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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五類憶舊連載(二十八)

作者:焦國標 編  2011-02-26 09:0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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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葫蘆血案    作者  瀋不沉

1970年春,下汪勞改一中隊出了一樁奇案。樂清人周金弟,原在虹橋中學讀書,與同班女同學小玉從小青梅竹馬。小玉是他們學校的校花,是方圓百裡出了名的美人。周金弟腦子靈,從毛主席石膏像中獲得啟發,準備別出心裁,利用草葫蘆闖出一條自力更生的新路。反正學校也不上課,乾脆回家種草葫蘆。他的想法得到小玉的支持。  

他從集市上買來一個毛澤東木雕頭像,放在一個盒子裡,澆上石膏,拆開後就成了一塊陰模。等到草葫蘆結果時,把石膏陰模套在葫蘆的小頭上。成熟後,草葫蘆就成了一尊毛主席像。再灌進一些水泥,此像就成了不倒翁,憨態可掬,拿到市場上十分搶手。那年秋天,他光是賣草葫蘆毛主席就賺了300多元。

二人正籌備結婚,不料大禍臨頭,周金弟被抓了,罪名是醜化偉大領袖,而且走資本主義道路。
醜化偉大領袖是大罪,少說也得判10年,小玉嚇得惶惶不可終日。她找到公社治安員,請他設法搭救周金弟。這位錢姓治安員,年齡四十開外,疏眉謝頂,一副長者的模樣。他告訴小玉,此事包在他身上。只要他一句話,周金弟就可以出來。小玉信以為真,千恩萬謝。可是接著這位貌似長者的治安員就對小玉提出性要求。小玉大為意外,斷然拒絕。事後想想,只要自己的心上人能平安無事,就吃點眼前虧吧。不料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甚至第三次。案件拖了半年,終於判決。並沒有傳聞中那麼嚴重,周金弟只被判刑三年。最糟糕的是,小玉竟發現自己懷孕了。犧牲自己的貞操,不僅沒有救出自己的心上人,反被人欺騙,造成如此嚴重的後果。千思萬慮,她覺得對不起周金弟,已無顏活在世上。在一個月黑風高夜,她留下遺書,帶著一個近半年的小生命,跳進村邊的大池塘。

一天,蔣堂農場的一位管教幹事,特地來到下汪勞改隊找周金弟談話,把這個不幸的消息告訴了他,還出示了小玉的遺書,並教育周金弟正確對待此事,不要意氣用事。周金弟始終一言不發。第二天出工時,周金弟逃跑了。蔣堂農場預感此事嚴重,立即派員趕到樂清。但為時已晚,那位錢姓治安員已被捅了30多刀,心肝被挖空。次日一早,有人發現周金弟自殺在小玉的墳頭,墳上擺放著一副血肉模糊的心肝。

這是1970年我從武林機器廠調到下汪大隊後聽到的第一個如此慘烈的故事。為了使死者的靈魂得到安息,我隱去了他們的真實姓名。

補白:爺爺當過保長,三個老婆生了六子四女。共產黨來了,爺爺逃跑了。也許是覺得逃無可逃,也許是想念家人了,幾年後爺爺自己回來了。他夜裡先摸到四兒子(我四叔)家,因為他家獨門獨戶。四叔害怕受連累,開門給他一碗飯,就讓他走了。爺爺很絕望,決定自殺。但是沒死成,又逃到蕭前灣村蕭金的父親家去敲門。蕭金的父親很高興,說:「你不是老保長嗎?」爺爺就這樣被捕了。我父親去看他的時候,他被繩子反綁著,坐在門檻上。十多年了,見到自己的小兒子,爺爺很激動:「是小八嗎?」「是我,大。」爺爺被判刑4年,入獄的第二年(1960年)就死去了。監獄不通知家屬,只給大隊寫了一封信。大隊裡沒人願意給地主捎話,所以我們家的人直到1961年別的獄友出來後告知才獲得爺爺的死訊。當時死掉的犯人都被埋在一個地方,上面插上竹條,等人認領。爸爸他們去認領時,那塊地早被別人平整了一遍,麥子都有膝蓋高了。所以現在羅甸子水庫邊爺爺的墳,是空的,衣冠塚。爸爸經常說:「也許你爺爺的骨頭渣子被水衝到一個風水寶地去了,要不然哪裡會有你們的今天。」      杜冷丁

