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與鄧小平關於回歸的對話----
港人:你們是狼制,我們拿你沒辦法,躲之唯恐不及,誰敢進你們的懷抱!還是做浮雲做遊子的好!
鄧小平:不錯,我們是些惡狼,但我們不咬你們,我們只咬內地人,吃內地人;你們別管,不就行了嗎?!
港人:你們的話什麼時候兌現過?這個世界上就沒人信你們,我們不敢!求求你,別叫我們回歸吧!
鄧小平:這麼辦吧,已經實行了狼制的大陸就狼制下去,只要你們回歸,你們那裡就還是先人制著。
港人:空口無憑呀!
鄧小平:我給你們簽個字,畫個押,公證處摁個印,就這麼辦吧!你們保留人制五十年!
……
六年後--------
江三癟:「董伯!(笨)」
董建華:「得!」
江三癟:「反對我的人,法輪功的人,都躲你那廟去啦,給我抓,打,殺!」
董建華:「不行啊,香港是民主港,沒有惡法。」
江三癟:「說你笨,你還真笨!沒有?還不快給我立呀!快立『反顛覆法』!快!」
董建華:「得令。」。
……
港人「七一」大遊行:「五十年不咬我們的承諾呢?!」
港府:「又不是我來承諾的。誰承諾的,你找誰去!」
本文撇開港人的種種要求,只來咬「一國兩制」的文;只來嚼「一國兩制」的字。
因為「一國兩制」這話擺在那裡----它就包含了它的全部意義,不問已為主體自覺了的,還是未被自覺的。
它的意思是什麼----即承諾者用這句話表達了什麼意向?
它形成的機制是什麼?----承諾是行為,不無緣無故地發生,它得有所以必須承諾的原因!
它是對著什麼來承諾的?向著什麼人?承諾了些什麼?
承諾背後潛儲著些什麼?----我們不是向讀者或國民來證明共主義多惡多壞的,那根本不需我們來證明,人民早有切身的經驗,經驗也已抽象成判斷----人世之大惡:非共主義莫囑。
----我們要通過對「一國兩制」這個鄧小平(共產黨)的承諾,揭露出鄧小平(共產黨)自己對共產主義是惡狼的承認。
我們的這一求證是站在純粹的邏輯學立場上,不帶任何成見,不含任何個人情緒。我要指出的是「共產主義是惡狼」這個判斷就被包含在「一國兩制」這個條件裡,決不是臆斷,我們可以按照嚴格的幾何求證原則來完成這一證明。不藉助任何「一國兩制」以外的條件,要素。
求證條件(前提): 一國兩制;
求證目的 : 在求證前提裡確定哪一制度是惡狼統治。
已知: 1,範圍:一國;
2,對象:兩種制度:
大陸:社會主義;
香港:資本主義。
因為: 公理(1)水性總是往低處流的;
所以----
如果大陸的地勢低於香港,那麼,香港的水必向大陸流。如果香港低於大陸,那麼,大陸的水必流入香港。----這是不能抗拒的必然律。
又因為:公理(2)生命物質總是服從完滿性的,
所以----如果大陸的社會主義制度符合人性,就是生命完滿性,那麼,(受人性必然性規定),港人自覺必流向(融匯進)大陸;不出現對承諾的的要求。
公理(3)在任何人性融合的地方,如果出現一方對另一方的承諾要求;
那麼----要求一方的制度必優於承諾一方;承諾方的制度必劣於要求方。水不可能倒流,人性不可能自投羅網。又那麼----
結論:
鄧小平承諾香港保留資本主義,指證出一個心理事實----鄧小平內心承認:社會主義制度很壞!共產主義是餓狼,惡狼!專害民眾。
反證:
如果社會主義不壞,港人不需承諾,承諾所以發生:是建立在現實差別性和前途的莫測性上的。
支持這一判斷的是一個鐵律----人是絕對同質物質,服從同一個不移支配力----人性律。
如果你好你善你優,承諾鐵定地不發生!
證明:
「一國兩制」的創立者內心知道,自己在心理裡早承認,早肯定自己就是惡狼!自己的制度就是壓迫剝削的制度。殘酷,暴力,鐵幕,血腥……只是,為了心中的另一目的:回歸。他才在這裡做出妥協的。以滿足當下目的之需要的。----你們放心吧:我,用全世界的人都能聽見的聲音宣布我的承諾----我現在用於內地的具有吃人不吐骨頭的殘酷性的壓迫的制度,五十年不對著你們使用。我們只對著內地人實施壓迫和迫害,不對你們。「一國兩制」的承諾五十年不變,我死不需五十年,以後的事不用咱管了。
還揭示出:鄧小平,共產黨對一切自己已經攥在手裡的事,決不手軟,決不用協商,只用鎮壓!
對一切無可奈何的事則用承諾,欺詐!
共產黨是個黑社會!
我的朋友,別改革改點挂嘴上了,對於狼,還是趙簡子的法兒好!
倡改革者,不是東郭老,是宋襄。
我想,我們根據了說文解字的原則看到了「一國兩制」這個承諾裡所包含的天機,不是作者加進去的,它早已在裡面,只是未顯露,作者用邏輯把它暴露了出來。
「一國兩制」是鄧小平、共產黨在實踐上完成的綜合----是造句。造句的人若不經受了理性的洗禮,常常把自己的怕見人的心曝路在光天之下。比如:當了兵的人,為某種原因他不承認自己曾是軍人,你冷不防地以標準口令喊:「立--定!」他就顯了原形。肯定。在鄧小平的「六、四」談話中,他的許多話自證明他是承認自己是條狼的。只要去分析,就能發現。(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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