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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连载】鬼域穿行似人中 晨光一显露狰狞(七十一)(图)

我的父亲和母亲(七十一)

作者:张霜颖  2009-05-18 19:17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一三九 地狱恶鬼说有罪 天国佛主言辉煌

父亲的判决书下来了,虽然是在意料之中, 但是真正看到还是心里吃了一惊,年近七十的父亲竟然被非法判刑七年,中共法院竟如此对待善良无辜的父亲,可见他们对一个有正信的人是多么的仇恨与害怕啊。觉者说过,打击善的,一定是恶的。自古以来正邪不两立,遍观东土上下,象我父亲这样样正直善良的人,在中共的伪政府统治区受到非法审批并置以重刑的,绝对不是个别现象。


2008年7月美国费城法轮功游行

 

2009年3月加拿大法轮功游行


2009年5月加拿大法轮功游行  

判决书的号码是:[2009]市刑初字第125号。上面写道: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查院指派检查员于晓伟、张晓辉出庭支持公诉。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查院指控:被告人张兴武为制作、传播法轮功宣传品,在家中通过互联网下载有关法轮功信息后,制作"九评共产党","我们告诉未来"等含有法轮功内容的光盘269张,《转法轮》、《九评共产党》及其它书籍210余册。这就是父亲的全部罪状了。

他们给予父亲的"罪名"是: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兴武违反国家规定,制作某教宣传品,宣扬某教,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但判书中又说:关于被告人张兴武查获的210册书,合议庭据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张光武本人在家中无法制作出扣押的《转法轮》、《九评共产党》等含有法轮功内容的书籍......那么他们所谓罪证中的书籍又不是制作,只是存放了而已。判书中还说:被告人张兴武在明知某人购买设备制作法轮功书籍的情况下,仍帮助、安装、调试电脑等,被告人张兴武基于共同犯罪的故意,应当对某人制作204本书的行为承担责任。这是什么意思?一会是存放书,一会是修机器?到底控罪是什么?是为什么要承担责任,承担多少?动用大量防暴警察,逮捕围观群众,阻止律师上庭等等,这样大张旗鼓的闹剧怎么就以这样一张前言不答后语的判决书草草收场?由此可见,中国的司法制度是如何的不严谨,而对善良民众的审判又是怎样的混乱和随心所欲。

最后的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张兴武犯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即自2008年7月17日起至2015年7月16日止)

二、随案移交作案工具。被告张兴武所有的电脑主机四台、电脑显示器一台、电脑主机硬盘六个,移动硬盘一个,内存条一个、读卡器一个、蓝牙接收器一具,惠普打机二台、爱普生打印机一台、佳能打印机三台、爱华录音机一台、含有法轮功光盘269张、《转法轮》、《九评共产党》及其它含有法轮功内容的书籍210册。予以没收。

审判长 王利民
审判员 王卫
审判员 吕青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刘笑天

没收的东西列了清单,但这也只是一部分,判决书中没列出的东西还有,而且不只一件。母亲能清楚记得的就还有去向不明的高档液晶显示器一台、高档手机两部、广告纸一箱等等,这都是法院清单上没有的物品。母亲手里有一份清单,是通过律师从派出所要到的,这两份清单就大不相同。其实即使是母亲手里的那份清单就已经不是完整的了,因为他们在半个月的抄家中,都拿走了什么,父母是很难想起来的,不到用的时候谁家都不会知道少了什么,但最明显的是刚买的两部高档手机,因为这是他们常用又很珍惜的东西,现在家中只留下了从手机身上剥下来的塑料外套,手机早已不知被哪个"执法人员"顺手牵羊据为己有了。这种抄家是什么意思?这不是抢劫是什么?案子在运作中几个月不给母亲家门钥匙,找证据,找来找去的,证据就是从我们家抄去那几张光盘,够判七年刑的吗?不怪那天刘巍律师打电话问法官判多少时,那法官竟怎么也不告诉她,吱吱唔唔的就挂了电话。

以上就是邪党法院所列举的"有罪事实",他们的能列举的罪证就是抄家时抄出的父亲所有的几本书和光盘了,而且还装模作样地审定父亲没有做书的能力,那么那些书他也只是收藏而已了。剩余的各式各样内容的二百多张光盘就要判七年吗?这是根据哪条法律?不过邪恶就是邪恶,他们什么时候讲过道理呢?在他们头脑中好象只有把人关起来这一条路来对付民众了,在和谐社会里只要发出不和谐音,那就只有被"和谐"了,可是这种桀纣之虐又能维持多久呢?!