 

送父還鄉     作者  潘虹

前天,是父親的忌日。可真正讓我感知到死亡的,是26年前的今天,在龍華火葬場門口。

雕龍的煙囪,高高的矗立在陰霾的天空下,時不時「轟」地一下,冒出一股濃濃的黑煙,在料峭的春寒裡,逐漸飄散,變淡。我呆呆地看著它,感覺著死亡。這就是所有人的最後歸途。

頭一天晚上,當我聽到爸爸死訊的時候,心裏就好像有一個結被鬆開了。我沒有哭。我平靜得不像他的女兒,甚至不像一個孩子。作為一個二類右派的女兒,作為一個老是聽大人們悄悄議論著哪一個相熟的叔叔伯伯阿姨又沒了的十歲女孩,冥冥中早就在等待著一種模糊而又清晰的可怕的東西,早就知道自己的家總有破碎崩潰的那一天。

那個晚上,結果來了。這就是結果。一個預料中的結果。

那個夜晚,煤氣爐的水壺上溫著一碗蛋炒飯,那是留給遲遲未歸的母親的。早已過了晚飯的時間,媽媽卻連人影也不見,也沒有一個說明她要晚歸的口信請人帶回。我帶著妹妹和外婆面面相覷。誰也不敢問會有什麼事發生,可誰的心裏都有預感,一定有什麼事已經發生。

十一點多了,媽媽才回來。表情裡沒有什麼異樣,只是一件本是淡灰色的夾衣,肩頭已被屋外霏霏的冷雨淋成了深灰色。我端蛋炒飯給她吃,她動了動筷,就打發我去睡。我剛一轉身,她就對著外婆哭了。她說爸爸死了,是自殺。昨天,吃了過量的安眠藥,死了。她說她今天去了龍華火葬場,想最後看他一眼。她在雨裡站了很久,可他們不讓她進。他們要她劃清界線。她回過頭來對我說:「明天我也不能去,你給你爸爸送點東西去好嗎?」「好的,媽媽。我去。你別哭了。」我回答得那麼冷靜,今天回想起來都有些詫異。

第二天一早,天還沒亮,媽媽就把我叫起了床。她打開爸爸的箱子,拿出一套柞蠶絲的本白西服,一件白襯衣,一雙相拼皮鞋,一雙襪子,打成包袱,讓我帶去。她往我兜裡塞了30元錢,那是爸爸的一個同事打聽了來告訴媽媽的,是用來收爸爸骨灰的錢。

她送我上了43路公交車,把我交給了售票員。

龍華火葬場的門口,全都是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全都和我一樣,手裡提著個包袱。沒有一個大人,只有替他們的父親或母親來承擔一個結果的孩子們。

看門的老頭向我招招手,示意我過去。我走到他跟前,他問我,「來看誰?」我默默遞上死亡通知單。他接過去。看一眼通知單,又看一眼我,說,「等一下」,轉身進去了。

他進去了很久,寒氣就一點一點侵襲了我的全身。他終於出來了,第一句就問我有沒有給爸爸帶襪子。他說他一個腳光著。我說帶了。「胸前吐得一塌糊塗,吃藥死的,是不是?」他又問。我點點頭。他停了停,又對我說:「回去不要告訴你媽媽,你爸爸的一個耳朵被撕下來一大半,掛在臉上呢。」

這一瞬間,我忽然覺得,爸爸死了,這是解脫。雖然那時的我根本還不懂得苦難的準確含義,也不懂得忍受苦難是一件多麼不易的事,但我的心裏對生和死就有了一種極具體的感覺。與其那樣活著,不如這樣死了。這一刻,我懂事了。

