支票直接找到黃凱「串支票」,即希望用支票兌換他手裡的現金。對於黃凱來說,這可是件好事,他不用去銀行存錢轉賬,省時省力不說,還能賺到一筆手續費。
黃凱供述稱,「串支票」的手續費一般在0.5‰∼1‰,相當於100萬元收取500元∼1000元的費用。相對於賣電話充值卡的微薄利潤,「串支票」所得收益更為豐厚。「1張100元的卡最多賺一兩毛錢,有時候拿貨價錢偏高,為了維持和代理商的長期合作關係,即使明知賠錢也要進貨。而且,每串100萬元現金就有800元左右的純收入。電話充值卡市場低迷的時候,‘串支票’的收入還能貼補銷售充值卡的主業。」黃凱介紹「串支票」的好處。
黃凱實際控制的多家公司為套現創造了條件。當初,電話卡充值業務需要銀行對公賬戶,黃凱便註冊了公司。隨著生意越做越大,他陸續以家人及職員的名義註冊了11家公司。為了規避跨行轉賬的繁瑣程序,他還為這些公司辦理了多家銀行的對公賬戶,所有串現的支票都會打到黃凱的對公賬戶裡。
黃凱說,他幫忙「串支票」給付現金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現金需求方將支票交付給他,他再將這張支票入到自己的公司賬戶內,扣除手續費之後直接給現金,通常這種方式的手續費比較高;另一種是現金需求方把支票入到自己的公司賬戶,然後通過轉賬方式轉到黃凱公司賬上,黃凱扣除手續費後將現金交給對方,或是轉到對方的私人賬戶內。在本案中,黃凱的涉案金額高達2億余元,佔涉案總金額的40%。
據公訴機關指控,2009年至2011年4月,黃凱等38人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為幫助實現北京儒意欣欣廣告有限公司等70餘家單位從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內提取現金的目的,非法收受上述單位通過轉賬支票、電匯和網銀轉賬的方式支付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資金後予以套現,並從中牟取非法利益。
由於「串支票」的收益一勞永逸,馬甸郵幣卡市場成為京城最大的地下錢莊,市場裡的8位個體商戶接連成為地下錢莊的「莊主」,受審的其他30名被告人是為「串支票」牽線搭橋的「中間人」。
銀行行長牽線「串錢」
今年48歲的孫洪海是廣東發展銀行廣渠門支行行長。1987年,孫洪海大專畢業後到人民銀行工作,一幹就是10年。1997年,他投身廣東發展銀行。在此期間,孫洪海憑藉自身努力自學完本科、研究生的課程。孫洪海也從一名普通的銀行職員,晉升到了現在行長的職位。
在銀行工作過程中,孫洪海接觸到不少客戶。一次,孫洪海經過銀行客戶經理引薦認識了一位大客戶楊斌(化名)。2011年4月,楊斌找到孫洪海,讓他幫忙「串」400萬元的現金。廣東發展銀行不能辦理這項業務。對於大客戶的請求,孫洪海不好直接推辭,就答應幫忙問問。
由此一來,孫洪海想到自己做錢幣生意的另一位客戶,他趕緊打電話詢問對方能否幫上忙。果不其然,這位客戶認識「串支票」的人,答覆稱可以為楊斌套現,但需要收取1‰的手續費。孫洪海把這個好消息回覆給楊斌,並將這位客戶提供的賬號通過手機轉發給了楊斌。隨後,楊斌在廣東發展銀行辦理了電匯。
孫洪海當時在銀行分行開會,他讓楊斌將回錢私人賬號以簡訊方式發給他,他再轉發給做錢幣生意的那位客戶。在短時間內,楊斌成功串得現金400萬元。事後得知,這筆錢是通過黃凱和另一被告人套現的。對於此事,孫洪海解釋說,他知道銀行不能辦理「串支票」的業務,銀行也不許可公款私存,但他並不清楚套現的行為是違法行為。
法庭庭審結束後,孫洪海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他這麼做並不是為了錢,只是為了幫客戶的忙。他在銀行業工作了25年,一直勤勤懇懇。作為銀行的高級管理人員,在法庭上受審,對他個人名譽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
在這起案件中,除孫洪海之外,還有來自華夏銀行、交通銀行、大連銀行北京分行、民生銀行的4名銀行職員受審。像黃凱這樣的大額客戶長期在銀行辦理資金存取業務,銀行職員自然會留意這些人,希望他們辦理更多的業務。一來二去,雙方就瞭解各自所需。其他客戶有套現的要求時,銀行職員就充當「中間人」的角色,聯繫黃凱這樣的「莊主」幫忙套現。在串錢的過程中,銀行職員雖未從中收取手續費,但各家銀行都有存款業務考核指標,而客戶套現後必然會經銀行存取錢,銀行職員便可從中完成考核任務。
在黃凱看來,「串支票」是雙贏的交易,沒有侵害他人的權益。而對於銀行職員來講,他們只是幫忙,為的是完成業務考核指標。在公眾的潛意識裡,往往認為這種行為並不觸及刑律。
2.地下錢莊為誰存在
1000餘張轉賬支票,5億元非法套取的現金,京城首起特大地下錢莊案令人唏噓。
據辦案人員分析,實際涉案金額遠不止5億元——這個數字是有完整證據鏈確認的賬目,「實際交易額至少要有幾十億元」。
可以想像,這幾十億元人民幣的背後是胃口多麼龐大的現金需求方。我們不禁要問:這些地下錢莊莊主的「客戶」到底是哪些人?他們又是怎麼敲開了地下錢莊的大門呢?