老爸被判刑七年,我的心真是苦苦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听到父亲的声音。父亲性格开朗乐观、助人为乐,同时又多才多艺、天资聪颖,是一个真正的民族精英。他一辈子献身于教育事业,无怨无悔,也可算是桃李满天下了,与他接触的人没有一个不被他的个人魅力折服。他从来不求国家给他什么回报,没想到退休了,竟没有享受过一刻平安,两进大牢,年逾古稀竟然又被判刑7年,他干什么了?不就是为祛病健身炼功了吗?不就是收藏了关于自己信仰的一些光盘和书籍吗,中共,中共,邪灵中共,这个魔鬼已经是赤裸裸的了,它要关谁是不需要什么理由的!父亲的案例再什么审,也不至于判七年;小姨子杰无论怎么说也不应该抓去劳教;那苗培华呢,就更不应该被抓了,她是一个自由公民,坐车上街,那不是很平常的事吗?怎么能象对待逃犯一样把她抓起来?中共伪政权真是被民众吓到了疯狂的地步了。邪恶把他们,包括我父亲抓起来,是因为他们的一身正气使它们害怕。作为一个法轮功学员,能在正邪大战中为证实佛法在宇宙建立威德,这是生命求之不可得的荣耀,父亲能在这个时刻坚定正信,维护宇宙大法,他的生命是最幸运的生命,我应该为他而深感自豪才对。我想,就象师父说的那样,在修炼中出现的任何事情都是好事,慢慢的我的心就平静下来了。

修炼是苦的,但修炼的结果却很辉煌。中共虽然用各种极端的手段不断地给我和我的全家带来苦难,可这些苦难只能是我们上升的阶梯,过去十年中它没有打倒我们,将来更不会。我们一定会在中共制造的苦难阶梯上,慢慢地修正自己,在痛苦的过程中修去我们所有的执着,在这千载难逢的乱世洪流中讲真相,救度众生,同时走向自己正法修炼的新境界。


2009年5月香港法轮功学员集会


2009年5月韩国法轮功学员集会 


  2009年5月集会中的加拿大法轮功小弟子

一四零 鬼域穿行似人中 晨光一显露狰狞

为了给父亲说句公道话,母亲几个月来上下奔波于父亲被关押的看守所与法院之间,受了无尽的刁难,辛苦异常,而父亲,自从去年七月十六日被关押以来,也是音容两隔,母亲父亲无法出国,我无法回国,我与我的父母已经十五年不能相见了,这些痛苦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知其辛酸。

因为母亲的坚持和律师依照律师条款的仗义执言,经过了几个月的据理力争,总算是战战兢兢地走到了审判的那一天,希望在最后的庭审上能够为父亲要个说法。然而,最后才是真相大暴露,什么法律,什么法庭,都变成了摆设,中共从诞生之日起就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对于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如果你不俯首帖耳,它们就会露出森森的利齿,把你当作反动势力要从重从严的镇压。那些披着司法制服的中共爪牙的做派,真是人性无存, 无视一切事实真相,终究还是将无辜善良的父亲判刑七年。

当然我们也心知肚明的知道这个五千年文明的国家早就被中共糟蹋的虚有其表,共产党自己都承认它是一个西来幽灵,所以中共治下的国家,所有的理念中是完全没有中国传统的理念和良知的,更不用说什么道德与良心了。虽然那些衙门中走动着的生命也都是圆颅方足的高级动物,打扮得也斯文,手中煞有介事地拿着公文,但那些所谓人的生命,随时都会撕破人的表情,无端的咆哮起来。其实也不是无端,这种失控状态的出现往往是因为哪个头目做了最新指示,使得这些权利操控下的喽罗们惧怕不已,只有无视法律存在而公然的执法犯法。法院再也不是说理申冤的地方了,民众们对那些非法的作派也已经是见怪不怪了。

爸爸的被枉判震惊了朋友和世人,这个荒唐的判决受到了举世的唾弃,父亲的案例被纽约时报、英国卫报和韩国最大报纸朝鲜日报引用,随着世人的觉醒和揭露,邪恶对自己的罪恶也从一开始的百般掩盖发展到了明目张胆和堂而皇之。它们可能觉得再装下去已经做不到和没有意义了,所以就迫不及待的撕掉了伪装,拿出它们最在行的鬼域行径来了。它们鬼影憧憧的在父母家的房子周遭游荡,时不时地露出一点挣狞来。好在我那落入魔国的母亲,是对这些不屑行径有些麻木的人,我想如果是个身体阳气不足的人,说不定早就吓得夜不能眠了。