我把錢遞給他。他拍拍我的頭,說,「回去聽話一點。」我點點頭。我覺得,那種感覺,不像是一個老人在關照一個孩子什麼,倒像是兩個大人在達成一種默契。

高高的煙囪雕著龍,矗立在陰霾的天空下,真醜陋。濃濃的黑煙時不時地「轟」一下冒出來,在料峭的春寒裡,逐漸飄散,變淡。我一路走,一路扭著頭看它,心裏就想著回去要聽媽媽的話,別做任何讓她失望的事。

父親的死給我的不是悲傷,而是悟性。他的死,使我一下子超越了時代,超越了年齡,甚至超越了痛苦。但也就在那一刻,我徹底失去了我的童年。這樣一種生命層次的飛躍,使我比同齡的任何一個女孩子都更成熟,更知道怎樣打理自己。因為我知道,只有照顧好自己,才能少給媽媽添麻煩。

於是,就有了一個十歲的小女孩,捧著她父親的骨灰盒,一個人坐硬席火車,從上海到哈爾濱,整整三天二夜。為的,是要替她的母親送她的父親回他的老家。

四月的哈爾濱,松花江還沒完全解凍。第一次出門,我什麼都不懂,連害怕也不太懂得。只知道,這條路我一定要走到底,一定要把媽媽交給我的任務完成好,一定要把爸爸送回家。

北方的四月,一切都是冰冷的。松花江是冰冷的。哈爾濱是冰冷的。父親的骨灰是冰冷的。小女孩的心也是冰冷冰冷的。哈爾濱,這個我生疏的城市,這個與我的生命有著一份無法割捨的親緣的地方,讓我冷得徹骨。

補白:有一天我教的一個男學生問我:「老師!你當過兵,可曾打死過人?」「沒有。我當兵之後沒仗可打了,才轉業教你們的。」「那可不如我。我昨天在教堂打死八個。」他剛十五歲,手裡提著一條渾圓的皮鞭,已經被血漬浸成烏黑色,說話時悠閑自在,哪裡像殺人不眨眼的魔鬼?他描述說,在王府井天主堂,紅衛兵先將十幾個修女驅逐出去(人民日報曾作為紅衛兵的壯舉報導),然後他們住進去。教堂裡儲有罐頭,吃飯不成問題。他們每天到派出所問誰是資產階級,然後根據提名,把這些資產階級帶進教堂,一帶便是一家人。一家進去,立即被紅衛兵分光。三個紅衛兵揪一個,先將人推倒,有人喊一二三,同時動手,皮鞭齊下。另有專人拿著秒錶計時,看各組打死人都用了多長時間,用時最少的是冠軍。令我震驚的是,獲冠軍最多的竟是宋彬彬等幾個女生。     艾柏林

 

                     右派的苦難沒完沒了     作者  俞梅蓀

父親俞彪文,上海滬江大學國際貿易系畢業,原在上海國民政府資源委員會中央信託局從事保險業。1949年拒絕隨國民政府去臺灣,參加中共開國大典,參與創建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並任辦公室副主任、中國民主促進會財政部支部副主任,參與制定國家保險政策和業務規章,組織全國保險工作會議,受到財政部長李先念等領導和同事們的好評。1949年以後,保險業被一些人認為是資本主義的產物,社會主義不需要保險,致使業務發展時起時落。1957年5月,父親按照財政部副部長胡立教的要求,提出「在社會主義國家裡是否還需要保險的問題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但不能因此影響噹前的實際業務工作」,遂被打成反黨反社會主義右派份子。7月22日,不忍受辱,含冤自殺,終年31歲。

父親去世後,在北京市保險公司工作的母親鄭珍經批准,攜4歲的我和1歲的弟弟,搬家回到上海投奔祖母錢梅先。祖母是上海人民銀行黃浦區辦事處業務骨幹,老年喪獨子又受株連,被迫退休,工資減半。隨後全國保險業停業,公司全部撤銷,母親被責令回北京,到農村勞動改造,後在北京郊外清河毛紡織廠工作至退休。

