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豐五年,有位黃某,是貴州人,以進士的身份,擔任肅寧縣的行政長官。上任後,每次坐堂受理訴訟時,就說:「我前生在嘉慶年間,曾擔任肅寧縣的長官。有一位農村婦女,因為患了腹水膨脹的病,卻被丈夫家懷疑有了外遇,一狀告到縣衙門來。那時,我在受理這個案子時,誤信了看門家丁的話,責問她是否受胎成孕,導致這個村女羞憤不過,用刀自剖其腹而死。」黃某每一次辦公坐堂,就莫名其妙地說出這一段話。
等退審後,辦理公文,又清醒如常。他屬下的官員們都很驚疑,就偷偷地叫文書官,檢查檔案。查一查黃某所說,是否屬實。一位老文書查核後說:「沒錯!這事發生在嘉慶年問,當時我還年輕,但已在刑房充當書辦,整理文書,曾親眼見過這事。我查閱過檔案,與黃縣令坐堂時所說的烈女自殺之事,每句都符合。」
這件事,後來傳到當時的上級長官耳中,聽到這件冤死案感到很奇異,同時珍惜他少年有才華,就命令縣裡的學官(管教學的官員)代為和解,並准予寫下文章上報表揚村女的貞烈。同時又叫黃某設神位,終身奉祀她。事後,有一次,村女的鬼魂,又借黃某的口,回答學官說:「陰間冥府最重視貞節、孝道,黃某後來能認真改過向善,三代都應有子孫考上進士,現在已兩代考上進士,後代仍然可以考上進士。因為他這一輩子最重視行孝道,所以不削奪他的壽命,只削減他的福份。否則,按他誤判此案的罪過,理應死於非命。我遵照陰間冥府的判決行事,無法為黃某解除罪刑。」學官昕後,也無可奈何。後來,黃某果然因為改任教職而辭職,回到鄉里努力行善,以修養來世的福份。
唉!由於誤判一個女子的冤案,到現在三代,即使考上進士,也無法享有祿位和福氣。幸好黃某平日常孝敬老人父母,僥倖地免去突遭橫禍、死於非命的災難。假設黃某沒有孝行,遇到這件前世的報應,還有活命的可能嗎?村女的丈夫家誣告她及門丁接受賄賂而捏造偽證,惡報也必定十分嚴重。
(據宋代淡痴道人《玉歷寶鈔》的附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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