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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由文化运动与宪政研究

作者:郭国汀  2006-12-13 14:5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一、中国自由文化运动概要

(一)中国自由文化运动的来由

中国自由文化运动是由堪称中华第一英才的袁红冰发起和倡导的思想解放运动,旨在此基础上建立中国自由民主宪政。这场由中华知识份子参与的文化运动,必将成为解体中共党文化、解放中国人的思想,从而重建中华道德、复兴中华文化的伟大运动。

自由地思想,自由地创作,自由地表达是中国自由文化运动的宗旨;概言之中国自由文化运动是自由思想者和独立写作者的精神家园,是精神自由的圣地,是多样化的精神王国,是创造性思维的乐园。

人是政治动物,或人是符号动物以及劳动创造人之说,看似均有道理,但我认为人类与动物的区别乃是造物主赋予了人能使用语言表达思想的能力,因而人类的本质特征在于思想和言论。

既然如此,那么,丧失了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的中国人还算什么人呢?当代中国人在中共极权专制暴政57年的奴役下,思想言论自由均被剥夺。残酷的镇压,铺天盖地的谎言,导致绝大多数国人要么丧失了自由思想的能力,要么被党文化异化成没有自己思想的奴隶,充其量算幸福的猪。

思想单一或思想禁锢的社会,人的心灵必然萎靡不振,人的创造力必将随之丧失,整个社会必定毫无灵性、死气沉沉;这正是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经济落后、道德沦丧、心灵呆滞的根源。

如果说自由思想是中华文化复兴之魂,那么,敬天重德的中华文化则是民族之魂。中共长期以来极力奉行毁灭中华文化的愚民政策,实质上等于毁灭中华民族!自由是人类追求的最高价值之一,“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正是基于这一价值观,古今中外多少志士仁人不惜抛头洒血、义无反顾的前仆后继!唯有真正理解自由的含义者,才可能理解人的本质。唯有心灵思想自由的人,才是真正的人。自私自利、道德伦丧、没有思想灵性者与行尸走肉无异。中共之极端自私自利,道德伦丧已登峰造级。这正是中共官僚特权阶层普遍如狼似虎疯狂侵吞国有资财,对百姓则心如蛇蝎的深层根源。

袁红冰指出: “真理是思想的永恒主题,自由则是思想起点与归宿的重迭。在生命意义的哲学范畴内,不以自由为图腾的思想同真理无关;思想的天性在于自由。所以,只有不受宿命的铁律限制的思想过程中,真理才会如夏夜满天的繁星,灿烂升起。思想受到压抑的时刻,真理的群星黯淡;思想被囚禁的时刻,真理同自由一起悲泣;思想被残杀的时刻,真理便已经死去。”

这段话很像一首美不胜收的哲理诗,与中共的语言暴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共产党用暴力谎言加恐怖强制民众相信马克思主义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然而,凡是强制思想之所便决不会有真理存在。自然规律是道的表现形式,自由则是自然规律的应有之义,没有自由不可能有真理。中共是集古今中外邪恶之大成者。中共依靠流氓无产者起家,干尽伤天害理的土匪强盗行径,因而特别害怕知识份子群体,盖知识份子有思想能识别真假、易揭穿中共的谎言骗局。是故中共的历史实质上就是不断残酷迫害知识份子的历史。

“知识份子思想改造”首先阉割了中国知识份子的灵魂;其后中共竟然将三百十七万八千四百七十人打成右派!另将一百四十三万七千五百六十二人划为“中右”!(《反右运动档案解密》罗冰,中共官方数字仅 56万人!)中共剥夺了知识份子的一切权利长达二十年!此举打断了知识份子的脊梁骨,导致此后知识份子除了林昭、遇罗克、张志新、王申酉等极少数英雄之外,对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铁、四清、文革、一打三反、批林批孔、四五、血洗六四、镇压法轮功等一系列疯狂背理荒唐至极的政治运动,不但整体失声,而且助纣为虐。中共及其党魁毛邓江之罪孽可谓滔天,胡锦涛正紧步其后尘!