建築企業:發放工資霧裡看花
在採訪中,本刊記者發現,有據可查的73家地下錢莊客戶中,一成以上為建築行業的企業。他們用轉賬支票串現金的用途,如出一轍地用於發放農民工工資。
成立於1995年、連續6年榮獲中國建築裝飾行業百強企業稱號的某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其作為一家大型勞動密集型企業,工程項目較多,每日資金往來巨大,大量的農民工需要現金作為勞務報酬;然而,該企業的基本戶工商銀行亞運村支行營業部每天只能滿足他們5萬元的現金需求。所以,該公司在萬般無奈之下才尋找現金兌換。
高某為北京某市政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2011年1月28日,他從公司領取了3張轉賬支票共計1068萬元,以3‰的手續費找地下錢莊的「莊主」兌換了現金,用於民工工資發放。「因為年底銀行兌現來不及,工人回家心切,情緒不穩定,我擔心工人鬧事,給公司帶來不好影響。」高某解釋說。
除了以上兩家企業外,北京某建築裝飾有限責任公司、北京某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等幾家建築行業的企業單位均承認自己為了給工人發放工資而找地下錢莊兌換過百萬元以上的現金。
據一位財務專業人士分析,建築行業企業頻頻走向地下錢莊,一方面,確實是因為他們雇佣的工人大多是臨時工,只能通過現金支付;另一方面,這些企業也不乏避稅甚至逃稅的嫌疑,當然,這需要稅務機關徹查他們財務情況才能得出最終結論。
其中一家已被檢方確認為逃稅的企業叫安徽某建築安裝勞務公司,該公司下屬31個包工隊,大概1.4萬人,在北京、河北、山東、天津、內蒙古多地開展建築勞務業務。
2009年7月至2011年4月,為規避納稅,安徽某建築安裝勞務公司將工人工資以轉賬支票方式支付給包工頭。包工頭聯繫到中間人,通過地下錢莊「串現」後給工人發放工資。「2009年7月至2011年4月,我公司因為要付給公司下屬的包工隊民工工資,開出了總共212筆、共計1.1363億元的工資款。這些工資款都是用我公司的賬號開出的支票,分次交給公司下屬包工隊的工頭,由各包工頭髮給每個包工隊的民工。」在一份該企業送交法院的情況說明中這樣寫道。
據瞭解,因為高達1億余元的涉案金額,安徽某建築安裝勞務公司成為本起案件中涉案數額最多的地下錢莊客戶。
「正常情況下,只有公司繳納相應稅費後,銀行才會將工人工資進行私戶轉賬或支付現金。國家也可以通過這種方式監督勞務公司是否拖欠農民工工資。可是,地下錢莊變現就可以讓勞務公司脫離國家監管。」一位金融專業人士如此分析。
旅遊行業:灰色收入亟待漂白
還有一個很有意思的案子涉及北京著名中藥老店同仁堂。據辦案人員介紹,2009年7月至2010年11月期間,北京同仁堂某藥店有限公司的銀行賬戶向地下錢莊北京賬戶匯款共計93筆,達3600餘萬元。
針對此事,北京同仁堂某藥店有限公司負責處理協調旅行團事務的小項表示,「這是我們藥店支付給旅行團的諮詢費用。領取支票的導遊並不固定,都是境外旅行團聯繫的導遊」。換句話說,這93筆支票全部是用於支付給境外旅行團的購物提成費用。對於涉案,小項覺得有些委屈:「導遊拿我們的支票換現金這事跟我和我們藥店沒關係,我沒有指使他們,我只是用支票給他們把錢結了,導遊拿到支票怎麼處理,誰讓他們換現金的、他們怎麼換的,我都不清楚。」
那麼,為什麼要把這些錢支付給領隊和導遊呢?
「這是旅行團的潛規則,如果我們不給,他們就不向客人推薦我們的產品。」在辦案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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