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亞當斯有「美國獨立的巨人」之美譽。(圖片來源:GILBERT STUART/ WIKI/ CC0)
約翰‧亞當斯是美利堅合眾國的第二任總統及第一任副總統。他強烈的獨立精神、尊重法律的態度,以及對個人自由的承諾,深刻地影響美國建國的核心理念。
約翰‧亞當斯(John Adams,公元1735~1826年)是〈獨立宣言〉的簽署者和美國開國元勛之一,同華盛頓、傑斐遜和佛蘭克林齊名,有「美國獨立的巨人」之美譽。在美國《大西洋月刊》於2006年底發表的「影響美國歷史的100位人物」排行榜中,他被評選為第25名。
美國獨立 關鍵推手
在美國獨立革命的系列事件中,約翰‧亞當斯扮演了不可或缺的關鍵推手角色。在反英運動中,他撰寫文章,抨擊英國當局的政策,宣傳自由民主的思想;他利用律師的身分,為反英民間組織的領導人辯護,呼籲民眾支持活躍在殖民地各地的反英組織。
獨立戰爭爆發後,他被推選為出席大陸會議的代表,參與起草「權利宣言」;他先後出使法國和荷蘭,參與締結和平協定,使這兩個歐洲大國站在了美國這一邊,為美國謀得了極其寶貴的經濟和軍事援助。可以說約翰‧亞當斯是美國獨立革命非常有影響力的人物之一,甚至與華盛頓和傑斐遜齊名,被譽為「獨立運動三傑」。
堅守法治 情操高尚
1770年,英國軍隊在波士頓與當地民眾發生流血衝突,憤怒的民眾向駐軍投擲雪球、石塊和棍棒,英軍隨後開槍射殺了5位平民。
在這次事件發生後,反英情緒高漲,幾乎沒有人願意為開槍的英國士兵辯護。身為律師的亞當斯,為了確保每個人都能獲得公正的審判,毅然接下此案幫士兵辯護。這次事件雖然暫時損及了他的政治聲望,卻彰顯了他將法律原則置於個人利益之上的高尚情操。
堅守道德 核心理念
值得一提的是,驅使亞當斯走向成功的動力並不是對政治職位的渴望,而是嚴格的道德準則和莊嚴的歷史使命。
由於亞當斯受新英格蘭清教徒文化與自然法觀念的影響,深信政府的基礎必須建立在道德與宗教原則之上,而道德律令正是他一生的行為準則。他始終將捍衛憲政法治、正義與自由置於個人榮辱之上,因為他堅信這是一項為後代子孫爭取自由、捍衛權利的莊嚴使命。
起草《憲法》影響深遠
約翰‧亞當斯是麻薩諸塞州制憲會議的代表,並被制憲會議列為新《憲法》的主要起草人。麻薩諸塞州《憲法》是世界上仍在運作的最古老的《憲法》之一,亞當斯在其中確立了三權分立與權力制衡等核心原則,對後來的美國聯邦《憲法》產生非常深遠的影響。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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