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上市公司年數億招待費都招待誰?

2010年年報顯示,20餘家高鐵相關公司的銷售費用高得驚人,人均在10萬元以上。在公布招待費的9家高鐵上市公司中,廣電運通和時代新材去年銷售費用產生的招待費均超過了1億元,其中,廣電運通招待費達到1.48億元,平均每位銷售人員花掉6.92萬元。特銳德、鼎漢技術、回天膠業及中鼎股份4家公司,2010年平均每位銷售人員花掉的招待費均超過4萬元。

這麼高的銷售費用、招待費用都花到了哪裡?招待了誰呢?報導中的一段話語令人思考:高鐵產品,一般只有一個銷售對象,那就是鐵道部。照理說,客戶少,應該能節約大量的銷售費用和招待費用,起碼不會如此之高。而事實為何相反呢?

從7.23動車追尾特大事故看,一個連雷擊都經受不住的高鐵信號等設備,作為高鐵設備供應商、經銷商、設計公司的上市公司脫不了干係。不排除存在以巨額銷售費用、招待費用為名採取變通行賄手段買通腐敗官員,最終對人命關天的高鐵設備材料技術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結果造成連信號燈等經受不住雷擊,使得200多人傷亡的慘痛代價。對這種殘害百姓的腐敗不能有一點點寬恕和原諒。這起事件背後所反映的,實際上是央企政企不分,對產業鏈形成壟斷、在小范圍內分配利益,進而喪失市場競爭、滋生巨大腐敗的現實。

從公眾上市公司角度看,高鐵上市公司營銷對象和招待客戶如此唯一,如此之少,而銷售費用和招待費用卻如此之高,是在變相掠奪投資者的利益。應該給投資者一個明白說法。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應該對高額銷售費用、招待費用公開說明。這也暴露出對上市公司監管形同虛設的痼疾。

有人說,消費費用、招待費用難以查賬查處。「要完全看清楚這些費用的去向幾乎不可能,因為差旅費和招待費都是籠統的科目,其實是非常容易做手腳的。因為在財務入賬時,只要有足夠的發票,有領導的簽字,就可完成報銷。給客戶回扣或是一些私人的消費,均可用發票來沖賬。」「往往審計師也無法審出裡面的貓膩。即使有異常,但是只要發票齊全,報銷手續完善,那麼審計師也只能認定‘取得了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筆者作為一位從事經濟工作30多年的人士,對這些觀點一直不服氣,不敢苟同。再難的賬,只要有賬都能查清;任何事情只要你做了,都有蛛絲馬跡。關鍵是查處的組織和人員是否下功夫。比如:招待費用、銷售費用,只要循著開發票的單位比如:酒店、商店等去核實其包括金額在內的真實性,立馬露出馬腳。其實,只要是作假的發票都有異樣的蛛絲馬跡,經常查賬的老會計、老專家一眼都能看出來。有時候,那麼多招待費用發票只要對懷疑部分進行抽查就能查明結果,還不需要一一查實。

因此,不妨把所有高鐵上市公司巨額銷售費用、招待費用作為線索和突破口之一,一查到底、一追到底,徹底查清高鐵產業鏈上腐敗的水到底有多深,斬斷這個巨大產業鏈上的巨大腐敗鏈條。「只有這樣,才能對得起長眠在地下的死者」,才能給中國高鐵創造一個紮實的安全基礎和環境,才能使得中國高鐵贏得世界信任。同時,也能夠淨化中國資本市場環境,樹立投資者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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