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權觀察發表報告指,港警對反送中被捕者使用過度武力、性威嚇已成常態。(圖片來源:民權觀察提供)
【看中國2020年5月13日訊】反送中運動爆發即將一年。人權組織「民權觀察」星期二(5月12日)發表報告,指港警暴力、殘忍及不人道對待示威者已成為常態;近三成受訪被捕人士指遭受警方的嚴重襲擊或傷害,虐待手法包括毆打、電筒照眼、性侵等。民權觀察指部份嚴重個案足以構成酷刑罪,惟港警侵犯人權後毫無後果,將會把報告送交聯合國及國際人權組織。
「民權觀察」訪問了45名去年7至11月反送中運動期間被捕人士後,星期二發表《香港警察處理示威活動:酷刑和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調查報告》。報告指,當中約三成人表示被警察拘捕後,受到嚴重襲擊或傷害,另外超過三成人被延遲送醫、延遲見律師等。
多宗嚴重個案 頭撼門框逼吞硬物
據《蘋果日報》報導,報告中最少7宗個案性質嚴重,涉及毆打、性騷擾、性侵等。受害人Gabriel(化名)事發時被約15名速龍小隊警員圍捕,過程中被警棍毆打手指關節、手臂、盆骨、大腿及頭部。警察將他的頭部壓在地上磨擦數分鐘,更有警員拾起一塊磚頭塞進他的背包,疑似插贓。押送期間,他被繼續施暴,包括被警察將其頭部撞向車門框至少13次,又命令他保持彎腰頭貼大腿不准坐直。
抵達警署後,Gabriel遭酷刑逼供,3名警員以衣物遮蓋他雙眼,輪流拳打腳踢,導致他短暫失去意識及耳鳴。警察又逼他吞下硬物,恐嚇不准吐出。他要求見律師但不被理會。最後警員要求他在口供紙簽名時,他在餘下的空白位置畫線,以免被添加其他內容,但警員喝止他,更在他臉上畫多條斜線,整個過程都沒有律師在場。事後,Gabriel需入住神經外科病房接受治療。
「民權觀察」發言人王浩賢指,警方為套取資料而多次對Gabriel暴力逼供,已足以構成酷刑罪,而這宗個案並非單一事件。
電筒近距離照眼 事主一度失視力
另一宗嚴重個案中,事主Jason(化名)在示威現場用手機拍片,被一隊防暴警察以手肘壓頸制服,導致他15至30秒無法呼吸,他要求送院治療,卻被直送到警署。警員盤問期間對他拳打腳踢,用膝撞其腹部,並恐嚇他若不道歉就會加控襲警罪。其後他被帶到另一間警署落口供,再次被警員毆打,又以電筒近距離照其眼睛約15秒,恐嚇他會失明。他感到眼睛劇痛,事後一度看不見東西。
還有個案的事主Calvin(化名)被制服後,頭部及肩膊持續遭警棍毆打,他因哮喘發作及有心臟病史不適,告知警察後,反而遭人用警棍打胸。送院後,警員更用警棍大力敲打他已骨折的肩膊,聲稱要測試他是否受傷。民權觀察指涉事警員涉干犯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性侵成常態 警威嚇雞姦青年
民權觀察報告又指,性威嚇是警察對待被捕者的慣用手段,多人報稱遭警員性侵,包括大力抓下體、用水瓶打下體;也有事主被警員威嚇要雞姦他、將他送進「新屋嶺」扣留等。王浩賢直指此等威嚇語言「恐怖」,情況已非個別事件,而是警隊似乎普遍認同以性威嚇手段對待被捕者。
反送中運動自去年6月爆發以來,截止4月中已有逾8,000人被捕。民權觀察擔心被捕者遭到警方有系統的人權侵犯。《蘋果日報》引述民權觀察成員沈偉男指,國際公約已禁止施以酷刑、殘忍、不人道或侮辱待遇或處罰,但施虐個案不僅涉及多名警員,甚至獲得警隊上司默許,警隊內已出現嚴重及有系統的侵犯人權。而警員持續不受約制,侵犯人權後沒有後果,近月以來問題更變本加厲。他促當局必須設立獨立及具約束力的監警機制,並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
民權觀察又表示,有關的英文報告將會提交予聯合國、國際人權組織,還有關注香港人權狀況的政府及組織等,包括美國國會、歐盟和英國國會「國會跨黨派香港小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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