对于父亲的被枉判七年,我们全家都绝不承认,坚持上诉,不管是什么样的结果,我们都要争取自己的每一分权利,为冤枉的父亲力求公道。判决书下达十天之内要提起上诉,所以母亲急急的把律师从四川叫来,准备走正常的上诉程序。那天律师依约前来济南办理上诉事宜,母亲陪同,发现济南司法机关的小喽罗竟然比母亲还准时。一大早,母亲刚从家中出来,刚好碰到一个邻居,她对母亲说:"快别出去了,那些人正在门口监视你呢?"母亲一看,果然那个派出所经常雇佣监视母亲的奴工,正在对面的商家门前,坐在一个小凳上向我家的方向眼睛一眨不眨地瞪视着,看到母亲出来,那人慌忙拿起电话就打,给他的主子们报告消息。律师只是打电话说早晨8点到机场,而那些监视者6点就到了。母亲当时就明白了,这是他们想要阻止母亲上诉。一个泱泱大国,敢大肆枉判,难道怕判决过后当事人的上诉吗?不管怎样,母亲还是依照原定计划同律师去看守所看父亲。

那是09年4月30日,母亲同律师去看守所看父亲,想让他签字准备上诉,因为父亲枉判7年的判决书下来已经7天了,十天的上诉期已经大部分过去了。其实,共产邪党把人民特别是大法修炼者当成了真正的敌人,从打压的第一天起,就是想把大法与大法弟子置之死地而后快的,在他们的法庭上上诉是很难甚至是不可能得到什么公正的,第一次的开庭审判不就说明一切了嘛!但是为什么还要这么不顾麻烦辛苦的抗争呢?无非是想告诉世人,我们作为法轮功学员,就是和平的表达自己的理念,争取自己修炼的权利。我们抗争,但是我们一丝一念、一举一动都是在做好人,我们所做的所有一切,无非是告诉世人法轮功学员是一群什么样的人。我们按照大法的教诲做一个遵循"真、善、忍"的好人,在任何情况任何环境下都是会毫不含糊地做到,并且一如既往地坚持自己的信仰,捍卫自己正信的权利,邪恶中共的无理打压是无法改变一个立志返本归真的修佛之人的。同时是想让那些公检法人员能在邪党的倒行逆施中觉醒起来,从而使自己能在宇宙的大淘汰中得救,使得这场低劣表演的旁观者醒悟,从而弃恶从善。

律师进去看守所,母亲在接待室等她。两个多小时后,母亲接到了律师的电话,得知看守所坚决不让律师去会见父亲。律师在这两个小时内受尽了刁难,她据理力争,说明于情于理于法不让会见当事人都是不对的,确切地说,阻止律师会见当事人,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可是那个姓王的所长就是不让她进去,说是办这个案子的市中区法院庭长王利民也就是父亲案子的主审法官吩咐不准律师会见当事人的。刘律师再说道理,那些狱警就群起而攻之。律师无奈,只好打电话给交待看守所执行这种违法决定的王利民,可是他却在电话里对刘律师态度恶劣。

快到中午十二点时,见当事人的事情还是没有任何进展,刘律师终于明白,她见当事人的想法已经完全没有了希望,只好退了出来。母亲说,刘律师出来的时候,满脸通红,声音嘶哑。在全国各地为法轮功学员打过好多官司的她气愤的说从来就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可见济南的610有多么邪恶!这对律师和母亲都有一种打击感,也有些莫名其妙,这还是法律吗?中共还是一个国家的执政党吗?更何况是一个天天高呼着依法治国的国家,怎么可以这么野蛮的践踏自己制定的法律?