马克思主义在全世界范围内无一例外惨败早已宣告马克思主义的完全破产。可是号召向金正日学习政治的胡锦涛居然突发奇想滥用民脂民膏创办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妄图借一百多年前的政治僵尸还魂来为摇摇欲坠的中共极权专制暴政招魂,实乃倒行逆施祸国殃民之举。共产社会杀人如麻的罪恶根源皆可追溯到马克思的共产主义谬论。苏联、中国、朝鲜饿死数千万人决非偶然,苏联屠杀二千万人、中共屠杀近四千万人、红色高棉屠杀占全国人口近四分之一的暴行很大程度上均出于纯洁社会建设共产主义之需。共产主义理论根据本身谎谬绝伦,无神论、暴力论、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唯物主义便是马克思主义实质。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全部理论早已被国际共运史证实为谬论。毛泽东唯在厚黑阴谋论方面出类拔萃,其哲学思想纯属下流货色,他对自然科学的无知几近文肓。他的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狗屁不通,他瞎指挥下的大炼钢铁、大跃进、人民公社、文革等一系列荒唐至极的政治运动,给中华民族带来的是空前绝后的浩劫。邓小平的瞎猫屠夫理论,江泽民之三个代表,及胡锦涛之八荣八耻,无不是禁锢国民思想自由,强行在全社会推行党文化,摧残中华文化,毁灭正统道德文明的毒药,对中国人的心灵社会危害极大。

(二)中国自由文化运动的目标

创建自由而美好的文化;重建高贵而独立的知识份子人格;重建与自由人性一致的道德价值;重建亚洲大陆东部这片土地上各民族心灵的家园。将苦难中国对自由的热恋和理解升华为精神价值—这就是中国自由文化运动的目标。

流涛在《让中国自由文化运动落地》一文中认为:中国自由文化运动既是自由思想者与独立写作者的自由文化创造运动,也应该成为中国自由文化大众化传播的运动,也就是让中国自由文化落地!自由文化不能仅仅只是在天上自由飞翔的鸟,而一定要飞到中国广大的民众之中去,慢慢主导中国文化的发展潮流,并化为中华民族的文化灵魂,从而让中国人真正恢复作为一个中国人的人性光辉与人格尊严。

(三)中国自由文化运动的内容

“蕴涵中华自由人性的文化之魂,不在皇权之上,不在国学圣殿之内,而在历代文字狱的阴影之下,在流放诗人、学者的心灵之中,在自由写作者苦难命运之间。儒学的枯萎并不预言中国文化之魂必然湮灭;中国文化复兴运动则必将超越儒教,融世界万邦之显学,集古今文化之遗产,再创属于中国的高贵的文化精神。”“中国文化失败之源,在于思想自由的丧失;中国文化复兴要起步于对自由的呼唤。在此意义上,中国文化复兴运动首先是中国自由文化运动──重铸自由之魂的精神创造过程。”

1.支持文学、哲学、史学、法学、经济学,以及音乐、美术等一切文化艺术领域内的自由思想、自由创作和自由表达,形成中国乃至东方的现代文化复兴的历史进程。

2.在中国的知识份子中发起“生活在心灵的真实中”运动。为维护人的基本尊严,应当拒绝谎言,生活在心灵的真实中。即使在国家恐怖主义的压抑之下,或者基于种种世俗利害的权衡,一时不便说出真话,也应当拒绝强权者要求人们说出的谎言。拒绝谎言要成为中国知识份子最后的道德底线。“生活在心灵的真实中”运动,同时是中国知识份子的道德拯救和良知复活运动。而中国知识份子的道德拯救和良知复活,必将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道德拯救和良知复活的前导。

3.开展“中国自由知识份子关注中国苦难运动”。知识份子应当是社会的良知;社会的良知必定关注人间的苦难。因此,关注国民的苦难,应当成为中国自由知识份子的天职。

(四)中国自由文化运动的作用

对此袁红冰有如下精彩的阐述:与真理一致的文化之魂在于自由。理解自由,乃是最神圣的精神事业。思想自由,是打开真理之门的钥匙,是创造有价值的人类历史的意志之源;表达自由,是思想自由的生命形式,是真理由意志存在转化为现实存在必由之路。

