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首次引用《社團條例》第8條取締政黨。圖為今年七一大遊行。(攝影:誠進)
【看中國2018年7月18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香港一個政黨日前突然收到警方通知,以「國家安全」理由、或將禁止該政運作。這是港府首次引用《社團條例》第8條取締政黨,引起熱議。
該收到警方通知的政黨,為「香港民族黨」,成立於2016年3月,是香港首個主張「港獨」的政黨。該黨召集人陳浩天表示,17日早上約9時有一名總督察及一名高級督察到自己住所遞上文件,指「以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為由,已向保安局局長建議根據《社團條例》第8條,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這是港府1997年以來,首次引用《社團條例》第8條取締政治團體。
對此,陳浩天認為,過去港府都一直有行動打壓異見聲音、禁止個別人士參選,「明顯是政治考慮,已經毋須再循法律角度去研究」。他亦表示:「法律不代表一定正確和公義,如香港《公安條例》早被廢除,但就在回歸前的臨時立法會重新成立,法律不代表完全公義。」
「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右)及早前因旺角騷亂案、被重判入獄6年的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左)。
港府:任何破壞及分裂國家的行為都是紅線
當日中午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召開記者會,指將給予該政黨21天申述,然後保安局就會決定並刊憲後,有關組織就會變成非法社團,營運、捐助等協助相關組織都屬違法,或遭判監及罰款。
有在場記者詢問,有關決定將是李家超的「個人決定」還是政府決定,李家超拒絕回答,並稱不會透露行動細節。李家超亦表示,「特區政府對港獨的立場明確,任何破壞及分裂國家的行為都是紅線,不能觸碰」,他又稱,香港市民有結社自由,但認為「不是沒有限制」。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新聞截圖)
然而,港府這次引用的《社團條例》,法律上來說適用於註冊社團。「香港民族黨」曾經向港府申請註冊社團,然而被港府拒絕,其後以有限公司方式註冊。有記者提問為何有關組織會受《社團條例》規管,李家超回應指「一人以上的組織已屬社團,同樣受法例監管」,並以「避免影響申訴」為由,拒絕解釋警方助理社團主任提出有關建議的理據。
至於何謂「國家安全」,李家超回應指有關條例「已經訂明『國家安全』為『保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完整及獨立自主』。」
不支持港獨 但籲港府尊重人權自由
香港近來並無大型政治時間發生,對於港府選擇現在對有關團體採取行動,引起各界熱議。
美國之音報導,香港眾志的主席林朗彥認為,港府此時引用《社團條例》並不合適,因有關條例過往用以針對黑社會團體,認為港府有意扼殺少數聲音;而香港眾志常委、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亦認為,港府以新一輪刑事手段打壓言論及結社自由,延續北京對香港打壓的主旋律,並對此表示強烈譴責。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議員表示,《社團條例》訂立的原意是針對香港黑社會活動,但諷刺的是,1997年以來港府從未引用有關條例取締任何一個社團或黑社會,卻用來對付'政治組織,這對《基本法》保障的言論、集會、結社自由是最大的反諷。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議員強調,並不認同民族黨的港獨主張,但仍要捍衛《基本法》列明的言論、集會、結社自由。他批評港府利用公權力,干預港人言論、集會、結社自由。
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形容,港府的行為是「大炮打蚊子」,醉翁之意不在酒。(新聞截圖)
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形容,港府的行為是「大炮打蚊子」,將香港人的言論、集會、結社自由藉此變成零。毛指出,「港府這樣打壓,反效果是非常大的,反而給予『港獨』更多的薪火、更多的薪柴,這是沒有人想見到的。反過來看,港府是在刻意製造這麼一個對象...這是以『愛國主義』掩蓋社會上的所有爭議,這是非常共產黨的行為。」
或掀打壓異見團體序幕
蘋果日報報導,支聯會秘書李卓人認為,這是港府打壓異見團體的開始。李指出,「這次不會是個別事件,因為中共、港府口中『國家安全』定義,不是以香港(法律)定義,而是由大陸定義,他說甚麼是『國家安全』都可以。」
李卓人提及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在今年3月立法會補選中被港府指支持「民主自決」的綱領「觸碰國家底線」、而被禁止參選,李認為,「這條紅線可以拉到無限闊,到時說支聯會違憲要禁、眾志支持自決又要禁、甚至可以把民主黨、公民黨也禁,他將『龍門』怎麼搬都可以」。
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在今年3月立法會補選中被港府指支持「民主自決」的綱領「觸碰國家底線」、被禁止參選。(攝影:鐘靈)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港府對未有註冊組織引用《社團條例》第8條,並無法律上的問題,但如果當局僅因為言論不符合「國家安全」而提出這次行動,就有法律上的問題,並反問:「這個國家是否太脆弱了呢?」
英國外交部關注:應尊重自由
英國外交部亦發表聲明指關注事件,英國外交部指出,「英國並不支持香港獨立,但享有高度自治、人權和自由是香港生活的核心價值,理應受到充份尊重。」並重申《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均訂明港人擁有參選、言論及結社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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