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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司法覆核獲勝訴 首次涉《國安法》案被批准豁免報導限制(圖)

 2022-08-03 18:1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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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
前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圖片來源:美國之音)

【看中國2022年8月3日訊】港區國安法生效以後,至少有100多港人受到違反國安法的指控,但國安法案件的審理都有報導限制。前香港支聯會及其前副主席鄒幸彤等人,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日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批准豁免鄒幸彤案報導限制。

據美國之音等媒體報導,8月2日,香港高等法院宣布,之前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就鄒幸彤國安法案件交付審判程序不允許媒體報導的裁決屬於「越權」。

2020年6月起中共在香港強推「港版國安法」。香港至少有過百人受到違反國安法的指控,其中大部分人遭到長期扣押,不得保釋。國安法案件的審理過程不被公布於眾。當局以涉密為由禁止媒體報導,違反了公平和透明的司法原則

支聯會組織香港自1989年後舉辦每年一度的紀念六四活動「燭光晚會」,該組織在港府的巨大壓力下去年9月25日宣布解散。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等人2021年9月因拒絕國安處要求,不願提供組織內部資料而被捕。當局指控他們違反了「港版國安法」,涉嫌「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鄒幸彤曾就案件向法庭申請放寬交付審判程序報導限制,但遭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拒絕,鄒幸彤今年5月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羅德泉的決定。《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8月2日頒下書面陳詞,批准豁免該案交付程序報導限制。

李運騰認為,原裁判官羅德泉拒絕申請的理由與「司法公開」原則背道而馳。之前羅德泉聲稱他行使酌情權拒絕申請,但李運騰否認該酌情權的存在,認為羅官的決定屬「越權」。

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週二在裁決書上說,如果被告要求,地方法官無權拒絕被告提出的要求,阻止媒體對有關交付審判程序進行報導。

判詞提到,即使假設有關酌情權真的存在,除非為秉行公義而「絕對必要」拒絕申請,否則主持交付審判程序的裁判官亦不應拒絕申請,而本案未能展示報導限制屬「絕對必要」。

李運騰的裁決結果標誌著鄒幸彤的勝訴。但香港司法部門或檢方是否會對李運騰法官的裁決提出上訴,目前為止還沒有相關消息。

美國之音說,香港高院李運騰的裁決如果得以維持,香港媒體今後將可以參加國安法案件的審理併進行報導。

美國之音引用法新社的說法指出,這個裁決將為其它類似案件建立一個範例,媒體應當被允許報導有關國安法實施的具體細節。

7月27日,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針對香港惡化的人權情況發出警告,並呼籲當局應廢除2年前實施的《港區國安法》。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認為《港區國安法》程序不公、定義不明。

據悉,自2020年頒布以來,《港區國安法》已導致200多人被捕,其中包括12名兒童。彭博社稱,該法已經徹底改變了香港的政治和法律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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