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习惯遇到事情就找政府(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07月29日讯】好几年前,我亲身经历了一次特大暴风雨,此后才知道,美国社会是如何应对自然灾害的。那时我是在达拉斯附近的一个大学城区。那年我住的小区遇到了三十年未遇的暴风雨(龙卷风),我所住的那条街左右两排房子有好几十家都遭殃。我家屋顶的一部分被门前的百年大树翻倒后捅了个大洞。那天晚上又是风又是雨,雨水顺着那屋顶的大洞进到了屋内。全家客厅地毯全部浸在了水里,会客室的沙发、钢琴也给雨水冲刷,房间里漆黑一片。那天仅太太和我在家,儿子住校不在家。由于停电,想打电话与外界联系都不行。只能点着蜡烛守在另一睡房里。只听窗外风声阵阵夹着暴雨的咆哮轰鸣声,心里提心吊胆地担心整幢房子将会瞬间坍塌。第二天一早天朦朦亮,才有了手机信号,总算与儿子联系上了。他说他在学校以及周边都没事,我们也放心了。可是眼下屋内一片狼藉,真有点束手无策。
凭着中国人的惯常思维,当时我的即刻反应就是想到市政府:市政府应该知道我们小区发生的灾害吧,因为毕竟不仅仅是我一家呢,他们也该派救护队什么的到我们灾区来救助慰问吧。眼下这里整条街的十几家房舍都受损,停在街上的汽车都给砸了,大家几乎都动弹不得。我家的前门给那棵翻倒的大树压着,人都没法进出了。从窗户看看门外街道,几乎没有动静。等了好长时间,才看到有警车驶来,可也没见有人下车就离开了。我思忖着那也不能光等着呀,得向有关部门报告一下,于是先打了电话给市政府。电话拨通了,然而得到的回答却是“你们自己找保险公司”。咦,怎么就这么轻描淡写地应付了事?于是我立马翻出我的房屋保险公司的电话打过去,把这里受灾的情况向对方简单描述了一下,保险公司的接待人员说他们已经知道情况,会尽快派人前来记录灾情。同时提醒道你们可以尽快联系工程承包商来进行灾后重建事宜。“自己找承包商?”,我有点纳闷。由于这是我来美国后第一次遭遇到这类事情,到哪里去找呀?还真有点不知所措。
正在纳闷的时候,只见街道上来了不少人,正挨家挨户的敲门,说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他们可以提供你所需要的。有几位冲着我家走来,等他们帮着挪开了门前的树干后,我才可以走出来与他们交谈,于是才明白原来他们就是工程承包商。他们是从广播电视里了解到了这里发生的情况,马上驱车一个多小时从另外一个城市赶来的。由于他们就是这方面的专业户(有承包工程的资格证书),因此哪里有灾害,他们就会赶赴哪里,毫无疑问这也是他们的饭碗和生财之道呢。于是我和承包商谈起了得修复那砸坏的屋顶,得更换那进水了的地毯和沙发,得处理那受潮的墙壁等。承包商则仔细查看了受损的情况,便折回到他们的座车上。不消十来分钟便从随车携带的电脑上打印出一份近十页的清单,例出了所有的材料费和人工费(按事先的模板填充即可,价格都是市场统一规定的),并估算了一下工程所需要的时间。我粗粗看了一下,清单上所列出基本上把受损的部位都提到了,于是便签字同意,并问及如何支付此费用。那位承包商说:“你只要把你的房屋保险公司的帐号和电话给我即可,所有事项我们会与保险公司联系,不必你直接参与”。于是这灾后重建计划就这样搞定了。后来才知道,其实那天来了好几个承包商呢。他们之间也有竞争,工程承包能力和价格标准都不同,他们会看灾害的程度量力而行,当然出价也不同。其实那天我也没作比较,正好碰上那家也就谈妥了。
事不凑巧,灾后第二天,我正好要去外州参加一个学术会议,就由我太太在家看管。数天后我回到家,看到好几位工人还在忙豁。有在屋顶上干活的,有在刷墙壁的,也有在锯木的。显然工程仍还在进展中。看看周围许多邻居家门口,也都正在“大干快上”,好一派灾后重建的景象。十来天后,我家的工程终于全部完工了。承包商问我对此工程是否满意,我屋前屋后屋里屋外转了一圈,觉得一切都已恢复到灾前的样子了,屋顶上绛红色瓦片全部更换,外墙粉刷一新,感觉比原先的更好看。于是感谢承包商和队员们近半个多月的辛苦劳作后,承包商则拿着我签了字的合同走人。一周后,有保险公司派来的第三方检查人员上门,询问工程质量问题,并让我填写了一份表格。数天后我收到通知,工程所需要的总共2万多美金已直接转给承包商了,而我则连一美分都不用花。
回顾整个的灾后重建过程,除了我和承包商、以及并未出场的保险公司之外,没有市政府官员露面,也不见社区委员到场;看到有警车驶过现场,但并未停车探查寻访。倒是有附近教会里的好几位自愿者前来送水和点心,不收分文。这场灾后重建在两周后拉下了帷幕,然而这场景却时时在我脑海闪现:在这场“戏剧”里台上和幕后仅有的三位角色:受灾者,承包商,和保险公司各自按已设定的脚本扮演角色;没见社区行政人员发号施令,没有鼓动性的标语口号和集体行动;更没有当地政府官员在动情的群众相拥之中“探访灾民”等平时在国内发生大小灾害时在电视里常见的景象。政府显然轻松得很,已然成了台下的观众。我似乎从中捂出了一个道理:这不就是国人近年来常常在讨论的“小政府,大社会”或“社会建设”吗?