我和弟弟由祖母撫養成人,從小被看成狗崽子,備受歧視,文革期間更甚,被抄家被辱罵。1974年弟弟中學畢業時因受歧視刺激,自殺未遂,患上抑鬱症。1977年我到北京頂替退休的母親當了鉗工,弟弟則一直在上海與祖母相依為命,30多年來,每隔七八年就要住院治療。我倆從小怨恨父親帶給我們的不盡劫難和屈辱,平日從不談及父親,連想都不願去想他。

1979年4月,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復業,母親攜我上訪,遇見久違20年的父親的同事、詩人北島的父親趙濟年(時任公司國內業務處處長)。他帶我們求見父親當年的頂頭上司林振峰(時任公司黨委副書記兼副總經理),林在辦公室傳出話說沒空。一週後,趙伯伯又帶我們去見林,林仍說沒空,不予見面。我們上訪公司人事處,半月後人事處長張秀苒查到父親的檔案,做出結論:「俞彪文當時犯有錯誤,定為右派份子,非正常死亡,開除公職,現予改正。」我對此結論不服,她說「現在寬大就算不錯了」。

為搞清父親究竟犯了什麼錯誤,我在北京圖書館查到1957年5月19日《人民日報》題為《像在家裡談心一樣》的報導,其中有父親的發言。父親說:「保險公司現在處在危險狀態。解放以來,保險公司的領導上只滿足於一些方針政策性的問題和一些理論問題的探討,對當前的實際業務工作不夠重視。1953年以前,保險公司的業務工作方法都是舊社會的一套。三反以後,這一套全盤被否定了,對蘇聯的一些先進經驗的學習又採取了教條主義的態度。農業合作化以後,公司里許多人對在社會主義國家裡是否還需要保險的問題發生了動搖。在這個問題上也有著各種不同的看法,所以使公司的業務工作上在執行中也產生了各種意見和矛盾,對工作的影響很大。我認為,在社會主義國家裡是否還需要保險的問題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但是,絕不能因此影響到當前的實際業務工作。在保險公司裡,黨群關係長期以來是不太協調的,黨員對一些‘老保險’專業人員有諷刺和不尊重的現象。」

父親的發言,切實而中肯,即使在當年也沒有任何錯誤。我據理力爭,幾經爭執與周折,人事處長張秀苒終於在結論中寫入「含冤去世,平反昭雪」,成為突破中共中央對右派份子只「改正」而「不平反」的一個例外。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聯合在八寶山革命公墓為父親舉行追悼大會,全國政協副主席胡愈之、財政部副部長戎子和、中國民主促進會副主席徐伯昕等數百人到會。海淀區民政局按照父親的行政14級副處級待遇,按1957年的標準補發撫恤金360元。我提出應該按照1979年現行標準1500元發給,被拒絕。保險總公司發給500元補助款,母親和我用此款把父親的骨灰移葬於八寶山革命公墓。

1994年,我又遭人栽贓,蒙冤入獄3年。

每年7月,母親都痛苦不堪,甚至要大病一場。此時我和弟弟都格外小心,但從不關心父親的忌日具體是本月的哪一天。2003年,母親在最後一個7月(半年後去世)告訴我們,當初父親去世時,母親本想把我送給北京的大姨,把弟弟送給西安的二姨,然後自己投河自盡,但多次深夜徘徊在故宮護城河邊,終因不忍拋下我倆而未果。她感慨道:「中年喪夫,老年時兩個兒子一個進冤獄,一個進精神病院,這輩子活得太苦太累太難太沒意思。」我每每打斷她的話,安慰她,卻從不詢問父親的去世經過。

2007年初我參與反右派運動50週年維權活動,開始思考父親的事。為探求歷史真相,我去拜訪父親的同辦公室同事周慶瑞,可惜的是周已在上個月去世了。根據家中的老照片,我找到我們的舊居——北京市月壇北小街5號院(財政部宿舍)1門,鼓起勇氣登上4層樓,查看父親從5層陽臺墜樓之處。在底層101室的窗前,我徘徊觀望良久,卻最終也沒有勇氣叩開「我家」的房門(父親去世後,我家搬走,母親再也沒有來過此院)。