从看守所出来,律师和母亲等人去济南市中区法院找那个不准办理上诉手续的王利民法官,法院说是过午一点上班。当他们一点去法院要求同法官会见时,那个电话起初有人接,一听什么事儿就挂断了,此后又挂断几次,电话就再也没人接了。刘律师很气愤,她说一定要向各级部门反映法官阻挠当事人上诉的罪行,于是她就俯在接待室一个小桌上写控告材料,一面坚持不懈地给那个似乎永远无人接听的电话去电。一个小时过去了,律师的控告材料已经结尾,我们打算离开时,王利民居然接了律师的电话,说可以在二楼会见。律师同母亲他们上了二楼,到处找,可那个王利民是连个鬼影也没有。大家只好耐心地坐在一个接待室等。又不知又过了多少时候,也不知是从什么地方突然出现一个面部表情非常凶恶的男人。"您是王利民先生吗?"母亲很有礼貌的问,但那个人不答话,眼睛也不瞬一下的快步走着,后面跟着一个女人。

母亲知道那一定是王利民了,因为他的做派已经说明了一切。他打开了一个审判厅的门,坐在了那个他惯常坐的审判长的位置,那个女人坐在了书记员的位置上。他的态度真像是一个鬼判,加上那满屋充满的邪恶气息,使母亲很不舒服。他禁止律师发问,用言语威胁律师,并单方面的取消了律师的辩护资格。真是荒唐,身为法官难道有那么大的权力,能够干预当事人和律师之间的委托关系吗?他咄咄逼人的问了母亲很多问题,母亲还是回答了他,因为她当时有一种想上诉的想法,所以说话是有顾忌的。后来她放下了那个想上诉的求心,不再有求心,心里就轻松多了。

父亲的上诉真是风雨飘摇,无论律师还是任何人,都无法从司法人员的口中得到什么消息,到现在也不知道父亲案子到底有没有递到中级人民法院。然后,我们作为真正走在修炼路上的大法弟子,只有走正自己的路,在任何环境和困难中,尽量力求自己能够做到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心中的悲苦就会悄悄地被莫名的幸福感受取代了。有句话说,当神拿走了你认为是最好的东西的时候,他一定是想给你一个更好的。我想我的父亲和我们这个在神看护下的家庭一定会得到神更深层的眷顾吧。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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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被强判7年 法庭不允许上诉

各位读者,父亲的案子3月31日开庭,开庭日法 庭外有两车防暴警察,大约70多人荷枪实弹,散布在法院周围的便衣警察有一两百人,母亲及其他亲属被劫持回家遭软禁不许旁听,三名在场群众:朱晓东,苗培 华(刚出家门走在路上),刘丽杰被当场挟持至派出所,后均被判处一年零九个月劳教。父亲律师不被允许进入法院,只有罢庭抗议,父亲面对法庭上警察听众, 毫无畏惧为自己做无罪辩护,起诉人无法应对,只说父亲认罪态度不好,后通知父亲被判7年徒刑,现在在上诉期内,法庭通知律师不许上诉

自 从2008年7月16日深夜,济南市市中区魏家庄派出所撬门而入强行绑架我父母以后,我父亲张兴武现在被非法羁留在济南看守所已经8个月了。 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委610系统一直妄图给我父亲判重刑,尤其是公安局市中区的韩延青。请广大读者帮助营救我无辜善良的67岁的父亲张兴武,让他能够早日 回家。

我的父亲张兴武 母亲刘品杰

办案主要负责人

济南市市中区法院 地址:济南市英雄山路197号 邮编:250001 电话:0531-86051403
院长:解雅洁 办公电话:89873578. 手机:13854161977

                 厅长王利民 电话:0531-8256-7176 

济南市中级法院 院长 李静 地址:济南市经二路1号 邮 编:250001 电话:0531-89256000 0531-82567112 传真:0531-89257430

济南市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张江涛 电话:0531-89258010

背景:

父亲张兴武 67岁,山东济南教育学院物理教授。母亲刘品杰 67岁,济南半导体研究所退休员工,两人于1995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严格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1999年7月以后,两人被降职降薪,数 次拘留及抄家。2000年离家出走,四处流浪。2001年1月1日以“”宣传法轮功“”为罪名双双被判处3年劳教,在劳教所中被迫劳动每天至少17个小 时。期 间,因为不肯写“决裂法轮功”的保证书,父亲被连续2个6天6夜不许睡觉连番洗脑,母亲被两次加刑。2003年底出狱后仍然受到严重的监视盯梢,不准外 游,不准办护照。今年7月16日晚上 10点,济南市公安局及其下属单位魏家庄派出所20多名警察在专业开锁人员的协助下,没有任何理由破门而入,抄家抢掠,抄走大量私人物品,电脑,打印机各 种机器及大量现金,银行卡,工资卡,同时绑架了父亲母亲。父亲第二天送往济南看守所,济南市中区公安分局610主管通知我母亲我父亲会被判刑XX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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