思想自由被限制,心灵就远离真理;思想自由被扼杀,人类的历史就在精神价值之外运行,并必定展现为非人性的过程。

丧失表达自由,思想就不可能体现出实效性;表达自由被剥夺,心灵就陷入牢笼,真理就沦为囚徒。

思想和思想的表达,是文化的源泉。思想自由被屠戮,表达自由被囚禁,中国文化精神之源必然便干涸了。

在中国文化精神枯萎之前,创造精神价值的意志首先已经凋残。

凋残了创造精神价值的意志,枯萎了高贵的文化精神,人的堕落就不可避免。作为历史主体的人堕落为道德之外的非文化性存在,历史进程就只能是精神和文化的荒漠。现代中国卑劣的人格和腐烂于物欲的心灵,更不应当是中国文化的荒凉墓地。

因此中国自由文化运动的作用正是冲破中共专制暴政的思想牢房,使得人们在自由的精神思想领域行使思想自由、言论自由、表达自由等天赋人权。

(五)中国自由文化运运的实质

“多样性是思想自由的前提;没有多样性的国度,不会有自由的文化精神,消灭多样性,则是消灭思想自由的预兆。”这一表述点明了思想言论及表达自由的重要意义,其实中国传统正宗文化诸子百家和儒释道的特征正是多元化而没有思想专制。即使是董仲舒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也与中共的消灭百家独尊马列有本质的区别。多元化的原理与自然生态环境平衡原理相同:在一个自然环境中,环境因子越多,该环境的自净能力越强且呈等比级数增长。社会生态同样如此,自由文化运动的实质正是要创造符合自然规律的此种平衡。一个社会思想越丰富,思想自由越充分,该社会的自我调节及创造能力必定越强也呈等比极数增长。

(六)中国自由文化运动的历史与现实意义

当代国人人心败坏道德沦丧已界中国历史的最低点,中国传统正宗文化诸子百家儒释道及自由多元文化被中共摧残殆尽,变成了以马列毛伪理论一家独大。而民族文化的消亡意味着中华民族实质意义上的灭亡,因此当代中国人已经成为丧失精神灵魂和民族文化的精神亡国奴。物极必反,中国自由文化运动正是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其现实意义在于有助于国人彻底摆脱中共专制暴政的愚弄,彻底解放思想重获精神自由、心灵净化、道德复苏;其历史意义则在于中国自由文化运动是中华知识份子群体在思想文化心灵道德领域向中共极权专制暴政全方位立体式发起的总还击;它必对埋葬中共极权专制暴政在思想文化心灵道德层面起关键性的作用。

二、中国自由文化运动对宪法研究的影响和意义

(一)宪法研究的现状

1、中国宪法存在的问题

首先,中共奉行马克思之“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之说。因而法律被当作中共统治的工具,法律成为中共的政治附庸 ,完全不具备法律捍卫正义的公正价值。

其次,宪法变动修改频繁。57年间居然有: 1949年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 1954年、1975年、1978年、1982年四部宪法。而1982年宪法也已历经三度修改,共有17条修正案。亦即中国宪法毫无稳定性更无权威性,朝令夕改表明中共立法者的短视与无知。

再次,人大职能的空洞化。中共权力使人大变成虚无的“ 橡皮图章”。丧失了作为立法机关对国家法律秩序,公权与私权的平衡及监督国家权力的功能。

第四,立法中的程序虚无主义。人大常委会实质上成为中共的工具,完全听命于中共中央,随心所欲地立法,因而恶法不可避免。

第五,宪法和法律解释的变态。中国现行制度将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赋予了立法机关,然而迄今全国人大从未解释过宪法,现实中中共当局大量违宪,但国民无法提起宪法诉讼。最高法院事实上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来解释法律,但这种不经过案件审理而进行的解释是对立法权的变相侵夺。由于司法这一跟法律具有最密切联系的活动不能对宪法的解释发挥作用,就无法形成一种灵活的方式来修正宪法对社会生活的实际作用。

2、中国宪法专家学者的现状

中共宪法学专家学者们在讨论宪政时的论点反映出在中共国不存在学术自由。在现行中共体制下,学者专家难有什么见解,更不用说有什么真知灼见 。大多数学者在专制暴政下只能谨小慎微,而有些学者则明显是中共的奴才。

