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中國恆大清盤案於香港高等法院提訊。(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國2022年7月13日訊】(看中國記者文龍綜合報導)7月13日,中國恆大清盤案於香港高等法院提訊。中國恆大集團一方申請延期,表明由於所涉債務複雜,需要時間處理債務重組事宜,申請將案件押後至8月17日再訊,聆案官批准有關申請。
清盤呈請人為一家位於南太平洋島國薩摩亞的公司Top Shine Global Limited of Intershore Consult (Samoa) Limited;答辯人為中國恆大集團。
中國恆大集團一年來陷入債務危機至今未有好轉,表示將在7月底發布重組計畫。
然而在6月27日,香港高等法院網站公告,Top Shine Global Limited of Intershore Consult (Samoa) Limited於香港高等法院向中國恆大集團提出清盤呈請。
根據香港司法制度,法院現階段不會向公眾公開清盤呈請的相關細節,這家離岸清盤呈請人的真實身份暫無法知曉,案件詳情有機會在日後的法庭聆訊中逐步公開。
清盤(Liquidation)是一種法律程序,公司的生產運作停止,所有資產(包括生財工具的機械、工廠、辦公室、物業以及所持有的專利、債權和有價證券等),在短期內出售,變回現金,按先後次序償還(分派給)未付的債項,之後按法律程序,宣布公司解散的一連串過程。
由於美元債的發債主體都位於境外,按照發債協議,境外債務違約的企業往往已觸發了被清盤的條件,因此無論是仲裁還是訴訟,被境外法院或仲裁機構裁定清盤是大概率的事情。不過由於這些企業的有效資產和業務都集中於國內,境外的清盤裁決未必能夠得到境內法院的支持,因此債務人申請清盤一般只是為了給違約企業施壓。
一般來說,任何一個債權人都可以呈請清盤。這種情況下,一般公司會做一些抵抗,比如提出異議,不同意清盤等等。法院必須要給予被呈請清盤方答辯的機會,在這個過程中也不排除雙方可能會達成某些協議。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責任編輯: 辛荷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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