北島在其《三不老胡同1號》一文中寫道:「同公寓的俞彪文叔叔跳樓自殺了。那天中午聽到這消息,我懵了,完全超出我的理解能力。他身後留下寡婦和兩個男孩,老大俞梅蓀比我小三四歲,整天跟著我屁股後面轉,老二仍在襁褓中。寡婦半夜在隔壁獨自啜泣。那留在歷史深處的哭聲,除了在黑暗中支起耳朵的我,還有誰能聽見?」北島的回憶撕開我封塵在兒時腦海深處的懵懂記憶:那天中午我從院子裡的托兒所回家吃午飯,烈日下,見到父親躺在地上掙扎,周圍似乎沒有人。後來的一個夜晚,母親帶我到白塔寺人民醫院的昏暗病房看家父,全身綁著白色繃帶格外醒目,似靠在床上。再後來,常在夜半聽到母親那撕心裂肺的哭聲。這是我4歲開始記事的頭三個瞬間影像。至於父親的長相,在我的記憶中模糊不清。50年來我從不會想起,也不會說起,更不曾向母親詢問。1979年在為父親平反時聽說,那天下午原本要召開批判父親的大會,不料他「經不起黨的考驗而走上絕路」。在醫院搶救3天,終因內臟被震錯位而去世。之後,父親被以對抗反右派運動、畏罪自殺的罪名,打成反革命右派份子,開除公職。

2008年4月,我到上海醫院探望弟弟,兄弟倆平生第一次談及自己的父親。弟弟認真地看著北島的文章和舊居照片,提出不少問題。我倆一起尋找那失去的記憶,探求家史真相。父親在給家母的絕命書中寫道,希望她努力把兩個孩子養大。我倆頭一次為慘死的父親落淚。弟弟還提起,1997年,我獲釋出獄後,母親帶我倆去八寶山革命公墓西6室祭奠父親。她要我倆向父親靈位鞠躬,她自己則仔細擦拭父親的骨灰盒,痛哭不止。由於從不理解父親,過去母親要我去為父親掃墓,我一向拒絕。

1997年,我出獄回上海,把因我入獄受驚嚇而發病住院、仍然滯留在精神病院的弟弟接出院。此時祖母已去世,弟弟到北京與母親暫住養病,上海的祖居閑置起來。我的知青「朋友」惠進德,在弟弟住院期間曾去醫院探視過弟弟,此時提出無償借住我家祖居一年。住滿一年後,他又與我家攀兄弟,要求把我家祖居的部分使用權私下廉價轉讓給他,並以保留我們兄弟倆的永久居住權並永不轉讓,負責代管我弟弟日後回上海住院的監護事宜和出院後安排我弟弟在他的私企工作從而回歸社會為條件。2002年弟弟回上海住院後,惠進德迴避其保留居住權的承諾,多次拒絕醫院的出院通知,並對我家隱瞞此事。2007年底,滯留在市區總醫院6年的弟弟,被遣送至郊外閔行區顓橋分院。他深感出院無望,在絕望中尋死自殺,幸被醫生及時發現搶救,施以電休克治療。這種療法每每使弟弟昏死過去,喪失記憶。

為此,我向已擔任長寧區政協委員的私企老闆惠進德討還我弟弟的住房,竟被拒絕,他還警告我「要識時務」。無奈之下,我只好求助律師調查,竟發現我家祖居(上海市長寧區江蘇路480弄76號花園洋房第三層4室1廳廉租公房)早在1999年已被惠進德聯手房管人員冒用我弟弟的名義並偽造其簽名和私章退掉了。他們還偽造《住房調配單》,把我弟弟調配到郊外北新涇平塘路185弄112號302室,而實際上這是別人的住房,根本無法遷入。惠進德又偽造公文,把他全家4人從虛擬的185弄100號603室遷入我弟弟的住房,再利用離婚把我弟弟的住房有償轉讓給其「前」妻。到派出所查詢發現,惠進德的兒子已成我弟弟《戶口本》的戶主,惠進德自己則另買房子遷走,完全脫身了。就這樣,我弟弟成了戶口本和身份證上有法定住址,實際卻無住房的黑戶。我家三代居住64年的祖居,就這樣通過各種盤根錯節的非法手續,「幾經易手」,被悄然「合法」奪走。

