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首先披露此事的傳統媒體《南方都市報》報導的「孫大午是經濟犯罪還是因言獲罪?」這一新聞標題來看,孫大午先生有可能是經濟犯罪,亦有可能是因言獲罪,或者是二者兼而有之。不管孫大午先生犯的是那一條「莫須有」的罪名,作為一個受當地老百姓而不是受政府擁戴的優秀企業家,在中國「應該」得到什麼樣的「國家尊重」是可想而知的。因而,我一直認為孫大午先生的失敗不是一個刑事案件,而是一個典型的政治事件,只不過這一政治事件在此次又被巧妙而又無恥地刑事化了而已。
儘管有楊支柱等學者不斷從法律的角度為孫大午先生呼籲和辯護,但這種近來流行於知識份子中間的「策略性」吶喊在這個高喊「政治文明」的國度從來就於事無補。不過楊支柱作為一個體制內的學者能夠做到這一點已非常令人欽佩,我們不是有更多噤若寒蟬的知識份子連這種「策略性」的呼喊都不會嗎?
《南方都市報》所提到的「經濟犯罪」和「因言獲罪」,其實都是、也正是孫大午先生失敗的原由。
我們首先來看「經濟犯罪」,孫大午先生具體的罪名是刑法上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罪」,這實際上又涉及到民營企業的融資渠道問題。現在,大家公認的看法是,由於國有銀行對民營企業採取歧視性的政策,從而使得民營企業貸款非常之難,但我並不這樣簡單地認為。應該說,通過正常的途徑,也就是不拉關係、不行賄而想在國有銀行貸到款,確實是難乎其難。但通過非正常的拉關係、行賄等途徑到國有銀行借貸乃至騙貸,都是易如反掌的事。否則,中國國有銀行出現大量呆、壞帳的現象便難以解釋。事實上,大午集團所在地的銀行對大午集團的貸款之門也是敞開的,正如當地銀行官員--中國人民銀行徐水支行的行長房曉明所言:「大午不主動來我們這裡貸款,我們總不能去求他吧。」作為一個曾經取得過巨大成功的優秀企業家,孫大午先生算是一個理性經濟人。但他為什麼不到銀行去貸利息較低的款,而要舍低求高,去吸收高於銀行兩倍利息的公眾存款呢?
以孫大午先生平時的性格和人格而言,他不願意同腐敗的國有銀行發生交道的行為是可以想見的。然而,正是這種行為導致了他的失敗。殊不知,那些靠與銀行官員勾結、拿國家貸款吃喝嫖賭的所謂民營企業家不是很成功、很安全嗎?在我生活著的這座城市,這樣的「民營企業家」比比皆是、且身上到處都是光環。而孫大午式的民營企業家的身影卻無處尋覓。中國這塊充滿罪惡感的土地上,不可能容得下孫大午這樣真正的民營企業家。
再說孫大午先生的「因言獲罪」。據《南方都市報》的記者披露在採訪中聽到的另一種說法:孫大午這次出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只是一個導火線,更深的原因則是因為這麼多年來他言語上的「不檢點」和行為上的「特立獨行」。孫大午的長子更是坦言:「我父親這次完全是因言獲罪。」
從孫大午先生近幾年來的言行舉止來看,他的出現確實是這個災民社會的「異數」。孫大午先生不去結交手握大權的官場要員並與之進行利益均沾的權錢交易,卻去同那些飽學之士的自由知識份子進行思想的碰撞和交流;他不去同大小權貴在豪華的酒宴上恍籌交錯、歡歌燕舞,卻跑到北京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就「三農」問題「大放厥詞」。
孫大午先生現在出事了,那些平素被他所不屑的政界官員正欲將他置之死地而後快,而那些無權無勢的自由知識份子除了在網上為孫大午先生呼籲外,卻幫不上任何其它的忙。孫大午的失敗,是他不按現行體制遊戲規則行事的邏輯必然。目前孫先生到底是不是「因言獲罪」還不得而知,其實也並不重要了。從孫大午撰寫的《小康社會的建設與難點》、《悼念李慎之》、《兩位民間商人關於中國時局及歷史的對話》三篇文章以及在北大等高校關於「三農」問題的演講來看,其言儘管夠不上犯罪,但似乎與主流意識形態格格不入。現時的政治統治所要擴大的基礎,應該不包括孫大午這樣的民營企業家。如果說資本家可以「入黨」的話,孫大午顯然不在「入黨」的資本家之列。
有一位叫張鋼的網友,在一篇《孫大午何罪之有?》(來源www.wtyzy.net)的文章中這樣寫道:「在充滿坑矇拐騙、巧取豪奪的商界,孫一不靠蔽蔭,二不靠賄賂,三不靠投機,四不靠違法」。然而,正是這諸多的「不靠」,注定了孫大午失敗的悲劇命運。孫大午先生試圖遠離官場,遠離腐敗,遠離齷齪,其實也就遠離了安全,遠離了寧靜,從而一步一步地走近了危險。要知道,在這樣一個災民社會,商只有同官結黨,才能找到存活和壯大的空間。中國,只能產生胡雪岩式的商人。孫大午先生企圖對「經商要學胡雪岩」的災民理性進行判逆,其結果是被這個強大的災民社會所吞噬。孫大午先生的悲劇,是中國的悲劇;孫大午先生的失敗,是中國的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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