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的言論環境下,作者和編輯之間要生出很多富有中國特色的不愉快,這樣有特色的不愉快,是正常環境下的作者與編輯都很難理解的。
若干天前,就伍皓高調宣布起訴繼而又聲明息訟一事撰文評論。文章發給北京一家曾約我開專欄的報紙,很快收到回覆,說文章很好,但篇幅有點大,可能發的時候會刪一些。我表示理解。之後一來一往多次溝通,那邊表示盡快發出。又是幾天過去,昨日打開信箱收到的消息是「凌晨被撤了下來」。這一耽誤就是一週。
儘管文章討論的問題不受時間影響,但引起這番討論的事件是有時限的,再加上有關部門刻意淡化,由伍皓挑起的一系列重要問題,諸如,怎樣看待網友對拆遷維權的圍觀和聲援、怎樣看待發展、征地和拆遷等等,還來不及深入討論,就迅速淡出於人們視野了。
耽誤時間長,甚至連發博客,都不是合適話題了。數年前,好幾次即將發出的文章受突然而至的這樣那樣禁令影響被撤稿,或者文章因雜誌被整肅而擱置,北京學界一位朋友多次勸我,需要發出的文章,還是要多給幾個地方。我明白這位朋友的意思,現有輿論環境下,編者有編者的無奈,很多情況下編者是做不了主的。那麼,作者要保護自己的權益,不能死守正常輿論和學術環境下一稿一投的規則。可是,真這樣做了,有時可能撞車,兩邊一起發出來,這一來,弄得自己很尷尬,很歉意。這次得到肯定答覆後,我自然不再考慮給別的報刊,於是,就成這種情況。作者真是兩難。
不過,比起文章被篡改、被強加作者根本不認同的意思,我這篇文章不過白寫罷了。在微博上跟一博友聊起昨天稿子「凌晨被撤」,從他那裡,才知道鄢烈山在南方週末一篇評論的遭遇,那可是比不用還慘。
23日,笑蜀在微博上披露:「今早鄢烈山兄來電,稱他寫的方舟評論竟被加進去不是他說的兩句話。第一句稱權為民所賦是對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繼承和豐富;第二句稱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根本政治制度,是對權為民所賦的最高體現,關鍵是使這一制度更有力。這兩句強加給他的屁話,他無論如何不接受。在此向老鄢道歉。」
「本期方舟鄢烈山執筆,將習權為民所賦定為年度最強音。但寫出後遭領導激烈抨擊,指令換稿。編輯集體研究不同意換稿,但決定稍做讓步,將領導意思部分反映到文章中。就有了令老鄢極度震怒的兩句話。當時只求文章面世,未多想。現在看來,確是一大恥辱。老鄢原文見其鳳凰博客,特此更正,並自我檢討。」
我非常理解鄢烈山的憤怒,幾年前應當時尚在中國改革雜誌的陳敏約稿,寫了《畸變的權力貽害教育》。結果,發稿時的輿論尺度已遠非約稿時,於是,在收緊的尺度下,他約的一組稿已經不能問世。後來發成網刊,我一看,火冒三丈,一段某人語錄被強加給了我的文章。我致信編輯部憤怒質問,雜誌社有何權力以我文章的名義引用他人語錄?有何權力不尊重作者的情感和觀點而強加作者根本不認同的內容?為何不乾脆加秦始皇語錄?希-特-勒語錄?對方回信表示了道歉。
這次鄢烈山文章遭遇的,跟我幾年前那次類似。
作為這地方的作者,很理解這地方的報刊處境。所以,可以容忍給刪得上氣不接下氣、甚至把文章折騰得腸梗阻,但是有一條底線不能逾越——不能把作者沒有的觀點強加給作者!然而,這種遭遇的作者在特色國不在少數。
2010-12-26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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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雪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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