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個人所得稅第七次修改。(圖片來源:Pixabay)
【看中國2018年6月21日訊】(看中國記者文龍綜合報導)中國個人所得稅第七次修改,將起征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經濟學家黃有光認為,雖然提高起征點,但是對物價、工資、人均收入的考慮遠遠不夠,起征點應增到8,000元甚至一萬元以上。
6月19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已經提交給中共政府人大常委會審議。官媒報導稱這是一次大規模的修改,此次不僅將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也是首次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實行綜合徵稅,並且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
港臺時間6月20日下午,中國財政部部長劉昆向人大常委會作《國務院關於2017年中央決算的報告》時,透露了最新的個人所得稅數據。從收入決算具體情況看,2017年稅收收入75,697.15億元,為預算的107.5%;非稅收入5,426.21億元,為預算的66.2%。
稅收收入中,國內增值稅28,166.02億元,為預算的104.9%;國內消費稅10,225.09億元,為預算的99.6%;進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和關稅合計18,968.52億元,為預算的119.4%;企業所得稅20,422.79億元,為預算的104.4%;個人所得稅7,180.73億元,為預算的111.2%。
自1980年起,中國相繼制定了個人所得稅法、城鄉個體工商業戶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個人收入調節稅暫行條例等,其後再對原有三部法律法規進行修改合併成為新的個人所得稅法。與此同時,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經過多次修正,到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2011年之後,7年以來個人所得稅起征點一直未上調。
6月20日,據《網易財經》文章,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教授,經濟學家黃有光認為,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提升得不夠大,中國的稅收還有大量改進的空間。
黃有光表示,上一次上調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在2011年6月30日,距現在已經過去了近7年。即使沒有刻意改進2011年的稅制,單單調整七年來的物價、工資、或人均收入的變化,就需要大量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中國名義人均收入,這七年大約增加了80%,如果單單根據這項來調整,個人所得稅起征點需要增加到約6,300元。不過,支持增加到8,000元甚至一萬元以上。這次增加到5,000元,遠遠偏低。
黃有光直言,在稅負的調整方面,對中低收入者做得不夠。實際上,考慮了上述七年來的物價、工資、或人均收入的變化,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從3,500元增加到5,000元的調整,連回顧或彌補七年來的物價、工資、或人均收入的增加都遠遠沒有跟上,遑論有前瞻性?
6月14日,國務院參事、中央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教授劉桓認為,中國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其實嚴格說起來叫「必要費用扣除額」。它的演算法考慮兩個因素。首先考慮個人生活的基本費用,第二要考慮人口的贍養係數。但是,「比如在北京,3,500塊錢對年輕人來說,連一套房子都租不起。」
劉桓表示,在中國目前全部的居民收入當中,來自於工薪階層部分的收入,大概佔全部比重不到40%。「不到40%的收入,卻承擔著60%以上的稅收,因此可以這樣說,在中國現在的制度設計框架之下,個人所得稅的重負是落在普通百姓身上。」
並且,按照稅收基本原理,應該是和勞動方面越近的稅負越低,和勞動方面越遠、和資本收入越近的稅負越高。但是在中國正好是相反的,勞動所得稅收是明顯高於資本所得的。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責任編輯: 辛荷 来源: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