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09月28日訊】灰色收入潛伏在居民收入之中,卻游離在統計數據之外。儘管調查方法在學界存在爭議,但王小魯團隊的灰色收入報告,是目前罕見的專項研究,提供了難得的現實參照。
八年裡的第三份報告顯示,灰色收入依然還是主要集中在高收入家庭,並且正在向中高收入階層蔓延。
時隔三年,中國城鎮居民的收入分配狀況發生了什麼變化?基於2012年的調查數據,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收入分配課題組完成了最新的一份灰色收入研究報告。
在此之前的過去八年間,課題組曾進行了兩次調查,並在2007和2010年分別形成研究報告。
這一次,新的研究得出如下結論:
1 根據課題組的推算,2011年居民灰色收入為6.2萬億元,約佔GDP的12%。這與此前兩次研究得出的比例相近,但灰色收入的絕對量比前兩次估計有進一步擴大。這意味著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繼續存在重大扭曲。
2 灰色收入仍然主要集中在一部分高收入居民,而且有向某些中高收入階層蔓延的趨勢。
國家統計局每年公布城鎮居民家庭的分組人均收入數據,該數據分為7組,其中最低收入組和較低收入組各佔城鎮居民家庭數的10%,中下、中等和中上收入家庭每組各佔20%,較高收入和最高收入家庭各佔10%。
課題組推算出的結果,與國家統計局公布的城鎮居民分組收入數據有顯著差別。最大的差別發生在城鎮10%最高收入家庭,推算收入是統計收入的3.2倍。這與前兩次報告反映的情況基本一致。
但最高收入家庭的隱性收入絕對數量擴大了,相對比重也仍然佔全部隱性收入的主要部分——最高收入家庭和較高收入家庭合計(佔城鎮家庭的20%),佔隱性收入總量的72%。由於高收入居民隱性收入中一個主要部分是來源不明的灰色收入,可以認為灰色收入的絕對量也在進一步膨脹。
中等及以上收入家庭的統計收入與推算收入之間的差距擴大了。根據課題組上一次研究,2008年中等收入、中上收入和較高收入家庭的推算收入分別是統計收入的1.3、1.4和2.1倍。而2011年三組差距分別擴大到1.4、1.7和2.2倍。這與公共服務部門工作者利用職務之便獲得的隱性收入有關,說明灰色收入有從最高收入階層向社會的中、高收入階層蔓延的趨勢。
3 由於低收入居民的收入增速加快,城鎮居民的相對收入差距近年來略有縮小,但絕對差距仍在繼續擴大;而因為農村低收入居民收入增長速度顯著慢於其他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因此如果包括農村居民在內,全國居民的相對收入差距和絕對收入差距都在進一步擴大。
根據統計局城鎮居民收入統計,2011年城鎮10%最高收入家庭和10%最低收入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為8.6倍,而根據課題組推算,實際收入之比為20.9倍(2008年時推算為26.0倍)。而包括農村居民在內,全國城鄉居民最高和最低各10%的家庭人均收入之比為23.6倍,課題組推算為67.0倍(2008年時推算為64.6倍)。
根據城鎮居民收入的推算數,對2011年城鎮居民家庭的收入基尼係數進行近似計算,可以得到,2011年按家庭分布的城鎮居民收入基尼係數是0.496;按人口分布的城鎮居民收入基尼係數更高一些,為0.501。而用同樣方法對統計局的2011年城鎮居民分組數據進行計算,得到的基尼係數為0.324。
4 收入越高的家庭,工資性收入比重越低,經營性收入、財產性收入比重越高。
人均收入1萬元以下和1萬-2萬元的家庭,約80%的收入是工資性收入。人均收入在2萬-5萬元的中等收入(包括部分中下和中上收入)家庭,工資性收入超過70%,經營性收入在10%上下。從人均收入5萬元以上,工資性收入比重越來越低,經營性收入比重越來越高。人均收入超過100萬元的家庭,工資性收入只有11%,而經營性收入佔了80%,財產性收入佔6%。
虛擬經濟領域(股票市場、其他金融市場、房地產市場)的經營性收入,在各階層間的分布有一個明顯的特點:中、低收入居民在虛擬經濟領域的投資基本上是虧損的,表現為負的經營性收入。只有中上收入和高收入居民的虛擬經濟投資才有正的回報,而且對人均30萬元以上高收入居民來說才有較為豐厚的回報,佔他們全部收入的5%-6%。這似乎印證了長期以來人們的一個猜測:目前中國的資本市場和房地產市場因為嚴重缺乏規範,在收入分配方面,起了把窮人口袋裡的錢轉移到富人口袋的作用。
