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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宏福苑大火 委員會報告指政府監管不足、責無旁貸(圖)

 2026-07-18 15:2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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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7日,香港大埔區宏福苑住宅大樓發生大火。(圖片來源:Dale DE LA REY / 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6年7月18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淨瑤綜合報導)香港大埔宏福苑去年底發生大火,導致168人死亡,負責調查這場慘劇的獨立委員會週五(17日)表示,宏福苑維修承建商的欺騙行為直接導致火災,要為火災負主要責任,但「政府監管不足也是責無旁貸」。

杜淦堃總結宏福苑聽證會

宏福苑大火於去年11月26日發生,當時正在進行大型維修的宏福苑,8幢大樓中有7幢被焚毀,造成168人死亡。事發後,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事件起因及相關事宜。

委員會自3月起舉行聽證會,今天進行最後一場,由代表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作總結陳詞。

綜合香港經濟日報、中央社報導,杜淦堃指出,去年11月26日的大火為本港有史以來最嚴重災難之一,至今仍難想像及接受。委員會不會忘記居民失去摯親、冒生命危險入火場的消防員、火災時打開門收留鄰居的人。「如此重大災難本身不應發生,將來亦不可再發生。」

杜淦堃表示,委員會的結論是,「宏福苑火災可被防範,但無防範;可被預見,惟無被預見」。他批評有關涉事方,包括宏業明知故犯,知道材料危險,卻為了節省成本照用,而且還多次欺騙政府,視消防安全如無物,導致大火當天,幾乎所有消防措施失效。

他還批評工程顧問鴻毅沒有做好把關工作,視消防安全為無物。

政府監管不足、責無旁貸

據轉述,杜淦堃又指政府各部門及機制存在很多問題,卻並未被發現,包括現行制度倚賴承建商誠信、部門在巡查前預先通知、居民投訴後沒有部門跟進。他表示,許多制度的漏洞在火災發生後才發現,政府部門有充分機會糾正隱患,但沒有好好把握。 

杜淦堃強調,並非指摘政府是大火的始作佣者,但市民認為政府可提供保護,結果出現「期望落差」。委員會同意承建商應負火災成因的主要責任,但政府要負上一定責任,責無旁貸。

杜淦堃表示,「沒有一個政府部門監管到宏福苑的火警風險」,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屋宇署和消防處要負上責任。

他說,委員會的立場是,「大維修承建商的欺騙行為直接導致火災,要為火災負上主要責任,但政府監管不足是責無旁貸」。

宏福苑大火非普通疏忽導致

杜淦堃指出,這次火災不是因為普通疏忽,而是偷工減料、對監管機構及業主的持續欺騙等。委員會對承建商及顧問﹐予以最嚴厲斥責。

杜淦堃再指出各涉事部門的責任,「明白世界上無一個滴水不漏的制度,但為何要火災發生後,大家才會覺得各持份者可以自我監管?」政府雖不同意監管真空,但委員會認為居民作的投訴落入灰色地帶。

杜淦堃指在聽證會上多次提到英國倫敦「格倫費爾大樓」火災,各方不斷推走自己責任,宏福苑也有此情況,並對個體提出批評。

他還說,事件涉及不同個體環環相扣,無一個體要負全部責任。雖然有人不回應陳詞的批評,但每個批評都是經扎實證據,他們無從抵賴。

杜淦堃強調,這次悲劇的教訓是艱難及沉重,但要正視教訓,真正落實改革,才是對罹難者最好的悼念,不可再有另一個社區經歷同樣悲劇。報告將是悲劇發生的最權威紀念,並對問責及法律後果提供最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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