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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良:不能「以暴易暴」嗎?

 2003-07-22 07:4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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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以暴易暴,說暴力革命,以暴力易暴力,必定造成新的獨裁,而改良則一定有利民主,這完全是告別革命派任意篡改歷史,捏造出來的規律!是幫助中共,欺騙人民以維持中共統治的謊話。關鍵是暴力掌握在什麼人手裡。
(論暴力文章之二)

不能「以暴易暴」嗎?

徐水良7/20/2003

(註:本文談的「暴」指的是暴力。告別革命派對「暴」字概念的混淆和偷換,暫不論述,另作討論。)

迄今為止的世界上,如果有人不聽任何勸阻,執意使用暴力。那麼,要制止他,除了使用暴力,恐怕沒有別的辦法。因為迄今為止,還沒有一種辦法,可以不顧當事人的執意而任意控制和變換他的思想。至於暴力手段,當然可以有各種各樣,包括那些不傷害他性命的辦法,如電擊,麻醉等等,但這些,仍然是暴力。如果有一天,人們發明一種技術,使政府可以不經過當事人的願意而任意改變他的思想,例如科幻小說上那樣植入一塊晶元,政府當然就不再需要暴力,但這樣的社會,不比當今使用暴力制止暴力的世界,使用暴力制止暴力的社會,更可怕嗎?

因此,在當今世界上,幾乎所有國家,都沒有人會理會中國特有怪胎--告別革命派反對一切暴力的胡說八道,都毫無例外地建立和保留足夠強大的有組織暴力--警察,以制止暴力犯罪和其他一切犯罪。一方面,這是威懾力量,使企圖使用非法暴力或進行其他犯罪活動的人感到害怕,停止犯罪,從而降低犯罪率;另一方面,當暴力犯罪或其他犯罪發生時,立即使用暴力或暴力威懾,制止犯罪。而為了對付流氓國家及一切可能使用暴力進行侵犯的國家,還建立了更加強大的有組織暴力--軍隊。警察對內,軍隊對外。

事實上,反對以暴易暴,說暴力革命,以暴力易暴力,必定造成新的獨裁,而改良則造成民主,這完全是告別革命派任意篡改歷史,捏造出來的規律!是幫助中共,欺騙人民以維持中共統治的謊言。這種謊言,加上無知者的附和,中共地下勢力的推波助瀾,這種明顯胡說八道的東西,卻鬧得沸沸揚揚!這是為什麼?誰在背後統一指揮?大家也許應該想一想。

美國獨立戰爭,英國不流血的暴力革命光榮革命,二戰盟軍打敗希特勒,墨索里尼,日本,都是以暴力易暴力,阿富汗,伊拉克戰爭以暴力易暴力,都沒有造成獨裁!類似的例子還有許多,例如羅馬尼亞槍斃齊奧塞斯庫,蘇聯俄國轉型時的暴力,都沒有造成專制獨裁,而是造成民主。可以說,當代自由民主世界是由革命或正義暴力創造出來的,是由正義暴力保護下來的。關鍵是暴力掌握在民主力量手裡,還是獨裁者手裡,是用於民主目的,還是用於專制即專政目的。同樣的以暴易暴,在蘇聯陣營,包括中國,卻造成比希特勒專制還要更加專制的極權專制。而民主的軍隊,到了希特勒和馬科斯手裡,就變成維護專制的暴力。

相反,改良也不一定產生民主,希特勒是合法「改良」上臺的,上臺後取消民主實行獨裁。菲律賓的馬科斯甚至還是民主選舉上臺的,上臺後也實行專制獨裁。反對革命派津津樂道的日本暴力改良,(不是告別革命派企圖改寫的那樣是和平改良,)產生的也不是民主,而是軍國主義專制,日本的民主恰恰是由盟軍尤其是美國依靠強大暴力佔領日本後建立起來的。一戰前德國曾經經過長期的改良,仍然沒有民主,戰敗後才廢除帝制建立共和,又經過希特「改良」勒復辟第三帝國,經過二戰才由盟軍在西德建立民主,在東德則由蘇軍建立極權專制。以後又由東德人民以不流血的革命,推翻共產黨統治,並入民主的西德。

所以,無論是革命,還是改良,是真革命還是假革命真反動,是暴力還是非暴力,我們都必須先分清他們的性質,凡是反動的,我們就反對,凡是進步的,正義的,我們就支持。我們永遠需要進步的革命和改良,在能夠預見的將來,我們也需要進步的正義的暴力。

我們無法肯定全世界幾十億人在未來的那一天會個個放棄暴力手段,所以我們無法肯定那一天可以取消制約這種暴力手段的正義暴力。也許根本不可能。我們只能希望未來某一天,在全世界實現民主之後,放棄國家之間的暴力,因此希望到那一天取消常備軍。

所以,迄今為止,正義暴力都是社會的必須。我們只能用正義暴力取代反動暴力,而不能像告別革命派那樣反對一切暴力,用非暴力取代一切暴力(實際上他們只反對革命及正義暴力)。我們特別需要提醒的是,絕不能實行完全的非暴力,因為暴力真空非常危險,有可能造成極度混亂的無序暴力。中國今後的革命,很可能是非暴力的革命,暴力真空就是非暴力革命後的最大危險之一。沒有暴力當然很好,但不可能所有的人都會停止使用暴力,包括反動勢力,包括各種犯罪份子,都可能使用暴力,滿懷復仇心理的老百姓也會自動對中共貪官使用暴力,而一般人為了自保,也可能組織和使用暴力。你如果沒有必要的正義暴力,主要是儘可能快地利用、改造或建立新的正義的國家暴力--警察等等加以威懾和控制,這些無序暴力就會氾濫,中國就會陷入恐怖之中。

當然,如果有的人一定不要任何暴力,當有人對他的妻女進行搶劫強姦時,為了反對以暴易暴,他丟下手中可以制止罪犯的武器,說我抗議你的犯罪,但我堅持非暴力,反對以暴易暴,我堅持走要你自己改正犯罪的改良道路。然後讓罪犯得逞,揚長而去。那也是他的自由--除非法律規定,一般情況下,人們也只能對這個人進行道德譴責,而不能進行法律處分。法律處分也只能處分他見死不救。

200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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