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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癌百人,判刑十年,浙江金華,又出冤案

作者:謝百三  2013-07-25 21:0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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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3年07月25日訊】(一)中國已成癌症大國

眾所周知,由於工業污染及農藥,食品污染(地溝油、瘦肉精、三聚氰胺)等種種原因,在中國經濟高速增長的同時,我國已成了世界上的癌症大國,每年死於癌症約為180萬人,平均每天4930人,而且目前發病率和死亡率還呈加速發展的凶險態勢……  

而一旦一家有一人得了癌症,本人及家庭就如晴天霹靂,痛不欲生,在身體上,心理上,以及經濟上打擊極大。多少人為了治病,而欠下了幾十萬上百萬的債務。多少人剛剛富起來卻又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我的同事中,有的老父親70多歲得了咽喉部淋巴瘤,進行了化療和靶向治療,花了五十多萬元,方才控制住。還有珠海的青年女教師,好不容易家裡多年存了12萬元,在哈爾濱僅做了個大小便瘘管,就花去了全部積蓄,母親幾個月後就去世了,打擊極大……

在各大中城市的三甲醫院,在中國三大腫瘤醫院,癌症病人真多啊,到處人滿為患,很多醫院甚至要清晨四五點排隊掛號。人們畏癌如虎。四川大中學生為防治癌症,強烈反對在本地開設有嚴重污染的工廠,打出了「我們可以犧牲,我們是九〇後」的標語,令人淚下。中國人民渴望中西醫學界早日對此有一個大的突破!

(二)浙江金華出了個治癌的民間郎中,效果較好

浙江金華出了個叫倪海清的民間郎中,他1964年出生,據悉早年曾從一位九旬山林老人中傳得一秘方,可以治痔瘡和一些百姓常見病,但後來他發現,這個藥方竟然對治療癌症也有較好療效;於是他就開始試驗,後來接受外來癌症病人,並自己成立了「金華市婺城區海清民間草藥研究所」,業務範圍為有關草藥的採集,人工培植及藥理研究,自己擔任了研究所法人代表。其妻、兒及親戚為其的試制、治療做些具體工作。

據不完全統計,倪海清治過的癌症病人在500人以上,有病例檔案的有370多人。(被公安局查封,拿走的病例有200餘份,至今查封不還,也不給律師記者進一步追訪查證。)他治療的患者遍佈全國,還有臺灣,香港,菲律賓,韓國等周邊國家和地區。據悉,截至2010年9月30日,在他申報專利時統計,臨床188個病例中,顯效的92例(佔48%),有效的59例(佔31%),改善的35例,無效的10例,總有效率達93.6%。

顯然,來倪海清這裡來治病的癌症病人,絕大所數都是大醫院判了死刑的晚期、超晚期病人;有了上述的效果,應是相當難能可貴了。

在倪海清被金華婺城區公檢法拘捕後,曾有很多治療效果較好的病人去省市信訪辦上訪,還有十個效果明顯的病人,如張淑華、鄭明霞、張兆焰等,願意出來作證,但被當地法院嚴辭拒絕,竟稱療效與本案無關。據悉甚至有公安人員說:你就是把全世界的癌症病人都治好了,你也犯了販假藥罪。——有這種觀念的人,還有良心嗎?還有人性嗎?還有起碼的正義感和社會責任感嗎?

(三)治癌幾百人,療效較好,竟被全家判刑,重判十年,罰款兩百萬!

就是這麼一個握有較好偏方,能有較好療效治病救人的土郎中,竟於2011年10月被金華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刑事拘留,後被該區法院以製造、販賣假藥,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款100萬元。(據查,這是此類案件中判得最重的。)

其幫助他打雜的妻子、兒子、親友也均被以同樣罪行判刑:

董小軍,判6年,罰50萬元;
倪志俊,判5年,罰20萬元;
邵少華,判5年,罰15萬元;
蔡華,判5年,罰15萬元;
洪曉君,判3年,緩刑5年,罰25萬元;
黃小琴,判3年,緩刑5年,罰5萬元;
鄭桂紅,判3年,緩刑5年,罰5萬元;