这些伪学者的奇谈怪论在《立宪时代的法政哲学思考》中有所反映。在此举几个实例:一奴才称有高于宪法之上的权威,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合理的就能存在;国民党的党国传统和共产党的党国传统,都是通过政党这个政治上的先锋队组织领导人民建设自由民主的民族国家;一开始经济改革就不单纯是经济改革,它从来就具有一种政治改革的意义,只不过是以经济形式完成的政治改革;法治应该先于民主;理论家没有能力指导现实,只能在现实中发现一些理论因素,把它们提升为一些概念,现实怎么进展,理论家无能为力等等;另一奴才则表示赞同在国家处于非常状态时期,应该在宪法之上有某种决断力量;国家的前提是政治,政治的核心是区分敌人和朋友,然后团结这些朋友和敌人进行战争,进行斗争,政治最终是一个你死我活杀人的事情;有人居然说对民主表达的不信任有很好的根据。无论从发展中国家还是从我们国家的历史实践来说,很多国家经历了多次的失败,拉美国家还有很多发展中国家,可以说,大多数进行民主试验的国家都失败了。还有奴才公然忽视人权,宣称对于中国这个特定的阶段,如果强调国家的人格、国家的利益,或者说这种主权国家的建设,是应该有一个很大的好处。

这些伪学者教授都是聪明绝顶之人,为何不但对宪法最根本的问题避之不谈,而且会有如此离谱的说法?原因很简单,在他们心中,保住自已的位置最重要,其他一切均是可以协商的。上述说法很难说是学者们的真心话 ,可能是他们通过委婉曲折的语言,试图表达出某些想说而不敢说的主旨。

综上所述,我的结论是:在一个没有学术自由的国度,别指望有什么真知灼见。因为学者们自觉地给自已设置了一条底线:不触怒当权的中共。在此种情况下,学者们战战兢兢随时担心自已的言论出格而丢了博导,国务院津贴领取人等荣耀。不能指导实践的理论家 ,根本不配称理论家。若理论不具有指导实践的作用与功能,要此种所谓理论何用?任何政党任何人不得超越宪法限定的权限范围,此等常识居然在吾国宪政理论家们眼中成为可伸可缩的东西 。目前全世界仅乘下45个专制国家,大多数国家都走上了自由民主政体。他们并未失败,仅是有可能不够完善而已。

我目力所及,在中共体制内仅有贺卫方、刘军宁、王天成等几位直言不讳的学者。他们也仅是在当局能够容忍的范围内议政而已。(刘军宁:宪政是统治者的权力得到人民真实的授予,老百姓的权利和自由在宪法中得到承认并且在实践中得到保障,政府的权力受到限制。这些条件都满足了,我们就认为这个国家有宪政了。如果一个国家制定一部宪法,这部宪法授予政府无限的权力,剥夺老百姓的自由,那这个宪法就是针对老百姓的而不是针对统治者的,这个国家就没有宪政)。即使如此,贺卫方教授遇封杀、刘军宁博士也遇胡锦涛点名封杀,王天成受迫害,仅此一点足以判定胡锦涛同属横行霸道无知的专制独裁者!他不但不用中国最佳的宪政专家,反而摆出一副正宗马克思列宁主义传人之态封杀真正的学者。胡锦涛有关宪法的言说纯属自欺欺人的谎言,是对全国人民的公然欺骗!这也难怪,胡锦涛只配欣赏北朝鲜金二世的 “政治经验”,即用恐怖暴力加谎言强制洗脑,将国人皆变成白痴愚民,以维持其极权专制流氓暴政。不过我以为实行自由民主共和宪政是不以胡锦涛的意志为转移的中国必由之路。

刘军宁在《宪法是防范谁的兼论为何公民的义务不能写入宪法》一文中指出:一类宪法是人民束缚统治者的锁链,另一类宪法是统治者束缚人民的锁链。在宪政国家,宪法是人民束缚统治者的锁链。在专制国家,宪法是统治者束缚人民的锁链。在宪政国家,宪法是人民的大法,是人民用来束缚政府权力和统治者的大法。在专制国家,宪法是国家的大法,是统治者的大法,是统治者用国家机器束缚人民的大法。在宪政之下,宪法是针对政府、国家、公共权力的。在实行宪政的国家,所有宪法只适用于政府。因为宪法的任务之一是创立和保护独立于政府的市民社会,使私人和民间组织获得自由。宪法是公法,其矛头只能对着政府。在人类的文明历程中,只是到了宪政时代,人类社会才首次有了专门针对政府权力和统治者的特殊法律,这就是宪法。宪政的宗旨是限制政府的权力,保护个人的自由。宪政之下宪法也应当符合这一宗旨。宪法的目的是避免国家走向专制,宪法是落实国家与政府承担对公民的义务的地方。宪法约束的对象是国家与政府的权力及掌握这些权力的人,而不是用来约束一个国家的主权者:人民。