2008年初,為了調查祖居被非法侵吞過程和照顧弟弟,我在故鄉上海流浪,時而住旅館,時而借住郊外的外地打工仔家。為使弟弟恢復正常回歸社會,我時常把弟弟接出小住幾日。偌大的上海灘,已無我倆的棲身之地。年底回北京,我向我的原單位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反映祖居被佔問題。2009年初,我接到上海市長寧區政府信訪辦公室的通知後,滿懷希望回到上海,把病癒滯留在醫院多年的弟弟接出,一同去上訪。沒想到,長寧區政府信訪接待員一面怪我當初引狼入室,一面卻又用惠進德提供的自相矛盾的所謂證據為其辯解,說惠有社會地位,可以搞定事情,還代惠轉告,盡快把弟弟的戶口遷走,另買房子給弟弟住。

在我們的祖居之地,惠進德極為囂張,說他與信訪辦已經溝通,信訪辦相信他、會幫他的,並嘲笑我們上訪無用。惠進德的妻子丁有娣甚至對我弟弟推推搡搡,要把我倆趕出大門,引起周圍鄰居公憤。弟弟拚死要住下,我則因寄希望於繼續依法維權上訪,把弟弟勸回了旅館。

我和弟弟在上海流浪,繼續上訪市政府信訪辦,處處被非難,無家可歸,貧病交加,生存無著。147天後,終於盼到市政府信訪辦的《覆核意見書》,可是一切虛假手續仍然被認定為真實、有效、合法,予以維持。弟弟屢被刺激,大哭不止。他責怪我當初他回祖居要拚死住下,我不該把他勸回旅館,說我相信依法維權反而被法害了,更把他害慘了。他不願看到我,要以自殺而離開我。我羞愧難言,走投無路,積鬱成疾,高燒40.2度。弟弟把我送進楊浦區控江醫院。我出院後,弟弟厭食厭世,精神恍惚,臥床不起,極為虛弱。我送他回醫院後,神志不清,大小便失禁,成危重特護病人,體重下降15公斤,入院數月一直要自殺。我們兄弟倆依法維權上訪,求告無門,慘遭加倍侵害,險些喪命。

2010年初,我到法院諮詢。法官告訴我,惠進德偽造簽字和公文,涉嫌欺詐犯罪,應該報案。我到派出所報案,並請求其糾正惠用非法手段把家人戶口遷入我弟弟的戶籍而成為戶主。兩週後,我收到不予立案的通知書。我按程序向區公安分局申請復議,兩週後又收到不予立案的通知。我上門請求與警方面談,也被拒絕。這就是中國的司法現實!不少法律法規看上去面面俱到,很完善,但一旦人們當真去依法維權時,方知那些執法者並不執法,甚至是反執法,你可能反而遭受更殘酷的迫害,真正是舊債未了,又添新仇。法律不僅是形同虛設,而且有極大的欺騙性,危害公民,危害社會。

我曾遇到不少右派前輩及其子女,他們至今境況很糟,仍被歧視、被侵權,有的住房被侵佔,多方上訪無效,掙扎於貧困絕望之中。2008年在上海給我和弟弟以多方關照並支付兩萬元律師費的黃肇川女士,其父原為財政局幹部,1957年被打成右派,在安徽勞改農場20餘年。獲釋後,其祖居住房被親友侵佔,無處說理,只能借居他處,不幾年在貧病中客死他鄉。成都84歲的右派份子黃紹甫(1943年赴印緬英勇作戰的抗日遠征軍老兵),勞改22年獲釋回原單位,不久又被陷害,判了無期徒刑。12年後改判獲釋(累計坐牢34年),1996年出獄。祖居住房已被親友侵佔,他孤身一人,長期借居,經常搬家,靠每月120元的低保維持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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