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12日,香港市民為阻止《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強行恢復二讀,包圍金鐘立法會和政府總部,在港府鎮壓下演變成警民衝突。(圖片來源:龐大衛/看中國)
【看中國2020年5月15日訊】去年6.12,香港市民為阻止《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強行恢復二讀,包圍金鐘立法會和政府總部,港警開槍鎮壓,一位當時21歲的救生員拾起地上的雨傘和頭盔投向警察。作為反送中運動首名承認暴動罪的被告,他在5月15日被判入獄四年。囚車駛出一刻,家人、朋友和手足們一擁而上拍打車身,悲憤高喊「沒有暴徒,只有暴政」「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一路追趕囚車近200米。也有市民高舉標語「我們會抗爭到底!」
綜合港媒報導,22歲被告冼嘉豪,是在去年6月12日包圍金鐘立法會阻止送中惡法審議的一員。日前,他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暴動罪,不承認另外兩項抗拒警務人員罪。5月15日,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判處冼嘉豪入獄四年。
法官稱判刑考慮整體暴力程度 非個人舉動
冼嘉豪聞判後表現冷靜,有旁聽的人向他大喊:「撐住,手足!」他的女友則於庭外失聲痛哭。冼嘉豪其後透過律師表示,感謝所有支持他的人士,包括家人、朋友及手足等。律師團隊指,他正考慮就刑期提出上訴。
法官胡雅文判刑時指,相關暴動於立法會外發生,示威者無視警方警告,多次衝擊警方防線及向警員投擲硬物,暴力程度有升級趨勢,認為案件比2016年梁天琦等人的旺角暴動案更加嚴重。同時,示威者重複攻擊正執行職務的警員,是直接衝擊法治,絕對不能容忍,因此法庭的判刑必須具足夠阻嚇性。
被告律師辯護時指,冼嘉豪當天只戴著頭盔跟眼罩,沒有任何武器,因一時衝動撿起地上的頭盔、雨傘等雜物丟向警方,並非預謀犯案。但胡官引述案例稱,參與非法集結的人士持有共同目的及互相鼓勵,故於考慮案件嚴重性時,不會只單一考慮被告的行為,而會考慮事件的整體暴力程度。而閉路電視顯示,被告的行為足以證明他贊同以及主動參與事件,罪責明顯。
參與者互相鼓勵 某程度有預謀行事
法官亦不同意被告是無預謀犯案,只是一時衝動。她稱動參與者以索帶綑綁路障、頭戴蒙面物品,又手持自製盾牌,也有人有秩序地將雨傘以及鐵馬傳向前線,均證明參與者某程度有預謀行事。
法官表示,被告年紀輕以及沒有案底。也相信他悔意真誠,但考慮示威對公眾及社會造成傷害,包括警民關係及公共開支,以6年作量刑起點,被告認罪獲扣減三分一刑期,最終判囚4年。
根據香港警方14日發佈的數字,由6月9日反送中運動爆發至今,已一共拘捕8,337人,當中1,617人被控告。被控告罪行的首三位,分別是「暴動罪」(595人)、「藏有攻擊性武器」(252人)和「非法集結」(236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則稱,被捕學生比例由去年佔整體6%升至目前的四成,由初期較多大學生,變為七成屬中學生。
近百市民哭別 手足追囚車200米
《蘋果日報》報導,散庭之後,近百名市民一直在囚車通道位置等候。一有囚車駛出,他們就會一擁而上攔車並拍打車身,高喊「沒有暴徒,只有暴政」、「撐手足,撐到底」、「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口號聲中夾雜哭聲。冼嘉豪的母親更哭成淚人,拍打囚車窗外鐵欄,場面令人鼻酸。現場有市民手持手寫標語,稱「手足辛苦你,我哋會抗爭到底!」
當載著冼嘉豪的囚車離開法院大樓時,數十名市民一直緊追車輛奔跑近200米,跑邊叫口號,直至懲教職員趕至維持秩序,囚車才順利離開。
網媒「誌hk.feature」記者一篇庭內採訪手記,今日在社交網站Facebook熱傳。作者寫道,判刑結束,「坐在我旁邊的短髮女子步出法庭就失聲痛哭,一大批朋友將她緊緊擁著,連忙遞上紙巾。哭聲不斷,她在朋友的攙扶下緩緩走向法庭的升降機口。她緊緊擁著另一位中年女士,兩人又再失聲痛苦。」作者相信二人就是冼嘉豪的女友與母親。「四年,對於親人來說,是彷如隔世的時間。」
「在通往地下大堂的升降機中,擠滿了剛才聽審的人。八層樓,哽咽的聲音此起彼落,大家身邊也有個人拍拍我的肩頭,遞上紙巾,原來其中一把聲音屬於我自己的。集合眾人的淚水,或許就能淹沒整座法院大樓。」
文章寫道,為眾人希望見「手足」一面,等了一小時,一輛囚車駛出,「冼嘉豪的女友走到車頭輕輕拍打,拖延一秒得一秒⋯⋯冼的母親走到車窗旁,雙眼通紅,眼淚不停流下來,卻努力睜大雙眼貼近車窗,為要見兒子一面。此刻有人大叫『不是這輛車!車上沒有人!』人群半信半疑繼續往車內張望,後來才知道冼嘉豪真的不在車上。」
「往後出來的還有數輛囚車,大家還是一輛都不放過,爭著問拍攝車內情況的攝影師:『係咪佢?』有時一陣失落,但又總有人說:『不要緊,要照做,要畀嘉豪聽到(要讓嘉豪聽到)。』」
「在陽光下,大家都等得汗流浹背。明明,今天就不應該陽光燦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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