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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夫婦簽名買房後毀約 被判賠近30萬(組圖)

 2020-09-09 02:3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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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 房產 華人 毀約
買房前要三思,華人夫婦簽名買房後毀約,被判賠近30萬。(示意圖/非本文圖片/圖片來源:Pixabay)

【看中國2020年9月9日訊】加拿大溫哥華、多倫多的房市一直比較火熱,不少華人喜歡買房產作為自住或投資。不過買房有風險,簽約前要三思。多倫多萬錦有對華人夫婦,在簽名買房子後,因無法在期限內完成交易,導致賣家損失慘重。近日,法官判這對華人夫婦賠償賣家$30萬加元損失,下月執行。

據加拿大中文媒體報導,華人賈氏夫婦,2002年移民到加拿大。2011年時,兩人以46萬5000元買下了萬錦市的一棟房子,並與自己的兒孫住在一起。

2017年6月,與賈氏夫婦相熟的華人經紀向他們介紹了一間位於Stouffville、要價119萬的較新房子,經紀還告訴夫妻倆,他們原先萬錦市的房子可以賣到大約110萬元,如果把它賣掉,再貸一些款,就可以換套更舒適的房子了。

隨後兩人以116萬多元簽下買房合同,決定購買Stouffville的這套房子,還付了3萬元的定金,交易日定在2017年9月14日。當時賈先生還擔心貸款問題,在合約中加入貸款條件,該條件於2017年6月21日去除。

但計畫趕不上變化,2017年下半年,安省開徵15%的外國買家稅,樓市急劇冷卻,賈先生萬錦的房子無法如預期中的以110萬價錢售出,結果到了9月14日無法交接。

賈先生提出延遲交易,雙方同意將交易日延長至2017年10月26日,同時賈先生也同意支付4000元給賣家作為延期的補償。但到10月26日仍然沒法交接,再次推遲。

經過兩次推遲後,這次交易最終還是沒有完成。Stouffville賣家不得不在2017年11月2日再次掛牌出售,並於2018年3月以90萬元賣出,足足少了26萬。

賣家隨後將賈先生及其太太告上法庭,要求賈氏夫婦賠償31萬損失。

賈先生及太太則以「兩人的母語都是普通話,英文不流利,學歷不高,不理解毀約的嚴重後果」為由,同時狀告自己的地產經紀以及律師,指地產經紀失職,引導他們購買超過承受能力的房產;律師則沒有向他們說明違約風險、成本以及後果,提出了第三方索賠。

但法官認為,賈氏夫婦並不是第一次買房,也充分理解合約中貸款條件。最終判賈氏夫婦賠償$298,847.67加元,由於疫情關係,法院停止運作,故賠償判決將於下月執行。

在此提醒華人們,加拿大非常注重契約精神,如果你想投資房地產,在簽署合同條款時一定要小心。一時的疏忽和僥倖,都很可能令你損失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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