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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田田演說談在美坐牢 歪曲原因遭嘲諷(圖)

 2017-09-20 01:5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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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田田演說談在美坐牢 歪曲原因遭嘲諷
翟田田電視演說中談在美坐牢原因,被嘲諷造假。(視頻截圖)

【看中國2017年9月20日訊】(看中國記者伊真綜合報導)中國留美學生翟田田曾在2010年被捕入獄,後來「自動離境」回國。近日,他在中國一檔電視演說節目中談到自己在美國坐牢一事,對被捕原因發表了一套自己的說辭,不過被嘲諷造假、令人感到「越描越黑」。

翟田田最近在中國電視節目《演說家》裡說,自己在入獄的17天前,曾參加新澤西交通總署公開討論公共交通是否應該漲價的聽證會,他發言批評了新澤西州交通當局,還抨擊「美聯儲在全球剪羊毛的金融奴役的本質」。

翟田田在演說中稱,聽證會次日,他的這些講話就被登在新澤西的獨立日報上,兩星期之後,校警就來抓人。他在演說中,將在聽證會的言論歸為自己入獄的根本原因

美國之音報導稱,並未有報導顯示,翟田田提供證據說明他對美聯儲的批評與被捕入獄之間有何關聯。而且,有些美國人或中國留美學生甚至更嚴厲的批評過美聯儲或其它政府機構,他們都受到言論自由保護。

來自西安的翟田田從本科開始就在美國新澤西州的斯蒂文斯理工學院(Steven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就讀,畢業後繼續攻讀博士學位。對於在美國留學時違紀被停學以及出言威脅的經歷,翟田田隻字未提。

事件回放

據當時媒體報導,2010年3月10日,翟田田追求的一位白人女教師向紐約警方報案,指自己受到騷擾。次日,翟收到學校信件,被無限期停課。信中說,他違反了學校有關騷擾、威脅他人的行為準則,包括騷擾、恐嚇他人,還有言行舉止威脅到了他人的安全和身心健康。

4月15日,翟田田給學校教務樓打電話,威脅要把整座樓燒掉,當晚,校警和聯邦移民工作人員將其帶走。

斯蒂文斯理工學院校方曾公開說明,翟田田被捕真正原因是遭停學後威脅焚燒學校,因涉嫌「恐怖威脅」。

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院教授羅斯福(Kermit Roosevelt)表示,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言論自由,但是揚言要犯罪的行為本身就是犯罪。

《紐約時報》報導稱,斯蒂文斯理工學院法律顧問亞當斯(Chris Adams)表示,按照新澤西州法律,「恐怖威脅」的意思是發表言論,企圖引起公眾嚴重不安。亞當斯還說,如果罪名成立,翟田田將被判處三至五年徒刑。

中國駐紐約僑務領事羅剛表示,他以前也處理過類似的案子,由於中美兩國文化不同,中國留學生可能因為有不恰當的言行或文字表達引起衝突,一些中國人認可的言論會被美國人當成是威脅。

當時持F-1學生簽證入境美國的翟田田於2010年4月15日被開除學籍,吊銷簽證。檢察官要求法官立即將翟田田遞解出境,遣返中國。最後,法院將他的罪名降至「輕微行為不當」,他最終決定行使美國聯邦法院給予他「自動離境」的權利。

評論家何清漣在2010年的一篇評論中說:「對於言語威脅,美國在法律上將其列入‘恐怖威脅’類別(Terrorist Threat),治罪遠比中國嚴厲。根據美國各州相關法律,‘恐怖威脅’指某個人散佈任何種類的威脅,令一個人或一群人害怕受到身體傷害,或被迫中斷集會、公眾聚會,或無法使用公共場所,或者是威脅的發布者企圖中斷或中止任何形式的公共服務,如電話、水、下水道或電力。」

何清漣說:「對恐怖威脅的制裁包括罰款、監禁、監視居住及法庭的限制型命令,規定因美國各州法律不同而異。在加州,處罰包括罰款1-10萬美元、監禁1-5年、監視居住可長達5年;在紐約州,罰款依案而定,監禁可超過100年;在德州,罰款自152美元起,最多可罰款450萬美元,最長可監禁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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