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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因男友而被中共關押 外界:出獄後處境堪憂(圖)

 2024-08-19 13:4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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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权及劳工活动人士李翘楚
中國女權及勞工活動人士李翹楚於兩週前刑滿獲釋,但外界擔心,她出獄後處境堪憂。(圖片來源:社媒平台X)

【看中國2024年8月19日訊】(看中國記者蔡思雲綜合報導)中國女權及勞工活動人士李翹楚被關押3年8個月後,於兩週前刑滿獲釋。8月16日,她首次在社媒平台X上發聲,感謝大家的關心,並表示:「讓我們免於恐懼的活在這個國度」。然而,外界卻擔心,她出獄後恐怕只是「從一座小監獄,換到大監獄」,尤其她還須履行「剝奪政治權利兩年」的附加刑。

2019年12月,中國知名民運人士許志永和人權律師丁家喜因「1226大抓捕」入獄後,李翹楚在推特上積極發文聲援男友許志永,並曝光他在獄中的惡劣待遇。此後,她接連被傳喚,並遭到「指定居所監視住居」。

2021年3月15日,李翹楚被山東省臨沂市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3年8個月、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被關押在臨沂市醫院東區(監管醫院)。

當時,國際人權組織譴責該判決不公正,並要求中共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她,但她仍被關押。其友人紛紛在臉書和X平台上持續聲援關注。

現已移居美國的丁家喜妻子羅勝春日前受訪時痛批,當年的「1226大抓捕」其實是個冤案。許志永和丁家喜只不過在廈門出席一場聚會,就被依「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分別判處14年及12年的刑期,更無端株連李翹楚。

李翹楚被被關押3年8個月後,於兩週前刑滿獲釋。8月16日,她通過X平台賬號 「李翹楚#許志永早日回家」首次公開發聲,並向外界表達感謝:「非常感謝朋友們的關心!」

「2024年8月3日,父母到臨沂市看守所將我接回家。3年半的牢獄生活,我學會了如何保障自己吃饅頭吃到飽的權利,如何讓水煮蘿卜湯變得更好喝,如何保有旺盛的生命力。」

「如今,我依然在堅守良知,以及最珍貴的感情。我和許志永仍然需要大家的持續關注,讓我們免於恐懼的活在這個國度。」

李翹楚因男友而獲罪

《美國之音》報導,現年33歲的李翹楚是女權主義者及勞工問題研究者,曾在北京清華大學勞動人事學院從事研究助理工作。她曾多次參與中國勞工和低端人口維權行動,以及聲援良心犯的民間運動。

《法廣》報導,2022年底,荷蘭駐中國大使館將表彰人權的大使館鬱金香獎頒給李翹楚,表揚她在爭取勞工權力、促進性別平等和不畏強權等多方面的努力。

此前,她因中國人權律師許志永是其男友而獲罪。據起訴書陳述,她被控的罪行之一是她身為許志永的女友,「深受其顛覆思想的影響」,協助他在網上「發表煽動性的文章」,以「傳播顛覆思想」。

今年2月,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主任莎拉·布魯克斯(Sarah Brooks)曾在聲明中說,李翹楚被中共抓捕的原因,顯然是她敢於公開發布許志永遭酷刑及她本人在被拘留期間受虐待的消息。

眾人迎接勇者平安歸來

在李翹楚於8月3日獲釋進入倒計之際,友人們在為她設立的「釋放李翹楚(FreeLiqiaochu)」臉書粉專上發起「一日一行動」,以留言、制作和發送李翹楚話語字卡,以及關注她的案情等方式期待她的歸來。

在留言板上,有人歡迎這位「爭取自由的勇者」平安歸來;有人盼能抱抱她、給予安慰;也有人提醒她出獄後先好好休息,讓自己恢復自由健康,別急著「就地滿血復活」。

就連2020年因揭露武漢封城真相被捕、今年5月才出獄的公民記者張展,也不顧自己遭監控的安危,錄制視頻在X平台發布,迎接李翹楚的出獄。

張展在8月1日發布的視頻中與李翹楚以姊妹相稱,並感謝對方曾寫詩安慰身陷囹圄的她:「謝謝你為我所做的一切,你寫的詩很美好」。

監控中國異議人士已成為「產業鏈」

加拿大《中國之春》主編盛雪受訪時指出,李翹楚出獄後恐無法獲得真正的自由。以近年中國政治良心犯出獄後的常態來判斷,她很可能仍遭嚴密監控。

盛雪在海外援助中國政治犯逾30年,她形容習近平政權對社會進行全方位的嚴密控制。其綿密復雜的維穩手段甚至已成為一條「產業鏈」,其中國保等執法者視受害者為賺取生計的「肥羊」,不會輕易自斷財路。

她直言:「很多具體執行(監控)的這些人,恰恰是靠管控異議人士、管控人權律師、維權人士維生的。這個人群本身就已經非常龐大了。現在每一個中國的異議人士身邊都有好幾個人,整天監控他們。」

盛雪說,中共監控異議人士出獄後的手段包括人海戰術和科技偵搜。例如,幾年前,一名剛出獄的民運人士不過上網搜索火車行車時刻,連票都還沒訂,就馬上接到公安的電話,威脅他不要隨意出門。她指出,中國有全世界規模最大的監控系統,通過人臉識別、手機定位等手段,可以輕易監視個人行蹤,這都是中共維穩的利器。

遭「剝奪政治權利」2年 李翹楚出獄後處境堪憂

美國時事評論員郭寶勝擔心,李翹楚刑滿出獄後恐怕只是「從一座小監獄,換到大監獄」,尤其她還須履行「剝奪政治權利兩年」的附加刑。

他說,相較於西方民主社會,中共所謂的「剝奪政治權利」指的並非個人的投票或參選權(中國公民本來也沒有參政權),而是包括發表文章或接受媒體訪問等公民應有的基本權益,這些在中共看來都屬於「政治行為」。在中國,政治犯不僅被完全噤聲,還得定期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到,處境比一般良心犯更為艱難。

郭寶勝以自己的遭遇為例,90年代他因參與中國民運而獲罪,刑滿出獄後還要服「剝奪政治權利」的附加刑。當時他不過用筆名發表一篇文章,就被公安部門從北京驅逐回青海老家,並命令他無故不得離開。直到兩三年後,當局確認他已和相關民運人士斷絕聯系,才放松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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