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消防隊員在人人都在向樓上逃命時,他返身從瓦礫中救人,終於雙雙走出大樓。事後被救者稱他為救命恩人,但他說:「不,是你救了我。如果不是為了找你,我可能已經和同事們一起朝樓上逃命。」紐約華裔警員林維敏在眾人爭相往外逃命時,他沒有選擇退卻,反而向裡衝組織救人。他被倒塌的瓦礫掩埋了5個小時後被人救出。事後林維敏成了全美媒體報導中的英雄。林的母親問他:「當時那麼危險,你為什麼不趕快逃?」林回答:「你不是從小教我們要幫助別人、做好事嗎?」
在見到別人遇到生命危險時,尤其是當救人要承負某種危險時,人們會面臨選擇。
人們會為自己的選擇作出各種解釋。在9.11那場生與死的挑戰中,見死不救和救的選擇反映了人在道義與冷漠之間的根本抉擇,而這種選擇同時往往也是自身對生與死的選擇。
對許多中國人來說,面對暴行,在道義與冷漠之間往往選擇了後者。對強姦、殺人、迫害等麻木不仁在中國大地上已成了普遍現象。蘭州有人在眾目睽睽之下將有4個月身孕的妻子扒光衣服,連砍78斧頭。在長達2個小時的殺戮過程中,在現場的當地干警、司法局局長、鄉長、校長等沒有一人上前施救。在一輛從貴州往廣東的長途臥鋪班車上,歹徒對車上的 3名女孩強姦5次。車上的40多名司機和乘客竟然無一人站出來制止和反抗。同樣令人不可思議的是,當有人知道江澤民政府對上億法輪功學員的殘害時,聽而不聞,只求自保,無動於衷。
最近,北京大學有位錢理群先生提出「即使沉默或違心說謊但不要傷害別人」。沉默與吶喊的區別就是見死不救和救的區別。因此,沉默即罪。也就是說,當悲劇正在發生的時候,沉默和說謊不可能不傷害別人。沉默就是見死不救,或者它在鼓勵或縱容見死不救。
在巨大的社會暴力面前,人們往往用恐懼來為沉默辯解。但是,即使是由於恐懼而見死不救,也同樣傷害到別人,也同樣是有罪的。
人們也許能夠認識到見死不救是有罪的。人們沒有想到的是,冷漠和見死不救也是對自身生命的漠視和對死的選擇。在9.11那樣一場對生命道德底線大規模的考驗和挑戰中,生與死全握於自己的一念。在一個冷血的社會,當看到別人受難時總想著只要不落到自己的頭上就行了,這無非在提醒行凶者:可以拿圍觀者中的任何一人開宰,其餘人同樣會袖手旁觀!這不是對死的選擇嗎?(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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