过去由于我们长期生活在政府包办一切的社会情景中,把领导视为“父母官”的意识形态深深扎根于人心,似乎成了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标志。于是就出现了生活中遇到一切问题,百姓的第一反映就是找领导,找政府。甚至在异国他乡的我,在遇到此次灾害的第一反应也是如此。这似乎就是一般中国人的基本心态。毫无疑问,那正是因为几十年来的实践经历与惯性思维造成的。曾记得有类似的笑话,在改革开放初期不少股民在股市中输钱后,就到市政府门口静坐要求讨回损失等类似的怪事发生。虽然这些年来,这种情况已大有改观,但由于政府体制未能根本转型,“社会建设”仍然还不健全,各级政府该管的没管好,不该管的又管得太死,当发生了一些不测之事,无责任人和担保人可寻,最后也都只能由政府买单。说到底,就是社会缺乏“自组织”(self-organizing)功能。
德国理论物理学家赫尔曼.哈肯(Hamann Haken)认为,从组织的进化形式来看,可以把它分为两类:“他组织”和“自组织”。如果一个系统靠外部指令而形成组织,就是“他组织”;如果不存在外部指令,系统按照相互默契的某种规则,各尽其责而又协调地自动地形成有序结构,就是“自组织”。因此,研究“他组织”向“自组织”转化其实就是研究复杂自组织系统(生命系统、社会系统)的形成和发展机制问题,即在一定条件下,系统是如何自动地由无序走向有序,由低级有序走向高级有序的。从系统论的观点,“自组织”是指一个系统在内在机制的驱动下,自行从简单向复杂、从粗糙向细致方向发展,不断地提高自身的复杂度和精细度的过程。自组织现象无论在自然界还是在人类社会中都普遍存在。一个系统自组织功能愈强,其保持和产生新功能的能力也就愈强。可见,一个社会具有了“自组织”功能,即意味着社会走向“成熟”及其高级形态。
倡导“社会建设”就是倡导社会“自组织”的功能及其培育。“社会建设”已经日益为各级领导以及普通百姓所重视。然而,“社会建设”不是一蹴而就,它也需要相应的“配套建设”才行。比如:财产保险,承包商,合同信用体系等,更重要的是人们的观念变革(包括产权观念,保险意识,公民意识等)。过去人们习惯于“从上到下”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包办一切的做法,政府就是“父母官”,行政官员是舞台的中心人物,任何一场演出,少不了政府出面,由政府发号施令,才能推动某项任务的完成。于是政府既是“舞台节目”的设计者,又是事实上的“舞台主角”,便无从谈及“小政府化”或“去政府化”脚本的设计了。况且政府的各部门及其众多大大小小领导的实际存在,就非得出面扮演角色,不然怎么体现其“有作为”有“政绩”呢!其结果固然是忽略了让“社会”自身来扮演舞台节目中更多的角色。无疑,面临各种突发的自然灾害(超大型的、覆盖局部地区的、超严重自然灾害除外),“成熟”的社会体制最能体现其社会“自组织”功能及其内在机制的强大活力。而处在“童稚”时期的社会,则更多的依赖“父母官”,需要运用动员机制以及集体行动来推动某项任务的完成。换句话说,如何应对自然灾害是衡量社会是否走向“成熟”的重要指标。政府在某种程度上的“不作为”或“少作为”,而让“社会”自己去作为,让“社会”自动地化无序为有序,恰恰体现了社会“自组织”的强大活力以及成熟的内在机制,而仅有此,才是“小政府,大社会”的基础。相比之下,我们的许多做法也许还未摆脱“强政府,弱社会”的模式,因此,社会发育还处在“童稚”阶段。要使社会走向“成熟”,让社会“自组织”的功能发挥作用,恐怕还得从“蹒跚学步”开始,慢慢摆脱父母的帮扶,这样“社会”才能茁壮地发育长大,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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