在經營性收入和其他收入中,都不排除包含灰色收入,因為有些經營性收入是通過錢權交易和其他某些不合法經營實現的。還有些人常常把私下收取的生意回扣,或利用職務便利從他人生意得到的提成也解釋為「經營性收入」。
5 職業分布與收入緊密相關。
從不同職業人員在各階層居民中分布的角度來看,工人和服務人員分布集中在人均1萬元以下和1萬-2萬元區間,一般專業技術人員、一般黨政幹部和公務人員、一般管理人員和辦事人員分布的峰值都落在人均3萬-5萬元的中等收入區間(這裡的峰值是分別以各收入組樣本數為100%,該職業在各組中所佔比重高低界定的,而不是以該職業人員為100%來界定的,下同)。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其他中高級專業人員和中高級黨政幹部分布的峰值落在人均5萬-10萬元區間。自由職業和個體經營者分布的峰值落在人均10萬-30萬元區間。企事業單位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分布峰值落在人均30萬-100萬元區間。私人企業主及合夥人的分布峰值落在人均收入100萬元以上的區間。
6 收入越高的家庭,買房買車的更多,多房戶也更多。
在財產方面,本項調查重點瞭解了樣本家庭擁有房產和家用汽車的情況。按各階層居民家庭自有住房的分布,人均收入1萬元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中,無房戶最多,佔15.5%。該比例隨收入上升而下降,但就連人均收入超過30萬元和100萬元的家庭中,也都有個別無房戶(佔1%左右)。這種情況應該是有公司名下的住房或公房可住,沒有必要自己購房。全部樣本中,有13.6%的家庭有兩套或更多住房。多房戶的比重隨收入上升而上升,佔人均收入3萬-5萬元家庭的11%,佔人均收入30萬元以上家庭的一半左右。
7 現行社保體系對高收入居民有利,低收入居民反而受益更少。
按自費負擔佔醫療支出的比例計算,人均年收入1萬元以下的低收入居民,自費率高達72%;而中等收入和高收入居民的自費率都在50%左右。
如果按人均從基本醫療保險和從單位報銷的醫療費來看居民從現行醫保體系和公費醫療體系受益的情況,差距更加懸殊。人均年收入1萬元以下的低收入居民,2011年人均報銷金額只有73元;人均收入2萬-3萬元的中等收入居民,人均報銷315元;而人均收入30萬-100萬元和100萬元以上的高收入居民,人均報銷金額分別為1545元和1308元,是低收入居民的20倍左右。這說明高收入居民從醫保和公費醫療體系的受益,遠高於中低收入居民,特別是顯著高於低收入居民。從這種情況看,現行醫保和公費醫療體系,並沒有起到平衡收入分配、保障弱勢群體的作用,反而在實際上向高收入群體傾斜,不利於縮小收入差距。
收入分配狀況是一個社會的經濟、政治和社會體制的綜合反映。收入分配公平合理而且積極有效,是一個國家和諧穩定、有序發展的基本前提條件。解決收入分配不合理的問題,必須全面推進經濟、政治和社會體制改革,探索建設一套既符合世界文明發展的共同趨勢,又適合中國國情和目前發展階段的經濟、政治和社會體制。當前,社會各界對即將召開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寄予了極大的期盼,希望這次會議能夠成為改革的一個新里程碑。
註:本文摘自《灰色收入與國民收入分配2013年報告》。
本次調查主要在18個省份(含自治區與直轄市)進行,覆蓋66個大中小城市和14個縣的縣鎮、建制鎮的城鎮常住居民家庭。全部調查樣本數為5756個,有效樣本5344個,篩除未達標樣本412個。基於家庭收入和消費情況調查數據,採用模型分析方法推算全國城鎮居民收入分配狀況,計算收入差距和居民收入(包括灰色收入)的總量,及其在GDP中所佔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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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收入是指來源不明的收入,通常包括三種情況:其一,法律法規沒有明確界定其合法與否的收入部分,例如政府機關或企事業單位給內部人員發放的超過合理水平的高額福利;其二,沒有具體認定的非法的收入,比如通過內線消息在股票市場上獲得的暴利,或以權謀私、貪污受賄得到但未被查處的收入;其三,為逃稅而隱瞞的合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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