甚至瞭解到被倪海清治療的癌症患者的反映後,找倪海清合作聯合就診聯合辦醫的金華協和醫院院長陸東明,也以同樣罪名被判刑3年,罰款10萬元。

一共被抓、判了九人,罰款九人,共計245萬元。——這真是一個從重從嚴打擊的典型案例。而他們恰恰是是許多病人心中的救命恩人。

判決書上還明令:禁止洪曉君,黃小琴等人在緩刑考驗期內為病人治病,製藥賣藥。(這等於是將幾百上千個如飢似渴地盼望著繼續吃倪海清草藥,治療緩解自己重病絕症的癌症病人推向死地絕境。金華婺城區公檢法的少數人,你們還有起碼的人的同情心和良心嗎?)

請記住,這是金城婺城區人民法院,2013年4月9日判的。審判長的大名叫鄭艷。(現在本案正在上訴期間,等待金華法院的判決。)

(四)此案一出,輿論嘩然;其藥有明顯療效,何來假藥?明顯錯案!

此案經香港及北京媒體報導後,輿論嘩然。中國生癌症的病人太多了啊!人們關心此案進展,不僅病人及親屬、朋友,都極度關心此事。人們認為中國浙江省金華市又出現了一個引人注目的大的冤假錯案

為什麼認定它是冤假錯案?

這不是假藥,這是真藥,能治病的真藥啊!對晚期癌症病人,不要說有48%的人有顯效,93%有效,就是有20%的人有顯效,50%的人有效,也都是真藥啊!

所謂真藥,並非是必須有國家藥監局批准的才是真藥,而是以人民大眾使用實踐的結果為標準。其實,一些國家藥監局同意、通過的治癌西藥,有效、顯效率也是很低的啊!如有一種國產的靶向藥,在上海大醫院治療近80個食道癌病人時,有效率僅5-6%,幾位腫瘤醫院醫生私下稱其為白開水。此藥需一萬多元一針。

所謂假藥,比如使用生理鹽水、葡萄糖水冒充名貴的西藥,冒充幾千、幾萬元一支的化療藥與進口的靶向藥。倪海清的中藥試劑,冒了什麼名牌藥嗎?明明有效為什麼是假藥呢?

(五)中藥不是西藥,可以是千人千方,也可以是一方治多病。中西醫是兩種完全不同的醫療體系與理念,不能拿西醫西藥的規定來整中醫,否則華佗、張仲景、李時珍是否也判十年?

要是中藥(特別是癌症試驗階段的中藥),都經過國家藥監局批准,等於中國幾十萬中醫醫生,每天不同的組合處方都要報國家藥監局審批,忙得過來嗎?國家藥監局有統一的超高水平中醫醫生能統領把關全國幾十萬中醫醫生嗎?

中醫的特點就是辯證施治,千人千方,也可以是一方治多病。

你們用西醫的有關規定來亂抓亂罰中醫醫生,按你們今天的所作所為,中國歷史上所有人民尊敬愛戴的名中醫:如先秦的扁鵲、東漢的張仲景、三國的華佗、明朝的李時珍都沒有經過當時國家藥監局檢驗,他們都應該被拘捕起來了。如果這樣,中國古代的老百姓將悲慘到何等地步。可見這是何等的荒唐,荒謬,無知!

(六)沒有一個病人因無效,效差來舉報倪海清,反而有十個有顯效的病人來正面作證,被法院拒絕作證。我們仔細看了法院判決書及律師辯護詞及病人證詞。判決書說,違法所得要追繳並返還受害人。請問哪些人受害,哪些人的錢你們返還了?

判決書中講茅為民和陳華林二人的死亡證明書附在本案定案證據書中,但此二證據在起訴書中未出現,是從天而降的?晚期癌症部分病人治不好死亡是各大醫院中常有的事,他們的死是吃了倪海清的中草藥死的,還是本身發病嚴重而死的呢?你們的證明中沒有講明死因與服他草藥的關係。

相反,十個有顯效病人要到法庭作證,卻被法院無理拒絕了,理由是「與本案無關」。顯然該法庭在取旁證時採取了雙重標準,嚴酷打擊從重懲罰的情緒化辦案傾向一目瞭然。
請問:這是什麼人民的法院呢?

