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孤兒生命和6名幹部責任擔當若能換來孤兒救助體系完善及社會進步,我感覺值了!」河南蘭考縣宣傳部一名官員對記者說。蘭考縣7死1傷的火災事故相關責任人已經被停職,該起事故原因繫住宅內兒童玩火所致。(中新網1月9日)
孩子們付出生命的代價,才換來政府對救助孤兒的重視,官員們居然還說這很值,顯然又是在為善後貼金,這也暴露出他們骨子裡對孤兒生命的漠視。這筆賬算得太冷血——生命之重,是不能「算計」的。
按照這位官員的邏輯,是不是只要把善後做好,付出的生命代價,就可以抵消了?在逝去的生命面前,再多的反思,其實都是蒼白無力的。做好善後,這是官員們應盡的責任,啟動救助體系建設,這是對死者的一種告慰。
用值不值來衡量孤兒付出的生命代價,這符合地方官員一以貫之的利益思維。值得才去做,不值得就不去做。因為以前孤兒的問題沒有引起這麼大的關注,因此,地方政府覺得不值得去做,現在孤兒出了事,地方政府高度重視,官員們自認為已經做了不少,於是覺得孩子的生命代價很值得。
當然,這名官員這樣說,也有可能是針對同樣發生類似事件,可地方政府事後並沒有多大作為的現象——孩子們的生命白白付出了。相比那種完全不作為的地方政府,蘭考建立救助體系,是值得肯定的,但這不是光榮。
建立孤兒救助體系,這是地方政府早就該做好的事,卻要在孩子付出生命代價之後,才引起重視,當地政府官員應該感到汗顏,而不是想著從善後為自己撈取政績。更有甚者,這位官員可能認為已有6位幹部擔責,「夠意思」了,在他們看來,官位遠比孩子的生命重要,而這6名官員,只是小小芝麻官,應該有當地主要領導出來為此事負責。
正是由於有這種想法,我們看到,對於鄉村學校的危房,地方政府官員並不重視,任由孩子在危房中上課;對於不具資格的不合格幼兒園,地方政府也不加大投入改善條件;對於黑校車盛行,只在上級要求整頓的風頭裝模作樣表示重視。按照這名官員的邏輯,如果孩子在危房中出了事故,由此讓政府重視危房,改善危房,將很值得;如果孩子出了校車安全問題,由此讓政府重視校車,配備合格校車,也將很值得。假如政府對某項工作的重視,要靠孩子的生命換來,這樣的政府官員早就該下課了。
生命高於一切,這是地方政府在發展教育,保護未成年人,救助孤兒、流浪兒時,應該有的基本意識。只有有這一基本意識,才會在事前就加大投入、加強監管,不留下任何疏漏,避免任何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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