王天成在其《修宪不如拆台》文中通过亲身经历共和概念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在中共一党专制暴政下党化教育水准的真面目。只要中共一天不退出教育系统,还教育权于民,中国的学术自由就只能是一句空话,中国的教育水准永远只能跟在他人后面爬行;如此大学培养大量愚昧无知的知识份子也就不足为奇。试想一个中国最高学府法律系宪法研究生毕业时竞不知道“共和”是何玩意,一个大学法学院西方法哲学“著名”专家居然对共和一词的拉语 res publica的字面含意一问三不知,又如何指望一般大学教授或大学生们懂什么联邦共和民主宪政?

尽管如此,还是有因敢言而被中共一度囚禁的学者曹思源在研究宪政。他因公开提出修宪建议:一、告别专政拥抱法治;二、确立公民权利高于一切和政务公开的原则;三、差额选举概莫能外;四、取消“主体经济”与“非主体经济” 的划分;五、私有财产权不可侵犯;六、承认双重国籍;七、全面保障公民的各项自由与权利;八、无罪推定入宪;九、设立宪法委员会;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竟被中共警方24小时监控长达半年。

6.高智晟与袁红冰起草的《修改宪法维护基本人权宣言》则是体现自由文化运动精神的产物。高袁两位中华英才直指宪法研究的核心:

其一,必须废止以宪法的名义规定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各族人民的领导权。是否接受特定政党的领导,应当由人民自己选择,而不能由法律规定;只有人民的政治选择权,才能决定特定政党是否可以获得执政地位。

其二,必须废止以宪法的名义规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中国人民的思想指引权。因为,这种规定是以国家强制力的名义,迫使全体公民作某些思想的精神奴隶。思想自由是人的自由权利的核心;丧失思想自由,就意味着丧失基本人权的精神根据。中国现行宪法的上述规定,从实质上剥夺了公民的思想自由,是当代思想专制的法律基础。此外还对下述八大问题提出了修宪要求:

一、农民的基本人权问题。

二、国有企业下岗工人的生存权问题。

三、关于农民工的人权保障问题。

四、关于底层民众的医疗权问题。

五、底层民众子女的受教育权问题。

六、关于思想自由权、言论自由权和精神信仰自由权的问题。

当前急须制止以“法律”的名义实施的政治迫害,即应当立即停止对公民言论自由的非法限制,立即废止违宪违法、及反道德的劳动教养制度,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家庭教会和其他宗教信仰团体及个人的野蛮迫害,立即释放因争取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和精神信仰自由而被以各种莫须有的罪名判刑、劳教和逮捕的人士。

七、关于“六。 四”惨案的人权问题。

八、关于民营企业家的权利保障。

(二)中国自由文化运动对宪法研究的影响和意义

由上述中国自由文化运动的宗旨、目标、实质、作用及宪法研究的现状,不难看出宪法研究仍处在中共专制暴政的浓重阴影下。学术自由仅是一句空话,学者们面对随时可能发生的政治经济精神迫害,自觉设限不敢越中共设置的底线一步,大多对宪法研究的根本问题诸如:党的领导、马列毛邓江指导思想、专政、工农民企医疗教育思想言论结社等基本人权采取回避态度,然而绝大多数专家学者多在技术性支节性问题上作文章。即便采用温和方式提出较直截了当建议的曹思源、贺卫方和刘军宁仍不免被中共党魁列入黑名单封杀。

随着中国自由文化运动的发展壮大深入人心,最终定将冲跨中共专制暴政思想牢笼,必将为中国法学研究带来一般强劲的春风,真正的学术自由期才能到来,唯有在自由思想,自由研究,自由表达的前提与基础上,宪法研究才能也必将结出丰硕的成果。(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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