(七)作證病人因無藥可服,兩年來已有五人去世。難道還要讓其他病人也因無藥而死嗎?

出來到省、市信訪辦申訴、作證的幾十有效病人中,2年來渴望繼續服藥,但倪的藥已被公安局查封,現已有5人不幸離世,現在其他的人還在非常焦急地等待倪海清出來治病,繼續服藥。他們現在非常非常擔心草藥無以為繼,擔心自己病情復發,加重,離世。金華婺城區公檢法中的少數人竟然不顧病人死活,硬要判他10年。

那麼多真正的假藥,壞藥不去查打,卻盯住一個有明顯療效的中草藥製劑的郎中打,金華婺城區公檢法中少部分人能分清正義與邪惡嗎?怎麼盯住對社會無害有功的人在狠整呢?

倪海清一案,沒有被害人,卻有治癒人奮起上訪,作證的。

判斷事物的標準是是否有利於人民的根本利益與長遠利益,而不是幾個跟不上形勢和時代發展的中西醫規定的條文。

(八)建議和請求:立即放人,組織專家學者幫他搞研究,以拯救更多病人。

①立即釋放倪海清及其家屬。

原因①: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瀋德勇:寧可錯放,也不可錯判。現在明顯是錯判。

原因②:倪海清本身患有腎癌、高血壓等重病,多次被拘,多次取保候審,在他自己用自己的草藥控制其腎癌病情後,公檢法又以他病已好轉,又拘捕起來。這種做法何等荒唐:如認為其有腎癌,就應取保候審;如認為他的病情被自己的藥控制住了,那就不是假藥,是真藥啊,抓他還有什麼理由呢?

②為什麼抓倪海清又抓其親屬呢?連掃地的都抓,都是賣假藥團夥,如果是真藥呢?

③他收費的問題:據說他每個月的藥收費幾千元。知道嗎,金華公檢法的大人們,在西醫大醫院中,一個淋巴瘤病人,打一支化療藥要三四千元,打一支進口靶向藥要2萬元,一月要打四次,近乎10萬元。

適當收費,他有專利,是應該的。當然,我們希望越便宜越好,但我們認為這並不是有罪無罪的根據。

④至於倪海清在其四種藥中的A1(一種)中,放了比正常醫院少得多的微量的「強的松」,給癌症晚期劇痛病人服用。(另三種藥中是沒有的。)我們專門請教了上海公安局有關人士;他們回答,「強的松」是很常見的處方藥,藥量如少於正常醫院服用量的,即使測出有,也不能定為假藥。何況,他們也是從仙琚某藥廠買來的。

我們強烈希望金華法院及浙江法院慎對此案,盡快放人。

再說一遍,兩年前幾十個上訪及有效證人中,有5人因無法繼續服用倪海清之藥而痛苦死亡,你們難道還要看著另外的同胞去死亡嗎?(婺城區公檢法的大人們,你們還有人的良心和社會責任感嗎?)即使是為了救這些治了一半的病人,也應盡快放倪海清出來,治病救人。

應該組織學者幫助他搞研究,這其實也是為了幾百萬上千萬病人著想,以造福於我中華民族。

(九)浙江省的冤假錯案應該從此案停止,就此告一段落,給浙江人民一個希望和好夢。

浙江近來被發現的冤假錯案纍纍:①金華吳英案錯判,經全國人民關注,溫總理親自關心,改判為死緩;②叔侄二人10年前姦殺冤案,2013年3月25日被無罪釋放(已坐牢十多年);③浙江蕭山田偉東等五人,1997年12月被錯判無期徒刑。田偉東22歲判後,無辜入獄服刑十七年,現已39歲才被釋放——天理昭昭,公道何在;浙江省過去冤假錯案何其多,令人痛心萬分。

希望到此為止,從倪海清案開始,堵住糾正這又一個明顯的冤假錯案。從此開一個新的局面,給人民一個期望和好夢。切切。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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