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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軍案「操盤手」不服受賄判決(圖)

作者:東辰雨  2016-11-12 00:5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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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共四川成都中級法院院長牛敏因受賄罪獲刑。(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11月12日訊】(看中國記者東辰雨綜合報導)原中共四川成都中級法院院長牛敏因受賄罪獲刑,但表示不服判決要上訴。在2012年王立軍案由成都中級法院審理,牛敏被外界認為是該案的「操盤手」。

中共《中新網》11月11日報導,中共四川廣元市中級法院對原中共成都中級法院院長牛敏受賄案作出宣判:以受賄罪判處牛敏6年監禁,罰款40萬元。牛敏對此不服,表示上訴。

9月29日,牛敏因受賄罪在廣元市出庭受審。檢方指控:在擔任中共都江堰市公安局長、市長助理,都江堰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常務副市長,雙流縣副縣長、代縣長、縣長,成都市新都區委書記和成都市中級法院院長等期間,牛敏利用職權便利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受賄290萬元。

在庭審中,牛敏承認受賄罪,但否認22項請託事項中的8項。

大陸《長江商報》2015年1月12日引述知情人士披露,在擔任中共程度中級法院院長期間,牛敏辦理王立軍案件時留有「尾巴」。可能是因為某些方面的顧忌,牛敏對王立軍案件進行了「特別處理」,可能存在違法的事情,王立軍案判決後,有多人舉報案件判決「漏罪」。

周永康親信、時任中共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四川政協主席李崇禧、四川人大副主任郭永祥等當時尚未落馬。牛敏在任職期間與李春城關係密切,深得信任。

據公開資料顯示,2001年1月至2011年11月期間,李春城歷任中共成都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市長、市委書記,與牛敏仕途存在長達10年交集。

海外《多維網》11月11日稱,牛敏的問題應分為三類:一是處理王立軍案件不當,二是牛敏妻子、都江堰市審計局局長徐勤在主持審計所「改制」時存在違法行為,三是牛敏擔任中共成都中級法院院長期間,將案件審計評估等事項交與他或妻子徐勤有關聯的審計機構,存在謀取不正當利益和涉職務犯罪。

《多維網》2015年1月5日曾引述大陸媒體報導稱,中共成都中級法院在2012年審理王立軍案件,時任院長牛敏因職務被外界指是王立軍案的「操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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